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章 万法归一:超限组合


今天的战争会影响到输油管道内汽油的价格、超级市场里食品的价格、证券交易所里股票的价格。它们还会破坏生态平衡,通过电视屏幕闯入我们每个人的家庭。
——李世民

知晓了胜律并不等于就能锁定胜利,这就像知道了长跑的技巧,并不等于能当上马拉松冠军一样。对胜律的发现,可以深化人们对战争规律的认知,提高军事艺术实践的水准。但到了战场上,能够赢得胜利的人,却断不会由于对胜律的破解而增多。关键是看谁真正在本质上掌握了胜律。

在可能到来的下一场战争中,胜律对战胜者的要求会非常苛刻。它除了一如既往地要求你通晓在战场上角逐胜利的全部机巧,更提出了大多数军人都准备不足或感到茫然的要求:在战争之外的战争中打赢战争;在战场之外的战场上夺取胜利。

从这个特定的意义上说,连鲍威尔、施瓦茨科普夫甚至沙利文、沙利卡什维利这样的现代军人都算不上“现代”,倒更像是一群传统军人。因为在我们所说的现代军人和传统军人之间,已经出现了一条鸿沟。虽然这条鸿沟并非不可跨过,但却需要一次彻底的军事思维的腾跃。这对于许多职业军人来说,几乎是穷其一生都不可能企及的事。说穿了却又很简单,办法是:彻底做一回军事上的马基雅维里。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是这个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政治思想家最重要的精神遗产[1]。在中世纪,这意味着对浪漫侠义又没落的骑士传统的突破,不加限制地采取可能有的全部手段去达到目的,在战争中亦如此,这恐怕即便不是最早(因为有中国的韩非子[2]在前),也是最明确的“超限思想”的滥觞。

[1]B·罗素在论及马基雅维里时说,“从来人们是惯于被他所震骇的,而他有时也确实在惊世骇俗。不过,人们如果能跟他一样地摆脱掉假仁假义,那么,不少人也都能像他那样思想……(在马基雅维里看来),如果那个目的认为是好的,那我们一定要选择一些足以胜任的手段去完成它。手段的问题可以用纯科学的态度来处理,不必顾及目的之为善为恶。”(《君王论》,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P115-123)

[2]生于战国的韩非子,是法家之集大成者。说话办事,以实际功效为重,所谓“夫言行者,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并无其它目的或限制。(见《中国思想通史》,侯外庐等著,人民出版社,1957年,P616)

事物彼此区别的前提是界限的存在,在一个万物相依的世界上,界限只有相对意义。所谓超限,是指超越所有被称之为或是可以理解为界限的东西。不论它属于物质的、精神的或是技术的;也不论它被叫做“限度”、“限定”、“限制”、“边界”、“规则”、“定律”、“极限”甚至是“禁忌”。对战争而言,它可能是战场和非战场的界线、武器和非武器的界线、军人和非军人的界线、国家与非国家或是超国家的界线,也许还应包括技术、科学、理论、心理、伦理、传统、习惯等等界线。总之,是把战争限定在特定范围以内的一切界线。我们提出超限的概念,本意首先是指思想上的超越,其次才是指行动时,在需要并且可能超越的限度和界线上选择最恰当的手段(包括极端手段),而不是指时时处处都非采用极端手段不可。对于技术综合时代的军人来说,现实存在中 棱面的增多,可使用资源(指一切物化和非物化资源)的丰富,使他们不论是所面临的限制,还是突破限制的手段,比起马基雅维里所处的环境来,都要多得多。因此,对他们在超限思维方面的要求,也就更为彻底。

我们在前面说过,组合是战争大师们杯中的鸡尾酒。但在以往的战争中,那些兵器、手段、阵法以及谋略间的组合,都是在军事领域里进行的“限”内组合,这种狭义的组合在今天显然已非常不够。要想赢得今天或明天的战争,把玩胜利于股掌之间,就必须“组合”你所掌握的全部战争资源亦即进行战争的手段;这也还不够,还必须按照“胜律”的要求去进行组合;这仍然不够,因为胜律并不能保证胜利瓜熟蒂落在篮子里,它还需要一只得法的手去采摘。这只手就是“超限”,就是超越一切界限并且符合胜律要求地去组合战争。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一个完整的概念,一个全新的战法名称:

“偏正式超限组合战”。

超国家组合

现在,我们似乎又一次面临悖论:理论上说,超限,就应该是百无禁忌,超越一切;但事实上,无限的超越是不可能也做不到的。任何超越都只能在一定的限度内进行。就是说,超限并不等于无限,而只是扩大了的“有限”,即超出某一领域、某个方向的固有界线,在更多的领域和方向上组合机会和手段,以实现既定的目标。

这就是我们为“超限组合战”下的定义。

作为一种以“超-限”为主要特征的战法,它的原理是:在比问题本身更大的范围、调集更多的手段去解决问题。比如,当国家安全面临威胁时,不是简单的选择国家对国家的军事对抗,而是运用“超国家组合”的方式化解危机。

从历史上看,国家曾是安全理念的最高形态。对于中国人,国家甚至是与天下等同的大概念。如今,民族或地理意义上的国家,不过是“地球村”里人类社会链条上的大小环节。现代国家越来越多地受到区域性和全球性超国家组织(如欧共体、东盟、欧佩克、亚佩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贸组织以及最为庞大的联合国组织等)的影响。此外,大量跨国家组织和形形色色的非国家组织(如跨国公司、行业协会、绿色和平组织、奥林匹克委员会、宗教机构、恐怖组织、黑客小组等)也同样在左右着国家的走向。这些跨国家、非国家与超国家组织,共同构成了新兴的全球力量体系[3]。

[3]阿尔文·托夫勒在《力量转移——临近21世纪时的知识、财富和暴力》书中,以一小节谈到“新型的全球性组织”,“我们正在看到一种意义重大的力量转移,即从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向全球性角斗士转移”。而所谓的“全球性角斗士”是指从欧共体到跨国公司,这些大大小小的非国家实体。据联合国《1997年投资报告》的统计,全世界已有44000个跨国公司母公司和28万个在国外的子公司和附属企业,这些跨国公司控制了全世界1/3的生产,掌握全世界70%的对外直接投资、2/3的世界贸易与70%以上的专利和其它技术转让。(转引自《光明日报》1998年12月27日第三版,李大伦文章《经济全球化的两重性》)

也许没有多少人注意到,上述因素,正在导引我们步入一个大国政治让位与超国家政治的转型期。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就是过渡:许多端倪正在显现,许多过程正在开始。国家力量作为一类主体与超国家、跨国家、非国家力量作为另一类主体,在国际舞台上谁主沉浮的问题尚无定论。一方面,大国们还在起主导作用,特别是像美国这样的全面大国,和像日本、德国这样的经济大国,中国这样的新兴大国,俄国这样的垂暮大国,都还在试图对全局施加自己的影响;另一方面,有远见的大国,已开始明确地借助超、跨、非国家力量,去加倍扩大自己的影响,实现仅靠自身力量不足以达成的目标。如用欧元统一起来的欧共体,就是最新也最典型的案例。这一生机勃勃的过程发展到今天,不过刚刚走出了蹒跚期,远未到结束的时候。近期走向和远期前景不明朗,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某些迹象已经在显现一种趋势,即:通过国与国的较量定夺胜负输赢的时代正在徐徐关上大门,而用超国家手段在比国家更大的舞台上解决问题、实现目标的时代,正在悄然拉开大幕[4]。

[4]据布热津斯基的看法,21世纪将出现数个的国家组群,如北美组群;欧洲组群;东亚组群;南亚组群;穆斯林组群;欧亚组群。这些组群之间的争斗是未来冲突的主导。(《失去控制;21世纪前夕的全球混乱》中译《大失控与大混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P221)。联合国的作用日益增加,亦体现了这一趋势。(见《走向21世纪的联合国》,世界知识出版社)

基于此,我们把“超国家组合”列为超限组合战的基本要素之一。

在一个政治、经济、思想、技术、文化相互渗透,网络、克隆、好莱坞、辣妹、世界杯轻松越过界碑所标志的疆域的世界上,那种企图在纯粹的国家意义上保障安全和谋求利益的愿望已很难实现。只有萨达姆这样的蠢人,才会以赤裸裸的领土占领来实现自己的野心。事实证明,这一做法在20世纪的末叶,是明显背时的,必然遭致失败。同样是追求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作为一个成熟的大国,美国就显得比伊拉克精明得多。自登上国际舞台那天起,美国人巧取豪夺,从别的国家获得的利益,比伊拉克从科威特那里获得的不知要多出多少倍,个中原由不单是“强权即公理”就能解释的,也不单是个违背国际准则与否的问题。因为在所有的海外行动中,美国总是力求争取最多的追随者,以防自己变成形单影只的孤家寡人。除对格林纳达和巴拿马这样的小国,直接采取了单纯的军事行动外,大多数情况下,它都是用超国家的方式谋求并实现了自己的利益。在对付伊拉克的问题上,美国人的做法,就是一次非常典型的超国家组合。整个过程中,它上下其手,纵横捭阖,几乎让联合国内的所有国家都支持它的行动,使这个全球第一国际组织做出了令它师出有名的决议,并把30多个国家拉进了讨伊联军。战后,又成功地组织了对伊拉克长达八年的经济封锁,并利用武器核查,对伊保持持续的政治军事压力,使之长期处于政治孤立、经济困顿的状态中。

海湾战争之后,战争或冲突的超国家组合倾向愈加鲜明。越靠近今天,它的这一特征就越突出,越频繁地成为一种手段被更多的国家所采用。这一倾向的形成,有着最近十年国际社会急剧动荡变化的深刻背景。全球经济一体化、国内政治国际化、信息资源网络化、技术换代频繁化、文明冲突隐蔽化和非国家组织强势化,给人类社会带来的便利和麻烦一样多,这就是为什么大国甚至一些中小国家,都不约而同地把解决问题的指针瞄准了超国家组合的原因[5]。

[5]如东盟、非统等组织已经或正在成为解决地区事务的不可忽视的超国家组织。

正是这一原因,使现代国家面临的威胁,更多的来自超国家力量,而不是一个两个具体国家。对付这类威胁,除了使用超国家组合的手段,不会有其它更好的办法。其实,古来无新事,超国家组合并非是一片新大陆。早在春秋战国和伯罗奔尼撒战争时期,合纵连横即结盟,就已经成为古代东西方策略家们运用超国家组合手段最为古老也最为经典的方法[6],至今仍不失其魅力。直到海湾战争时,施瓦茨科普夫式的超国家组合,仍可以说是古典的“联盟+联军”的现代版。如果非要在古代和今天划出一条代沟,找出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在古人那里,只是国家与国家间的组合,而不是超国家、跨国家、非国家组织之间的垂直、平行和交叉组合[7]。这三种古人无从想象的力量的出现,已使今天的战法,除了不变的原理外,从技术手段到实际运作都发生了革命性变化。“国家+超国家+跨国家+非国家”的崭新模式,将从根本上改变战争的面貌和结局,甚至改变战争自古以来天经地义的军事性本质。这种不仅是以国家力量而是以组合超、跨、非三种力量去解决冲突或进行战争的方式,我们统称为超国家组合。从已有的成功范例中可以预见,超国家组合将是今后时代,一个国家在更大范围内,谋求实现国家安全目标和战略利益的最有力武器[8]。

[6]战国时期的“合纵”(六国联合抗秦)“连横”(秦联一或数国攻击他国的联盟),即为国与国联盟的范例。(《战国策注释》,中华书局,1990年,P4)

[7]当代的超国家组合,不只是国家组织与国家组织之间的组合,它还包括了国家与跨国甚至非国家组织的组合。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可以看到某些国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对冲基金的默契配合。

[8]布热津斯基在其新著《大棋局——美国的首要地位及其地缘战略》中,为世界安全开出新的处方,建立一个“跨欧亚的安全体系”,这个体系以美国、欧洲、中国、日本、俄罗斯、印度等国为核心。且不论布氏的处方是否有效,但他至少指明了一条与我们相同的思路,在更大范围内解决国家安全问题。卡尔·多伊说,“国际组织往往被视为引导人类走出民族国家时代的最佳途径”,一体化的首要任务就是“维持和平”。(见《国际关系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P332)

作为目前唯一世界级大国的美国,是最善于把超国家组合作为武器加以运用的国家。它从不放过任何参与到与美国利益有关的国际组织里面去的机会,或者说它一向都把任何国际组织的行动看做与美国利益息息相关。不论是欧洲、美洲、亚洲以及其它地区性或全球性国际组织,美国都要力争置身其列以便操纵。1996年《美国国防报告》中对此直言不讳:“为保护和实现美国利益,美国政府必须有能力影响其它国家的政策和行动。这就要求美国保持在国外的参与,尤其是那些使美国最重要的利益处于危险的地区”[9]。如在成立亚太经合组织问题上,创议人澳大利亚总理霍克的最初考虑,只包括亚洲国家和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但立刻遭到布什总统的强烈反对,遂扩大到美国和加拿大。与此同时,为遏制亚太经济合作的势头,美国极力鼓动部分亚洲国家,单独与北美自由贸易区签订协议,既打进又拉出,可谓是一套双重组合的策略。

[9]美国国防部长1996财年度《国防报告》,军事科学出版社,P5。

让人感到讳莫如深的,是美国人在处理亚洲金融危机时的态度和方式。风暴伊始,美国就迅即否定了日本建立亚洲货币基金的提议,主张通过以其为大股东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实施有条件的救援计划,意在迫使亚洲国家接受美国推行的经济自由化政策。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向韩国提供570亿美元贷款的同时,提出的条件就是要其全面开放市场,让美国资本有机会以不合理的底价收购韩国企业。如此明火执仗地要求给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敞开或腾出市场空间,已经近乎于一种变相的经济占领[10]。如果我们把美国政府的这种做法与索罗斯之辈对亚洲国家的金融狙击,与美国人的共同基金总额10年间从8100亿美元增加到5万亿并仍以每月300亿的速度递增[11],与穆迪公司、标准-普尔公司和摩根斯坦利公司在最关键或是最微妙的时刻降低日本、香港及马来西亚信用等级,与格林斯潘对香港政府反击“对冲基金”会否改变游戏规则的担心,与美联储对投机失败的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的破例救助,与曾经在亚洲喧闹一时的说“不”声和“亚洲世纪”的提法日渐沉寂等所有现象,统统联系起来,就会发现这一切的衔接是如此巧妙,天衣无缝[12]。倘若有意识地将它们组合在一起,用以打击觊觎已久的目标,岂不是一次成功的超国家组织+跨国家组织+非国家组织的组合行动?虽然没有直接证据显示,美国政府和美联储刻意设计并使用了这一威力巨大又不露声色的武器,但从迹象上看,起码可以说,某些行动事先得到了他们的鼓励和默许。只是这里我们想要讨论的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美国人是否有意识地使用了它,而是作为一种超级武器, 它是否可行?

[10]日本《文艺春秋》月刊1998年8月号,石原慎太郎文章《新亚洲攘夷论》,认为美国在这次亚洲金融危机中的种种行径表明了其打击亚洲的战略图谋。这位“不”先生的看法虽有几分偏激,但仍不失见地。(见1998年8月15-16日《参考消息》)

[11]见1998年9月29日《参考消息》,11版,转载美国《财富》杂志文章。

[12]与石原慎太郎持相同看法的观察家并不在少数,俄罗斯《论坛报》7月16日发表经济观察家康斯坦丁·索罗金的文章《盟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也谈到了相同的看法。(见1998年8月15日《参考消息》)

回答是肯定的。

超领域组合

领域,是从领土概念中引申出来用以区别人类活动范围的概念。从这个意义上,战争领域,就是对战争所涵括范围的标定。我们提出“超领域组合”与“超国家组合”一样,都是个缩略语,确切地说,在它们的后边还应缀上“战争行动”四个字,才可以完整地表达出我们营造并使用这类概念的意图。之所以要指明这一点,是为了把“超……组合”这种被超限思维驱动的主张,限定在战争及其相关行动的范围内。

“超领域组合”,介于前面已经谈过的“超国家组合”及后面将要论述的“超手段组合”两者之间。正像它在我们论述时所处的位置一样,它对突破性的超限思维,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就像飞机突破音障,才能进入超音速飞行一样,从事战争的人,只有突破领域的局限,才能进入战争思维的自由态。思想的破限是行动破限的前提。如果没有思想的破限,即使凭借直觉在行动中有所突破,也终难成就正果。如美军的“全维作战”理论与我们的“超领域组合”异曲同工(所谓全维度亦即全领域),但由于美军的“全维作战”更多的像是一群聪明军人的突发奇想,而不是建立在彻底的突破性思维基础上,所以,这一有可能导致一场军事革命的思想火花,很快便由于不彻底思维必然要面临的种种障碍,令人惋惜地熄灭了[13]。

[13]在今天的美国陆军那里,“全维”是一个局限在军事领域中的概念,如在《2010年联合部队构想》中的“全维保护”原则,主旨是强化对美军的信息保护。在美国陆军器材司令部司令E·威尔逊上将看来,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机动的“后天的陆军”就是“全维部队”。可见,美国陆军对“全维”思想,是去其精髓而徒留其名。(参见《联合部队季刊》1996年夏季号)

战争领域的扩大,是人类活动范围日趋扩大并相互融合的必然结果。对此现象,人们的认识始终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虽然远在曹刿近在柯林斯,这些远见卓识者都不同程度地指明了战争各领域间相互制约的关系,但迄今为止,在大多数从事战争的人那里,一切非军事领域,都被看做是战争中必须服从于军事需要的附属品。视野的狭窄和思维的狭隘,使战场的扩展和战法的变化都被局限在了一个领域之内。从库图佐夫火烧莫斯科,不惜毁掉大半个国家,以坚壁清野的策略对付拿破仑;到二战时德累斯登大轰炸和广岛、长崎核爆炸,不计平民伤亡地把军事胜利绝对化,以及“大规模报复”、“确保相互摧毁”战略的提出,都没有突破过这一模式。

现在是对这一偏谬进行清算的时候了。技术的大融合已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宗教各领域间的交叉互动,准备好了接口,各领域的一体化倾向已非常明显,再加上人权意识的高涨对战争伦理的影响,所有这些都使那种把战争局限在军事领域,并以伤亡大小来衡量战争烈度的观念日渐过时。战争正在超逸血腥杀戮之境,呈现出低伤亡甚至零伤亡但却高烈度的趋势:这是信息战、金融战、贸易战等全新战争样式,在战争领域开辟出的新空间。就此意义上说,已经没有什么领域不能为战争所用,也几乎没有什么领域不具备战争的攻击性形态。

1987年10月19日,美国海军舰艇在波斯湾攻击伊朗钻井平台,消息传到纽约证券交易所,立即触发了华尔街历史上最惨烈的股市崩盘。这个令人闻之变色的“黑色星期一”,使美国股市仅帐面损失即高达5600亿美元,等于净赔掉一个法国。事隔数年,由军事行动引发股灾进而导致经济恐慌的一幕再次重演。1995-1996年,中国大陆两度宣布在台湾海峡试射导弹并举行军事演习。弹迹划空之时,台湾股市应声而落,出现了雪崩式的连锁反应。以上两例,虽然并非就是我们所说的超领域组合,特别是前者还属于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蠢举,但其出人意料的结局,却足以启发我们的思路:如果有意识地把两个或更多的看上去互不相干的领域,组合成一种战法去使用,效果岂不更好?

从超限思维的角度,“超领域组合”就是战场的组合。每一个领域都可能与军事领域一样,成为未来战争的主导性战场。而“超领域组合”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考虑,选择哪个领域作为主战场,对实现战争目标更有利?从美伊对抗的实践来看,在“沙漠风暴”42天军事行动之后,持续了8年的军事压力+经济封锁+武器核查,是美国在新的战场上用超领域组合打击伊拉克的战法。且不谈经济封锁对伊拉克造成的巨大非军事性损毁,仅巴特勒为首的联合国武器核查特委会,在几年间通过检查和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对伊拉克军事潜力形成的打击,就已经大大超过了海湾战争空中轰炸的战果总和。

这些事象表明,战争已不再是纯粹军事领域内的行动,任何一场战争的走势和结局,都将可能被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外交因素、文化因素、技术因素等等非军事因素所决定或改变。面对影响广被全球各个角落的军事和非军事冲突,我们只有从思维模式上突破划地为牢的种种界限,把被战争所全面波及的各个领域,变成手中熟练翻洗的纸牌,用超限战法组合所有战争资源,才有可能操得胜券。

超手段组合

在两国交战、两军搏杀之际,是否需要使用特别手段,针对远在后方的敌军家属展开心理战[14]?在保卫国家金融安全时,是否可动用暗杀手段去对付金融投机家[15]?对毒品或走私品策源地,能否在不宣战的限度内使用“外科手术式”打击?为对他国的政府和议会施加影响,可否建立专门的院外集团运作基金[16]?是不是还可以用购买或控股方式,把别国的报纸、电视变成对其进行媒体战的工具[17]?

[14]美国国防部对互联网军方网站已加强控制,以防止敌对力量利用军人家庭住址、福利号码和信用卡号对军人进行攻击。

[15]既然英国政府允许其特工人员可以对被认定为恐怖主义国家的政府首脑实行暗杀,那么,如果某些国家把对本国经济造成毁灭性打击的金融投机家视为战犯或恐怖分子并依同样方式处置,是否可以认为是正当的?

[16]代议制国家的议会都躲不开院外集团的包围,如美国的犹大人组织和枪支协会,都是一些著名的院外集团,其实,类似做法远在中国古代就有,秦末楚汉相争,刘邦给陈平许多钱就是为了在战场之外打败项羽。

[17]有文章披露,索罗斯通过控制阿尔巴尼亚的报纸,操纵阿国政局。

除开手段使用的正当性,即是否合乎公认的伦理规则这一点,上述问题的另一个共同之处是,它们全都涉及到了超国家、超领域地使用手段也就是我们要说的“超手段组合”问题。而要弄清楚什么是超手段并且为什么要超手段,首先需要弄清楚的是——

什么是手段?

这个问题似乎根本不是问题。谁都知道,手段是用以实现目标的方法和工具。但如果大到一个国家、一支军队,小到一个计谋、一件武器,都被笼统地称做手段时,问题就远不是那么简单了。

手段的相对性,是一个让人颇费周章的问题。

这种相对性表现为,在一个层面上可能是手段的东西,在另一层面上又有可能变成目的。对于超国家行动来说,国家就是手段;而对于国家行动来说,军队或其它国家力量是手段,国家则成了目的;依此类推下去,大小不一、尺码不同的手段,就像是重重叠叠的中国套盒,每一层手段在服务于更高目的的同时,本身又成了低一级手段的目的。

抛开目的不谈,手段的复杂性还在于,可以从任何角度、任何层面把任何事物都作为手段来理解。

从领域的角度,军事、政治、外交、经济、文化、宗教、心理和媒体这些领域,通通可以视为手段;再沿领域细分,如军事领域,从战略战术、军事威慑、军事联盟、军事演习、军备控制、武器禁运、武力封锁直到使用武力,都是当然的军事手段;而经济援助、贸易制裁、外交斡旋、文化渗透、媒体宣传、制定并运用国际规则、利用联合国决议等等手段,则在分属政治、经济、外交等不同领域的同时,也越来越被政治家们当做准军事手段去运用。

从方法的角度,哲学方法、技术方法、数学方法、科学方法和艺术方法,都是人类用以造福自身、也可用于战争的手段。比如技术。信息技术、材料技术、空间技术、生物工程技术,每一项新技术的出现和发展,都在扩张着手段的阵容;再如数学,从兵力配置、弹药基数、弹道测算、杀伤概率、作战半径、爆炸当量这些军事术语中,无处不见数学方法的影子;此外,哲学、科学、艺术的方法也是支撑军事智慧以及军事行动的有力手段,这也就是人们常常把军事思想、军事理论和军事实践称做军事哲学、军事科学、军事艺术的原因,利德尔·哈特就曾把战略一词,定义为“运用军事手段来实现政策目标的艺术”。

由此可见,手段是一个涵盖广泛、层次丰富、功能交叉因而不易把握的概念。只有从视野上拓宽对手段的认识,懂得无一物不可以是手段的道理,才不至于在手段的运用上捉襟见肘,黔驴技穷。1978年在伊朗占领美国大使馆扣留人质的危机中,美国最初只知贸然采用军事手段,失败后才改变手法,先冻结伊朗的海外资产,又实施武器禁运,并在两伊战争中支持伊拉克,再加上外交谈判,多管齐下,最终使危机得以解决[18]。这说明,在一个空前复杂化了的世界上,手段的样式和适用范围也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再好的单一手段也不会比多种手段的并用更有优势。因此,超手段的组合,就变得非常必要。可惜在这方面有自觉意识的国家并不多,倒是那些有多样利益追求的非国家组织,在极力寻求多种手段的组合运用。如俄罗斯黑手党为攫取财富,把暗杀、绑票和使用黑客攻击银行电子系统等手段组合在一起;一些恐怖组织为政治目的,把投放炸弹、劫持人质和网络袭击等手段组合在一起;索罗斯之辈为在金融市场上混水摸鱼,把汇市、股市、期市的所有投机手段都加以组合,并利用舆论广造声势,诱导纠集像美林、高诚、摩根-斯坦利这些“巨无霸”与其联手[19],形成规模巨大的市场合力,展开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金融大战。这些手段大都不具有军事性质(虽然时常会带有暴力倾向),但其组合使用的方式,却对我们在战争中如何有效地使用军事或非军事手段不无启发。因为在今天,衡量一种手段的有效性,主要不是看手段的属性和它是否合乎某种伦理标准,而是要看它是否符合一个原则,即实现目标的最佳途径原则。只要符合这一原则,即是最佳手段。其它因素虽不能说可以完全忽略不计,但却必须以有利于目标的实现为前提。这就是说,超手段组合首先要超越的不是别的,恰恰是手段本身所隐含的伦理标准或原则规范。而这远比把一些手段与另一些手段组合在一起,更困难也更复杂。

[18]见卡尔·多伊《国际关系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P272-273。

[19]巴顿·毕格斯作为摩根斯坦利控股公司的全球策略分析员,被认为是全世界最有影响的投资策略家,因为他是这家有300亿美元公司的总裁,并握有15%的股权。在泰国和香港金融风暴前,他和他的公司都有所举动,为投机家指引方向。(参见《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6期,宋玉华、徐忆琳《当代国际资本运动规律初探》一文)

只有完成了对既有观念的超越,才能使我们摆脱禁忌,进入手段选择的自由-超限之境。因为对我们来说,仅仅通过现成手段去实现目标是不够的,还需要找出实现目标的最佳途径,即如何正确有效地运用手段,换言之,就是如何有意识地把不同手段组合起来,创造新的手段去达到目的。比如,在经济一体化时代,某个经济大国如果想打击它国经济,同时也打击其防务,完全可以不采用经济封锁、贸易制裁或军事威慑、武器禁运之类的现成手段,而只需调整本国的金融政策,以货币升值或贬值为主,组合以舆论造势、改变规则等手段,就足以使目标中的国家和地区出现金融动荡、经济危机,削弱其综合国力包括军力。从东南亚金融危机导致该地区军备竞赛热降温的事例中,即可看出这种可能性完全存在,虽说此次危机并非哪一大国有意改变本国币值所致。即使像中国这样的准全球性大国,目前也已具备了只要改变自身的经济政策,就可对世界经济造成冲击的能力。如果中国是个自私自利的国家,在1998年违背诺言,让人民币贬值的话,肯定就会使亚洲经济雪上加霜,同时也将诱发世界资本市场的激变,其结果就连依靠外国资本流入支撑本国经济景气的世界第一债务国美国,也必然受到经济重创,这样的结局肯定会胜过一次军事打击。

声气相通、利益相连的现实,使战争的外延日趋扩大,也使任何一个举足轻重的国家,都具备了多种而不仅仅只靠军事手段威胁他国的能力。单一手段在使用中将越来越收效甚微,多种手段并用的优势愈见凸显,这就为超手段组合并把这种组合运用到战争或准战争行动中敞开了大门。

超台阶组合

当一场战争成为一段战史,像钢水般逐渐冷却的战争过程,就会一点点凸现出来。从最初的、小规模的、局部的战斗,到由这些战斗前后左右拼接而成的战役,再由数个甚至更多的战役构成的战争,最后还可能由一场战争蔓延成一次洲际或世界性的大战……战争,就这样沿着一级级看不见的台阶走了过来,也许还将这样一级级台阶的走下去。每一级台阶上,都布满了呻吟的伤兵和阵亡者的尸体,布满了胜利者高扬的炮口和失败者丢弃的枪支,也布满了许多愚蠢的或睿智的计策、谋略和方案。如果我们从战史的最后一页,一章章地往前翻,就会发现,一切过程都是累积,一切结局都由累积而成。胜利是累积,失败也是累积。对交战双方而言,通向结局的道路是同一条,唯一的区别,是看你拾级而上,还是拾级而下。飞跃和突变,都发生在你踏上最后一级台阶的那一刻。

这似乎就是规律。

而规律是需要尊重的,对规律的违背或打破则须慎重。

问题是我们所想的,恰恰正是如何违背或打破这一规律。我们不认为所有的战争,都必须一级级循序渐进,直到累积出决定命运的“那一刻”。我们认为,“那一刻”是可以制造出来的。找到能够不断地制造而不是等待累积到那一刻的办法,并将它固定成一种战法,这就是我们要做的事情。

我们当然知道,一次战斗构不成一场战争,就像一名士兵构不成一支军队一样,但这并不是我们想说的问题。我们的问题是,如何用一种方法打破所有的台阶,并将这些台阶任意组接拼装,比如把一个战斗或战术级的行动,直接与战争或战略级的行动组合对接。如同把肢体、躯干和头颅任意拼接一样,使战争变成一条可以在所有环节上随机组合、亦可在任何方向上自由摆动的龙。

这个方法就是“超台阶组合”。台阶也是一种限制,与国家界限、领域界限和手段界限相同,都是超限组合战在实际运用时需要超越的界限。

赫尔曼·康恩曾把通向核战争的门槛分成若干级台阶,类似的台阶同样存在于其它样式的战争中。但如果真的按照康恩的思路走,就会发现,44级台阶的划分过于琐细且不便操作[20],并由于更多的着眼于从战争的烈度去划分台阶,而缺少了对战争层级的实质性洞察。在我们看来,从战争的规模和与其对应的战法这两方面切入,战争台阶的划分便可以大大简化,分为四个层级就足够了。在这一点上,我们和美国某些军事分析家的看法基本一致,只是提法上有所不同。具体划分如下:

[20]关于赫尔曼·康恩的《升级阶梯:概括的(或抽象的)说明》,可参阅卡尔·多伊《国际关系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P234。美军则通常把战争活动分为三个等级:战略级;战役级;战术级。(见美国空军条令AFM1-1《美国空军航空航天基本理论》1992年版,军事科学出版社,P106-111)

  大战-战策        战争-战略            战役-战艺                 战斗-战术

第一级,“大战-战策级”。从规模上,是以超国家为上限、以国家为下限的军事和非军事战争行动。与之相对应的战法是“战策”,也就是柯林斯所谓之“大战略”。因这一级战法,主要涉及战争的政治策略,故我们名之为“战策”。

第二级,“战争-战略级”。国家级的军事行动包括这一级别上的非军事战争行动。与之对应的战法是“战略”,即国家的军事策略或战争策略。

第三级,“战役-战艺级”。从规模上低于战争,高于战斗的作战行动。此级别一直没有与之对应的战法称谓,通常套用“战役”概念,显然混淆了作战规模与作战方法的含义,故我们选用“战艺”一词为其冠名。取这一级作战比“略”低,比“术”高,需讲求作战艺术之意。

第四级,“战斗-战术级”。最基本规模的作战行动,与之对应的战法是“战术”。

一望可知,每一级作战规模的台阶上都有与之相应的作战方法。对于传统的军人来说,也许他们终身的课业,就是如何熟练操作这些战法,在所处的每个层级上打好每一仗。

而对于即将置身于下个世纪的军人们,仅止在固定的层级上操练这些战法,已显得远远不够。他们必须学会如何打乱这些台阶,去组合从超国家行动到具体战斗的所有要素,以赢得战争。这并非是一项不可完成的任务。说穿了很简单,作为一种试图把战策、战略、战艺、战术任意对接的方法,超台阶组合的原理,无非是角色互换或角色易位。如用某种非军事行动的战略手段,去配合一次战斗任务的完成;或用某种战术性手段,去实现战策级的目标。因为从战争的走势看,越来越显现出这样一种迹象:并不是哪一级的手段才能解决哪一级的问题。无论是四两拨千斤,还是杀鸡用牛刀,只要操作得好,都是可行的办法。

本·拉丹,仅用两车炸药这一纯战术级手段,就对美国国家利益构成了战略级的威胁;而美国人也只能通过对其进行战术级的报复行动,达到保障自身安全的战略级目标。再如,与以往战争中“人-机”组合是最小的作战单元,其作用一般不会超出战斗规模这一点不同,超限战中“人-机”组合,具备从战术级直至战策级多重跨度的攻击能力。一名黑客+一只调制解调器,给敌方造成的毁损几乎不亚于一场战争。而由于具有跨台阶作战的广谱性和隐蔽性,这种单兵作战的方式很容易达成战略甚至战策级的效果。

这就是超台阶组合的要领和意义。

在以国家和超国家为主体的战争与非军事战争中,没有什么领域不能超越;没有什么手段不能用之于战争;也没有什么领域、手段相互间不能组合。战争行动对全球化趋势的适应就表现在一个“超”字上,这一个“超”字便足以以一应万。而我们所说的万法归一,就恰恰归在一个“超”字上。

需要再次指出,超限组合战,首先是思路,然后才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