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鲁语28 公父文伯之母论内朝与外朝


原文

公父文伯之母如季氏,康子在其朝,与之言,弗应,从之及寝门,弗应而入。康子辞于朝而入见,曰:“肥也不得闻命,无乃罪乎?”曰:“子弗闻乎?天子及诸侯合民事于外朝,合神事于内朝;自卿以下,合官职于外朝,合家事于内朝;寝门之内,妇人治其业焉。上下同之。夫外朝,子将业君之官职焉;内朝,子将庀季氏之政焉,皆非吾所敢言也。”

译文

公父文伯的母亲去季氏家,季康子正在厅堂上办事。与她打招呼,不应声。季康子一直限到居室的门外,她还是不应声就进去了。季康子于是放下工作离开厅堂,进入居室见文伯的母亲,说:“我没听到您的教诲,是不是得罪了您?”回答说:“你没有听说过吗?天子与诸侯在外朝处理民众的事务,在内朝处理祭祀神灵的事务;卿以下的官员,在外朝处理本职工作,在内朝处理家族内的事情;至于寝门以内家属居住的地方,则由妇女操持安排。君臣上下都是这一个规矩。外朝,是你事奉国君完成职事的;内朝,你要在那儿处理家族的事情,所以这都不是我所敢与你说话的地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