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11 麟之趾


男欢女爱的千古绝唱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麒麟的足啊,如同仁义的好公子,那可赞美的麒麟啊!

麒麟的额啊,如同宽厚的好公子,那可赞美的麒麟啊!

麒麟的角啊,如同善良的好公子,那可赞美的麒麟啊!

①麟:麒麟,传说中的一种仁慈之兽。 ②趾:足。有趾为足,无趾为蹄。 ③振(zhēn)振:信实仁厚貌。 ④定:额头。⑤公姓:与公子、公族近义,均指贵族子孙。

现代解《诗》者,历来不在意这首诗,不愿意在这首诗上多落笔墨,一些现代名家的《诗经》选本甚至连选都不选。

其实,《诗经》是一个整体,是三千年前古圣先贤的心志与怀抱的整体展现。以《国风》之首《周南》为例,《毛诗序》说得好,《麟之趾》,《关雎》之应也。这是说,《麟之趾》与《关雎》构成一个互相呼应的关系。“关雎”以正夫妇,夫妇正,则人伦备。夫妇是人伦之本。这就是古人所讲的,“一国之事,系于一人之本”。“麟之趾”则应教化行,人伦美厚如麟趾。关雎是因,麟之趾是果;关雎是始,麟之趾是末。

现代人仅凭自己的生活经验,去理解和感受《诗经》之意,根本不在意《诗经》的历史现场。不但不在乎,还轻视古代那些经学家的努力,认为他们牵强附会。在政治第一的历史时代,《诗经》的解释完全政治化;在经济中心的历史时代,《诗经》的解释则趋向媚俗化。

如果说,不读《关雎》,不知自己是在向壁而立;那么,不读《麟之趾》一诗,则不知自己的脚如何踏上平地。

这首《麟之趾》再简单不过了,即通过以麟之趾、定、角为喻,来反复赞美公子。然而,这只是以字论字的理解,其中的深意值得深究。

麟的出现,在三千年前的先民看来是件大事。《史记·孔子世家》记载:

鲁哀公十四年春,狩大野,叔孙氏车子鉏商获麟,以为不祥。仲尼视之曰:“麟也。”取之。曰:“河不出图,雒不出书,吾已矣夫!”颜渊死,孔子曰:“天丧予!”及西狩见麟,曰:“吾道穷矣!”

巧的是,历史上第一部史书《春秋》也终结于“西狩获麟”这一年。相传正是孔子见麟后一声叹息终止了《春秋》的写作。

孔子为什么对麟这种动物格外敏感,并把它视为“吾道穷矣”的标志呢?

在先民的原始崇拜中,麟是一种灵物。《礼记·礼运》曰:“麟、凤、龟、龙谓之四灵。”麟是四灵之首。陆机《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中说:“麟,麕身、牛尾、马足、黄色、圆蹄、一角,角端有肉。音中钟吕,行中规矩,游必择地,详而后处,不履生虫,不践生草,不群居,不侣行,不入陷阱,不罹罗网,王者至仁则出。” 严粲《诗辑》中也说:“有足者宜踶,唯麟之足,可以踶而不踶;有额者宜抵,唯麟之额,可以抵而不抵;有角者宜触,唯麟之角,可以触而不触。” 就是说,麟是一种由鹿、牛、马、鱼四种动物组合而成的神物,这种动物事实上并不存在,而是先民想像和创造出来的。它的声音合乎钟吕;走路中规中矩,出行必先选择地点;它有趾,但不踩生灵,不踏草地;它有额角,但从不用来作攻击武器;它清高,总是独处,而且从不会落入陷阱或罗网。通俗地说,麟这一动物是将一切美好的东西集中于一身了,它是仁厚的化身,因而又是王者之瑞。《诗经》“麟之趾”以麟为喻,称得上是至高至美的赞颂了。

《麟之趾》由于既不关女儿风情,也不关男女恋爱,再加上麟这一物象完全是古人虚构出来的,在现代人对科学的狂热意识里,自然是封建迷信的典范了。于是干脆不提它。

然而,我们今天读《诗经》既是要为我所用,却又不能功利到唯我所用。回到《诗经》现场,《麟之趾》反映的正是先民对吉祥平安的追求,它深深化入了我们的民俗生活,成为人们希望、安慰和力量的寄托。唐代诗人杜甫在《徐卿二子歌》中说:“君不见徐卿二子生奇绝,感应吉梦相追随。孔子释氏亲抱送,并是天上麒麟儿。”这里,诗人同样是以麟来称赞他人。后世,就以“麟子凤雏”比喻贵族子孙;以“麟趾”祝颂子孙贤惠;以“麟趾呈祥”作为结婚喜联的横批,祝颂生育仁厚的后代;以“麟肝凤髓”比喻极为稀有的食品;以“凤毛麟角”称赞和说明物品珍贵。

《麟之趾》以麟喻贵族公子,本身也寓示着人们对贵族公子品德的向往,同时寄希望于他们,希望他们能够引领人们走进一种幸福的生活境界。故古人认为《麟之趾》是行王化的结果是不虚妄的。

正因为麟代表着吉祥与平安,孔老先生才对它格外敏感。孔子成为后世尊崇的圣人之后,一种与麟有关的王者之瑞的传说也应运而生。据说孔子降生的当天晚上,有麒麟降临孔府阙里人家,并吐玉书,上有“水精之子孙,衰周而素五,徵在贤明”字样。然后,孔子生当乱世,礼崩乐坏,这个时候出现麟,便是一种反常的现象,这才促使老先生搁笔长叹,“吾道不继”。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本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你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你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为什么就不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