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论》下卷 破空品第十


外曰。应有诸法破有故。若无破余法有故(修妒路)。汝破一切法相是破若有。不应言一切法空。以破有故。是破有故。不名破一切法。若无破一切法有。

内曰。破如可破(修妒路)。汝着破故。以有无法欲破是破。汝不知耶。破成故。一切法空无所有是破若有。已堕可破中空无所有。是破若无。汝何所破。如说无第二头。不以破故便有。如人言无。不以言无故有。破可破亦如是。

外曰。应有诸法。执此彼故(修妒路)。汝执异法故说一法过。执一法故说异法过。是二执成故有一切法。

内曰。一非所执。异亦尔(修妒路)。一异不可得。先已破。先已破故无所执。复次若有人言。汝无所执。我执一异法。若有此问。应如是破。

外曰。破他法故。汝是破法人(修妒路)。汝好破他法。强为生过。自无所执。是故汝是破人。

内曰。汝是破人(修妒路)。说空人无所执无所执故。非破人汝执自法破他执故汝是破人。

外曰。破他法故自法成(修妒路)。汝破他法时自法即成。何以故。他法若负。自法胜故。是以我非破人。

内曰。不然。成破非一故(修妒路)。成名称叹功德。破名出其过罪。叹德出罪不名为一。复次成名有畏(修妒路)。畏名无力。若人自于法畏故。不能成于他法。不畏故好破。是故成破不一。若破他法是即自成法者。汝何故先言。说空人。但破他法。自无所执。

外曰。说他执过自执成(修妒路)。汝何以不自执成法。但破他法。破他法故。即是自成法。

内曰。破他法自法成故。一切不成(修妒路)。破他法故自法成。自法成故一切不成。一切不成故。我无所成。

外曰。不然。世间相违故(修妒路)。若诸法空无相者。世间人尽不信受。

内曰。是法世间信(修妒路)。是因缘法世间信受。所以者何。因缘生法是即无相。汝谓乳中有酪酥等。童女已妊。诸子食中已有粪。又除梁椽等别更有屋。除缕别有布。或言因中有果。或言因中无果。或言离因缘诸法生。其实空不应言说世事。是人所执谁当信受。我法不尔。与世人同故。一切信受。

外曰。汝无所执是法成(修妒路)。汝言无执是即执。又言我法与世人同。是则自执。

内曰。无执不名执如无(修妒路)。我先说因缘生诸法是即无相。是故我无所执。无所执不名为执。譬如言无。是实无。不以言无故便有无。无执亦如是。

外曰。汝说无相法故。是灭法人(修妒路)。若诸法空无相。此执亦无。是则无一切法。无一切法故。是名灭法人。

内曰。破灭法人。是名灭法人(修妒路)。我自无法。则无所破。汝谓我灭法。而欲破者。是则灭法人。

外曰。应有法。相待有故(修妒路)。若有长必有短。若有高必有下。有空必有实。

内曰。何有相待。一破故(修妒路)。若无一。则无相待。若少有不空。应有相待。若无不空则无空。云何相待。

外曰。汝无成是成(修妒路)。如言室空无马则有无马。如是汝虽言诸法空无相。而能生种种心故。应有无。是则无成是成。

内曰。不然。有无一切无故(修妒路)。我实相中。种种法门。说有无皆空。何以故。若无有亦无无。是故有无一切无。

外曰。破不然。自空故(修妒路)。诸法自性空。无有作者。以无作故。不应有破。如愚痴人。欲破虚空。徒自疲劳。

内曰。虽自性空。取相故缚(修妒路)。一切法虽自性空。但为邪想分别故缚。为破是颠倒故。言破。实无所破。譬如愚人见热时焰。妄生水想。逐之疲劳。智者告。言此非水也。为断彼想。不为破水。如是诸法性空。众生取相故着。为破是颠倒故。言破实无所破。

外曰。无说法。大经无故(修妒路)。汝破有破无。破有无。今堕非有非无。是非有非无不可说。何以故。有无相不可得故。是名无说法。是无说法。卫世师经。僧佉经。尼干法等大经中。皆无故不可信。

内曰。有第四(修妒路)。汝大经中。亦有无说法。如卫世师经。声不名大。不名小。僧佉经。泥团非瓶非非瓶。尼干法。光非明非闇。如是诸经。有第四无说法。汝何言无。

外曰。若空不应有说(修妒路)。若都空以无说法为是今者何以说善恶法教化耶。

内曰。随俗语故无过(修妒路)。诸佛说法。常依俗谛。第一义谛。是二皆实。非妄语也。如佛虽知诸法无相。然告阿难。入舍卫城乞食。若除土木等。城不可得。而随俗语故。不堕妄语。我亦随佛学故无过。

外曰。俗谛无不实故(修妒路)。俗谛若实。则入第一义谛。若不实。何以言谛。

内曰。不然。相待故。如大小(修妒路)。俗谛于世人为实。于圣人为不实。譬如一柰。于枣为大。于瓜为小。此二皆实。若于枣言小。于瓜言大者。是则妄语。如是随俗语故无过。

外曰。知是过得何等利(修妒路)。如初舍罪福乃至破空。如是诸法皆见有过得何等利。

内曰。如是舍我。名得解脱(修妒路)。如是三种破诸法。初舍罪福中破神。后破一切法。是名无我无我所。又于诸法。不受不着。闻有不喜。闻无不忧。是名解脱。

外曰。何以言名得解脱。不实得解脱耶。

内曰。毕竟清净故。破神故。无人破涅槃故。无解脱。云何言人得解脱。于俗谛故。说名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