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经》译文及注解--二子分财喻


【译文】

从前摩罗国有一位刹帝利,得了重病,知道必定要死了,便吩咐两个儿子:「我死之后,好好地分财物。」两位儿子依循父亲的遗教,在父亲死后,把财物分作两份。哥哥说弟弟分得不公平。这时有一位蠢老头说:「我教你们分物,必定能分得平等。他就把眼前的所有物品都破作两份。如何破呢?就是衣裳在中间剪开,盘瓶也从中间敲开,所有瓮壜也砸开,钱也凿开。」他们按照蠢老头的分法,就把所有财物都弄破了,分作两份。如此分物,人人嗤笑。

这就好比各类外道偏于修习分别论。论门其实有四种:有决定答论门,譬如一切人都必当死的,这就是决定答论门。死了必定会轮回再生,这应分别开来说,爱着断尽了的人,出离了轮回,不会再受生,依然有爱着的人,必定有下一生,这叫做分别答论门。倘若有问人是最优胜的么?就应反问道你是相对于三恶道还是相对于诸天来说的?若是相对于三恶道来说,人确实是最优胜的:若是相对于诸天来说,人必定是不如的,诸如此类的命题,叫做反问答论门。若是外道的十四个问难,譬如问世界及众生有边际无边际、有终始无终始之类的问题,常人是无法了解的,所以佛弃置而不答,以不答为答,就叫置答论门。各类外道愚痴,却自以为有智慧,把这四种论破毁了,形成为一种分别论,就比如愚人分钱物,把钱都凿破为两段。

【原典】

昔摩罗国①有一刹利②,得病极重,必知定死,诫勅二子:「我死之后,善分财物。」二子随教,于其死后,分作二分。兄言弟分不平。尔时有一愚老人言:「教汝分物;使得平等。现所有物破作二分。云何破之?所谓衣裳中割作二分,盘瓶亦复中破作二分,所有瓮瓨③亦破作二分,钱亦破作二分。」如是,一切所有财物尽皆破之,而作二分。如是分物,人所嗤笑。

如诸外道偏修分别论。论门有四种:有决定答论门,譬如人一切有皆死,此是决定答论门。死者必有生,是应分别答,爱尽者无生,有爱必有生,是名分别答论门。有问人为最胜不?应反问言汝问汝问三恶道,为问诸天?若问三恶道,人实为最胜;若问于诸天,人必为不如,如是等义,名反问答论门。若问十四难④,若间世界及众生有边无边,有终始无终始如是等义,名置答论门。诸外道愚痴,自以为智慧,破于四种论,作一分别论,喻如愚人分钱物,破钱为两段。

【注释】

①摩罗国:梵文Malaya-dasa这个国家的中央有摩罗耶山,在南天竺境域,所以国家以此为名。摩罗耶Malaya,是除垢的意思,因为这座山出产白旃檀香,进去后人变得香洁,所以叫除垢。提数dasa,是中央的意思。

②刹利:即刹帝利,意指王族及大臣,是印度四大种姓之一。婆罗门所编的《梨俱吠陀》卷十<原人歌>已叙四姓的来源:婆罗门(祭司)是布卢沙(人)的嘴;两臂成为刹帝利(王者);他的两腿就是吠舍(平民);从两足生出首陀罗(劳动者)。而佛经中叙述四姓的时候,总将释迦牟尼佛所自出身的刹帝利放在首位。

③瓨:短头长身的壜。

④十四难:乃对于外道以颠倒之见来问难之十四种事,而佛则舍置不答。十四种事指:㈠世间是恒常?㈡世间是无常?㈢世间亦是恒常亦是无常?㈣世间非恒常非无常?㈤世间有边?㈥世间无边?㈦世间亦有边亦无边?㈧世间非有边非无边?㈨如来死后还存在?㈩如来死后不存在?(十一)如来死后亦存在亦不存在?(十二)如来死后亦非存在亦非不存在?(十三)命(我)和身体是同一物?(十四)命(我)和身体是不同一物?

【解说】

四种论门中的决定答论门、分别答论门、反问答论门的具体形式亦可参见《百喻经》的(引言)。

关于分别论,《外道小乘四宗论》(提婆菩萨造,后魏菩提流支译)曾有记述,现在今译如左:

尼犍子外道论师说一切事物都是亦相同亦相异的……譬如我感觉白木棉布等。也可以说是同一的、一体的(白木棉布)。也可以说是相异的、分离的(白,木棉布)。譬如白在木棉布中别处不可以说这是白、这是木棉布,不可以像世上的人说这是牛、这是马之类一样。白木棉布又不是这样。所以我不说相异,也不说同一。若是同一的话,白消灭了,木棉布也应该消灭。再,如是同一的话也不应说赤木棉布、黑木棉布之类。所以我说可以讲同一,可以讲相异。

若提子论师说……我若提子不说一切事物同一、相异、也相同也相异。……因为这事物不能形成那事物,那事物不能形成这事物。因为这事物毕竟不是那事物,那事物也毕竟不是这事物。因为白不是木棉布,因为木棉布不是白。因为白(或木棉布)消灭了,木棉布(或白)就不应随之消灭。因为同一的话,白就是木棉布,木棉布就是白。不这样的话,白消灭了,木棉布也消灭:白(或木棉布)不消灭,木棉布(或白)也不消灭。若是这样的话,为何作虚妄的分别呢?那些事物是同一、相异、亦同一亦相异、非同一非相异。若是这样的话,木棉布也应是非木棉布、非不木棉布,白也应是非白、非不白。因为木棉布就是木棉布,白就是白,所以木棉布是非木棉布,白是非白,所以非白不可以是白。这样,同一、相异、亦同一亦相异、非同一非相异,就都是虚妄的分别,只是言说而已,并没有什么实义。(参见《中华大藏经》第三十册第一O五四至一O五五页)

分别论,往往从事物的各个不同方面来进行观察和分析,注意到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相互作用。然而论说的过程往往也停止于相对的境地,半是半非,对事物的认识涂上了浓厚的不可知论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