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摩讲要》第 25 讲 离心路


三、四种死亡

佛教把死亡分为四种:

1.寿尽(àyukkhayena): 在寿元已定的生存界,这是指在该地中的众生在寿元终尽时死亡。例如:三十三天的天寿是一千天年,当一个天人在三十三天享尽了他的天寿并在天界死亡,称为寿尽。在人间,人到了老年自然死亡即是寿尽,俗称“寿终正寝”。

2.业尽(kammakkhayena):虽然正常的寿元还未尽,或者还有其他能够延长寿命的条件,但是他因为令生业已经耗尽而死。如果一个有情因寿尽而死,但是其令生业的业力还没有耗尽,这种业力还能够导致他投生到同一界或者更高的生存界。这种情况在天界即有可能会发生。

3.两者皆尽(ubhayakkhayena):是指寿命和令生业业力同时耗尽,民间称为“福寿全归”。

比如现在人的寿元是 75 岁,但一个人的令生业只能使他活到 60 岁, 于是他在 60 岁时就死了,这是寿尽。又如现在人的寿元是 75 岁,但是他的令生业可以使他活到 100 岁,于是他活到 100 岁才去世,这是业尽。如果一个人的令生业和寿命都终尽,这是两者皆尽。

4.毁坏业(upacchedakakammuna):这是指四种依作用来分的毁坏业在一个众生的生命期间产生效果,导致他不得不死亡。例如:流行病、 车祸、火灾、 水灾、地震、 战争等等,这些极强的毁坏业使一个有情在寿元未尽或令生业未尽时提早死亡,也即是英年早逝或夭折。

寿尽死、业尽死和两者皆尽死三种死亡称为“适时死”(kà lamara? a),属于正常的死亡。而毁坏业死称为“非时死”(akà lamara? a),又作“横死”。

如果把生命比喻成一盏燃烧着的灯火,当它的灯芯耗尽,火即熄灭, 就如寿尽死; 灯油耗尽, 火也熄灭, 就如业尽死;灯油和灯芯同时烧尽,火也熄灭,就如两者皆尽死;突然吹来一阵风把灯火吹灭,就如毁坏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