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韬》犬韬51章 分合


武王问太公曰:“王者帅师,三军分为数处,将欲期会合战①,约誓赏罚。为之奈何?”

太公曰:“凡用兵之法,三军之众,必有分合之变。其大将先定战地、战日,然后移檄书与诸将吏期:攻城围邑,各会其所,明告战日,漏刻②有时。大将设营而阵,立表③辕门,清道以待。诸将吏至者,校其先后,先期至者赏,后期至者斩。如此,则远近奔集,三军俱至,并力合战。”

【注释】   ①合战:集中兵力与敌交战。   ②漏刻:又称漏壶,古代的一种计时器。   ③表:标竿,通过日照的投影计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