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文集》我方发动反攻具有充分理由


(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三日)

甲乙戌江未致丙丁:

二日电悉。归绥[2]、包头、五原、临河必须攻下,时间至少半月,大同现只包围,待绥、包解决后方能解决。傅作义、阎锡山[3]发动内战,各以五万以上军队攻我解放区,我方发动反攻具有充分理由,如诬我方发动内战,我方将发表蒋介石酉皓致胡宗南电[4]及其他各项内战文件。国大代表必须重选,时间必须推迟至一年以后,否则我方坚决反对。政治会议开会办法、开会日期等项你们商定初稿,待你[5]回来讨论方能表示最后意见,出席代表要那时才能考虑。只要会议推迟,你尽可能在重庆拖延时间,不要回来。政治会议实际上是一对于各中间派的教育机关,使他们取得经验,问题是不会在那里解决的。又补充前电[6]一点,即平、津、青[7]三市应驻八路军,中央军只许暂时驻一小部,将来应退出。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这是中共中央给在重庆的中共代表团的电报。

[2]归绥,今呼和浩特市。

[3]傅作义,当时任国民党军第十二战区司令长官。阎锡山,当时任国民党军第二战区司令长官。

[4]指一九四五年十月十九日蒋介石饬令胡宗南打内战,进行所谓“剿匪”的电报。电报说:“此次剿匪,为人民祸福之所关,建国成败之所系,务本以往作战精神,遵照中正所订《剿匪手本》,鼓励所部,努力进剿,迅速达成任务者,功在国家,必膺懋赏,其迟疑贻误者,当执法处置。希转饬所属剿匪部队,一体恪遵为要。”

[5]指周恩来。

[6]指中共中央同日给在重庆的中共代表团的另一电报,见本卷第57页。

[7]青,指青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