《梦溪笔谈》艺文--欧阳文忠推挽后学


【原文】 欧阳文忠好推挽后学。王向少时为三班奉职 (1) ,干当滁州一镇 (2) ,时文忠守滁州。有书生为学子不行束脩 (3) ,自往诣之,学子闭门不接。书生讼于向,向判其牒曰:“礼闻来学,不闻往教 (4) 。先生既已自屈,弟子宁不少高?盍二物以收威(5) ,岂两辞而造狱 (6) !”书生不直向判,径持牒以见欧公。公一阅,大称其才,遂为之延誉奖进,成就美名,卒为闻人。

【注释】

(1)王向:字子直,侯官(今福建闽侯)人。嘉祐二年(1057)与兄王回同举进士,历官峡石主簿。三班奉职:低级武阶官名。

(2)干当:即勾当公事。“勾当”为管理之意,南宋人避高宗讳改为“干当”。一镇:指滁州下属的一个镇(一般为小工商业聚集地点)。

(3)束脩:指交学费入学。

(4)礼闻来学,不闻往教:此八字为《礼记·曲礼》之文,谓依据礼法,弟子应登师门求教,为师者则不应往弟子家授学。

(5)盍二物以收威:此用《礼记·学记》“夏楚二物,收其威也”之文。二物,指榎条(楸树条)、荆条,古时学塾用以处罚学生。句意谓何不处罚学徒以保持为师的威仪。盍,“何不”合音字。

(6)岂两辞而造狱:为何要双方各执一词来打官司。

【译文】

欧阳文忠公喜欢提携好学的年轻人。王向年轻时以三班奉职的衔名,管理滁州一个镇的公事,当时文忠公为滁州知州。有个教书的儒生因为学生不交学费入学,就亲自到学生家授教,结果学生闭门不接纳。儒生就找王向递状子告这个学生,王向在他的状子上批写判词说:“自古礼数,只听说弟子来学,没听说先生往教。先生既已自己屈尊前往,弟子又怎能不会慢待师道?何不行罚以收回你的师尊,哪用双方争竞来对簿公堂!”儒生以为王向的判决不公正,就直接拿着状子去找文忠公。文忠公一看王向的判词,对他的才华大为称赏,因而为他传布名誉,鼓励他进取,终于使他成就了功名,成为知名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