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与滕文公、告子》乏味的辩论


孟季子问公都子曰:“何以谓义内也?
曰:“行吾敬,故谓之内也。
乡人长于伯兄一岁,则谁敬?
曰:“敬兄。
酌则谁先?
曰:“先酌乡人。
所敬在此,所长在彼,果在外,非由内也。
公都子不能答,以告孟子。孟子曰:“‘敬叔父乎?敬弟乎?’彼将曰:‘敬叔父。’曰:‘弟为尸,则谁敬?’彼将曰:‘敬弟。’子曰:‘恶在其敬叔父也?’彼将曰:‘在位故也。’子亦曰:‘在位故也。’庸敬在兄,斯须之敬在乡人。
季子闻之,曰:“敬叔父则敬,敬弟则敬,果在外,非由内也。
公都子曰:“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然则饮食亦在外也?

孟季子是一个人的名字,古书上批注:“孟季子,孟仲子之弟也。”这还要他解释吗?谁都知道,孟、仲、季,或伯、仲、叔、季,以及冠、亚、季、殿,这些是中国文化下先后长幼序列的名词。四个兄弟之中,长兄为孟或伯,老二为仲,老三为叔,老四为季。一年四季,每季三个月,如夏季,四月为孟夏,五月为仲夏,六月为季夏。这样批注等于不注,未免多余。

公都子是孟子的学生,一次,孟季子问公都子:你的老师说,“义内也”,这是根据什么来的?

公都子说:在行为上,对一切事情都非常严肃,这是内心的出发,所以这就是内。

问题来了,孟季子说:有一个同乡,比我哥哥大一岁,大家都知道要敬长者,像这种情形,我该敬谁呢?

公都子说:当然敬你的哥哥呀!

孟季子又问:在吃饭的时候,当然由我小老弟斟酒,你说该敬我的哥哥,那么我斟酒,该先斟给我哥哥呢?还是先斟给这位同乡呢?

公都子说:当然该先斟给那位同乡,因为他比你哥哥大一岁。

孟季子说:我内心应该敬我的哥哥,那我所敬的是在这里,而吃饭时,我也该先为我的哥哥斟酒;可是因为有一位比我哥哥大一岁的同乡在一起吃饭,我就该最先为这位同乡斟酒,然后再替哥哥斟,这是你说的,是礼貌上的敬。那么依你这样的说法,这个敬是由于外在的因素,而不是发于内在。

我们看了他们的这些辩论,是在说些什么?辩了半天,只是一个内在发的、礼貌上、做人处世的应用问题。例如一个孩子对于自己的父母应该是恭敬的,应该是有礼的,如果获得了一样美味的食物,一定请父母先吃。但这时父亲的义兄在一起,也许父母会提醒一句:“伯伯在这里。”于是孩子该转而送过去说:“伯伯请先用。”实际上在孩子的心里,真不愿别人来分享自己孝敬给父母的这份美味,这就是爱的程度不同。一方面是礼貌的层次不同,爱与敬,每因时间、空间、事情的实质分量之不同,因而在道德上的取舍,礼义上的表现,便在行为上有所不同了。

可是,公都子被他这么一问,嘴巴被堵住了,不能答复。徒弟挨了打,回来告诉师父孟子,说:老师,你那一套义在内的理论,我拿出去跟人家辩论,被批驳得答不出来,吃瘪了。于是一五一十的,把与孟季子辩论的情形报告了孟子,想请老师出场帮拳了。

孟子教这个徒弟,就像律师教不会说话的当事人一样:你这个笨蛋,你怎么不问他,是敬叔父,还是敬弟弟呢?他一定会说,那当然要敬叔父,怎么可以敬弟弟?叔父比弟弟长一辈呀!这时你就可以问他,如果弟弟在尸位,我是该向弟弟代表的灵位行礼,还是向叔父行礼?

读《孟子》到这里,不禁想起古人一则笑话,说唐朝人喜欢作诗,尤其是喜欢律诗。兴起于那个时代的律诗,有所谓颔联和颈联,第三句和第四句,第五句和第六句,一定要在音韵平仄及内容含义上,形成两副联语,必须对仗工整。所以学作诗时,要学对仗,而先生教一套歌谣式的对仗法,所谓:“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等等,由一个字的对仗,到七个字的对仗。

于是有人作了一首律诗,其中有两句说:“舍弟江南死,家兄塞北亡。”他将这首诗请名人指教,人家看了这一联,不禁叹道:你的身世真可怜啊!这位作者说:老师!这是为了作诗,硬对出来的,不是事实。我们看来,他这个“硬对”与真的兄死弟亡的可怜也差不多了。

孟子的这个“弟为尸”,也可能和这则笑话差不多。

就严肃的一面看,弟弟尸位,代表死者,中国文化“死者为大”,纵然老前辈来,也要向死者行礼,这是当然的事情,跟向活人斟酒是两回事。孟子对学生说,你这样问他,他一定回答你:“当然要敬弟弟。”那么你再问他,又怎么不敬叔父,他一定说恭敬与不恭敬,因时间、环境、区域而有所不同,不一定叔父就应该恭敬的。你也说:是呀!因“”的不同呀。

这些辩论,都不恰当,也没有什么味道,和“舍弟江南死,家兄塞北亡”的诗一样没有味道。假如我们参加辩论,也可以说:依你的说法,死者为大,走在路上,遇到出丧的行列,即使是县令鸣锣开道,也要停在路旁边,坐在轿子里,向灵柩拱手示敬,等灵柩过了,才能继续前进。

可是如果遇到迎亲的行列,县长不但要停在一旁让迎亲的行列先行,而且还要下轿,站在路旁,向花轿中的新娘拱手致敬。因为这位新娘将来可能生一位状元,乃至一位宰相下来,她这个肚皮之内可能价值无比,当然这也是笑话。实际上这是后世受了孔子思想的影响,因为《易经》上说,人伦造端于夫妇,迎亲是夫妇的开始,所以最大,应该恭敬。总之,我们可以问孟子,假如你走在路上,这边来了一个出丧的,右边来了一个迎亲的,两个行列的距离都一样远近,请问你孟老夫子,先向哪一边致敬?恐怕你孟老夫子就忙得很了。

如果以这些事来做辩论,花样可就多了,怪不得孟子挨人家的批评,指他好辩。这是轻松的看法,但是站在严肃的立场来看,孟子的本意,还是值得恭敬的,不过他用的方法有一点歪了,实在不必要用这些方法。

他教公都子,等孟季子说了敬弟是“在位”以后,你也可以答复他,先斟乡人的酒,也是“在位”的原因。所谓“在位”的“”,并不一定是地位高就应该恭敬,而是说,一人在尸位,代表死者,死是人生中最大、最重要的一件事了。所以“”是人在一件事上所占的地位,至于该不该恭敬,就看他在这件事上,所占的位置是不是重心所在。

例如,有一个小孩来到我们中间,那他只是一个小孩,没有什么了不起;可是,这个小孩是带着一个命令来的,在向我们布达命令时,我们必定要向这小孩肃然起敬,因为此时他所处的“”不同。所以孟子说,你可以告诉孟季子,敬兄是日常的一种恭敬,而先替乡人斟酒,那是在日常之外的特殊情况,因为乡人处于宾客的地位,所以是临时对他的一种恭敬。

辩了半天,其实就是这样的两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