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传》6.5 开创“新红学”


胡适的小说考证,对《红楼梦》用力最多,成绩最突出,影响也最大。①他由考证《红楼梦》而开创了一个“新红学”派。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从清朝乾隆中叶(18世纪60年代)《石头记》抄本问世开始,便有与曹雪芹同时的“脂砚斋”②评阅批点;到本世纪20年代初,约一百六七十年间,许多人喜爱评点和考证《红楼梦》,以致形成了一种专门的所谓“红学”,后来一般人称之为

“旧红学”,以区别于胡适一派的“新红学”。这种旧红学,有的保存了著者曹雪芹及《红楼梦》创作情况的一些重要材料或线索,有的包含着很有见地的评论与赏析;但大多是主观的臆想与附会。例如,旧红学中影响很大的索隐派,以穿凿附会、烦琐考证的方法,探索《红楼梦》所“隐”的是何人何事:有的说是写清世祖与董鄂妃的故事;有的说是写纳兰成德家事;有的说是“康熙朝的政治小说”。虽然具体说法不一,却都陷入了主观唯心主义的迷宫。试以蔡元培先生的《石头记索隐》③为例,开卷即说:

《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

于是,他根据这个假设,比拟引申,以为“红”影“朱”姓,“石头”指金陵,以“贾”斥伪朝,以“金陵十二钗”影指仕清的江南名士:林黛玉影朱彝尊,因为绛珠仙子的“珠”与“朱”谐音,黛玉所住潇湘馆比附朱彝尊的号“竹”;王熙凤影余国柱,因为“王”为“柱”字偏旁之省,“”字俗作“国”,故熙凤之夫曰“琏”,即二“王”字相连也;史湘云影陈维崧,因为陈字其年,号迦陵,史湘云所佩的金麒麟,当是“其”“陵”二字之借音;……诸如此类。蔡先生说,他用的是“三法推求”,“审慎之至,与随意附会者不同”。④其实也完全如胡适所说的是猜笨谜,只不过是很认真的猜笨谜,很认真的烦琐考证与附会罢了。

胡适考证《红楼梦》,首先向旧红学挑战,指出他们都走错了道路:

他们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却去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他们并不曾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⑤要真正了解《红楼梦》,就必须首先打破这种“牵强附会的《红楼梦》谜学”!而第一个来打破这种《红楼梦》谜学的,就是胡适。

他从考察《红楼梦》作者的身世入手。《红楼梦》的作者,大家都知道是曹雪芹,但曹雪芹的生平、家世,大家又都不很清楚。从袁枚的《随园诗话》起,便一直误认雪芹为曹寅的儿子。⑥胡适为此费了不少工夫。

1921年3月,他作《红楼梦考证》初稿时,对曹氏的家世也知之甚少。他也相信袁枚的话,以曹寅为曹雪芹之父。4月间,他在学生顾颉刚、俞平伯的帮助下,⑦查得了《江南通志》、《八旗氏族通谱》、《曹楝亭全集》等许多材料,得知曹家祖孙三代四人,相继都做“江宁织造”,长达58年,在任上办过四次接驾(招待皇帝)的阔差事,正是“天恩祖德,锦衣纨”,荣华富贵极了,与《红楼梦》描写的贾府颇相符合。而对袁枚的话也开始有所怀疑,但仍疑信,以为曹寅是“老年得子”,故对雪芹“宠爱之极”,取名字也搞点特殊化。⑧

5月的一天,胡适在京师图书馆翻查《楝亭书目》。有位张中孚先生告诉他,说杨钟羲的《雪桥诗话》里有关于曹雪芹的事迹。⑨胡适于是向单不广先生借到《雪桥诗话》及《续集》,果然查得:

敬亭(按,清宗室敦诚字)……尝为《琵琶亭传奇》一折,曹雪芹()题句有云:“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雪芹为楝亭通政孙,平生为诗,大概如此,竟坎坷以终。敬亭挽雪芹诗有“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之句。⑩

这条材料实在重要,由此得知曹雪芹名,是曹寅的孙子。胡适查得此条,否定了袁枚的误记,也推翻了自己原来的许多假设,却使他感到“狂喜”不已。

后来他又得到《八旗诗钞》(即《熙朝雅颂集》)和《八旗文经》,从敦诚敦敏的赠诗中,得知雪芹晚年贫穷潦倒、纵酒狂歌的境况,及其他许多材料。这年的11月,胡适便写成《红楼梦考证》的改定稿,考定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之孙,曹之子,生于极富贵的家庭,身经极繁华绮丽的生活,但后来“大概因亏空得罪”,家被抄没;《红楼梦》是他在破产倾家之后的贫困境况下做的,止80回。据此,胡适便得出了《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这一结论,他说:

《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甄贾两个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是当日曹家的影子。

这个“自叙传”说,是新红学派的一个根本性观念。初提出来的时候,读者囿于旧说,多不大信服。经过胡适与顾颉刚、俞平伯诸人艰苦深入的考证,搜集了大量实际可靠的材料,考定曹雪芹的家世和生平,确与书中的贾府宝玉“绝似”,也符合《红楼梦》开卷的“作者自云”及“石头”所说的一番话;而书中所描写的生活和人物,也确有曹雪芹及其家庭的影子。因此,对于索隐派牵强附会的各种臆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鲁迅当年在北京大学讲“中国小说史”,便屡引胡适的考证,来批驳索隐派的谬说,并充分肯定胡适的“自叙传”说,指出:

然谓《红楼梦》乃作者自叙,与本书开篇契合者,其说之出实最先,而确定反最后。……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著书西郊,未就而没;晚出全书,乃高鹗续成之者矣。

对于续作者高鹗,胡适也结合《红楼梦》的续书及版本问题,进行了考证。起初,他从俞樾的《小浮梅闲话》里,看到张问陶的《船山诗草》中《赠高兰墅鹗同年》一诗,有“艳

情人自说红楼”的话,诗题下有注云:“《红楼梦》80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又从《郎潜纪闻二笔》得知高鹗后来中了进士。他便去查高鹗的履历。那时,他还不知道有历科《进士题名碑录》一类的书,便托顾颉刚到国子监去,在那高大如林的许多“进士题名碑”里,居然查找到了:高鹗是镶黄旗汉军人,乾隆六十年乙卯(1795)科进士,殿试第三甲第一名。后来又为“侍读”、“御史”、“刑科给事中”等官,算是爬上去了的。

据乾隆年间周春的《阅红楼梦随笔》记述关于《红楼梦》流传的情况:

乾隆庚戌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80回,一为《红楼梦》百廿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时始闻《红楼梦》之名,而未得见也。壬子冬,知吴门坊间已开雕矣。兹苕估以新刻本来,方阅其全。

壬子是乾隆五十八年(1792)年,百廿回的《红楼梦》已有刻本。可以肯定高鹗续作《红楼梦》是在他中进士之前。胡适当时并未见到周春的《阅红楼梦随笔》,但他自藏的《红楼梦》程乙本,有高鹗的一篇序,写于乾隆辛亥(1791)年。据此,胡适断定他续补《红楼梦》“工既竣”的时候,尚未中进士,处在“闲且惫矣”的境况。正因为如此,他才与曹雪芹的萧条之感大致相通,续作的后40回也就能基本上贯彻曹雪芹的创作意图,写成了一个大悲剧的结束。胡适对此大加赞赏,说:

我们平心而论,高鹗补的40回,虽然比不上前80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

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的遭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有精彩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还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

我们试看高鹗以后,那许多续《红楼梦》和补《红楼梦》的人,哪一个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从棺材里扶出来,重新配给宝玉?那一个不是想做一部“团圆”的《红楼梦》的?我们这样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鹗的补本了。

但是,从《红楼梦》的内容和文字来考察,后40回又有许多地方不符合曹雪芹原定的想法。俞平伯曾举出几条,如第31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确是可疑,史湘云后来似乎应该与贾宝玉做夫妇,但后40回全无照应。胡适很赞赏俞平伯的见解。他自己也举出小红的无结果,香菱的好结果,凤姐的下场,都与前80回里曹雪芹所暗示的创作意图不相符合。最突出的是贾宝玉的结果,本书开篇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又说“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岂有“兰桂齐芳”

之理?而“悬岩撒手”难道就是出家成仙?胡适把这些版本文字上的问题,同续作者高鹗的身世境遇联系起来考察,指出:

写贾宝玉忽然肯做八股文,忽然肯去考举人,也没有道理。高鹗补《红楼梦》时,正当他中举人之后,还没有中进士。如果他补《红楼梦》在乾隆六十年之后,贾宝玉大概非中进士不可了!

对高鹗的续书,胡适既肯定其核心部分保存的悲剧结局,又批评其“兰桂齐芳”

、“贾家延世泽”等庸陋之见,分析颇有见地;而且与那时鲁迅等一些人士的看法,简直是不谋而合,或者竟是相谋而合了。

对《红楼梦》的版本,胡适也作过一些考证。他对80回本与百二十回本的分析,对程伟元二次排印本的评断,都比较中肯。但对《红楼梦》的各种原抄本,他那时还缺乏感性认识。因此,当看到上海有正书局石印的“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即戚本),“已有总评,有夹评,有韵文的评赞”,他就误以为是“很晚的抄本,决不是原本了”。他根本没有想到,《红楼梦》的原本,竟是有评注的。

因为不识货,后来,他几乎错过了收买脂砚斋甲戌本的好机会。胡适自记这件事的经过说:

去年(1927)我从海外归来,便接着一封信,说有一部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愿让给我。我以为“重评”的《石头记》大概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当时竟没有回信。不久,新月书店的广告出来了,藏书的人把此书送到店里来,转交给我看。

我看了一遍,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遂出了重价把此书买了。

这部乾隆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虽然是只存16回的残本,却是至今发现的《红楼梦》最早的抄本。其中朱笔细评,许多评语是其他本子所没有的,对于考证曹雪芹的身世和逝世时间,“脂砚斋”与作者的关系,《红楼梦》成书与修改的经过,及80回以后预定的结构或残稿情形等,都有较重要的参考价值。

而在《红楼梦》版本史上,甲戌本更占有一个重要的位置。胡适对此本作了一番整理和研究之后,发表了《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篇长文。其他研究者也相继运用甲戌本的材料获得新成果。从此,研究《红楼梦》的人都渐渐看到了旧抄本的重要,也开始懂得怎样识别旧抄“原本”了。后来,又陆续发现了“庚辰本”

、“甲辰本”、“靖藏本”、“杨藏本”等许多种抄本,使《红楼梦》的版本研究,开

了一个新局面。

胡适曾经宣称,他考证《红楼梦》,要“把将来的《红楼梦》研究引上正当的轨道去:打破从前种种穿凿附会的‘红学’,创造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1921年,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发表,亚东图书馆的新式标点本《红楼梦》问世,便标志着“新红学”的正式成立。1923年,又有俞平伯的《红楼梦辨》一部著作出版,更加强了新红学的阵势。于是,新红学派以注重实际材料的新方法,“作者自叙传”的新观点,和“整理过的”《红楼梦》亚东新版本,对旧红学发动了全面总攻击,打破了各种穿凿附会的《红楼梦》谜学。从此,胡适派的新红学便取代了旧红学的地位,左右《红楼梦》研究达30余年,至今在海内外犹有相当影响。

至于这种新红学,是否“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得由红学专家们来评论。刚好著名红学家又是新红学大将的俞平伯先生,曾经有一段评论,他说:

近年考证《红楼梦》的改从作者的生平家世等等客观方面来研究,自比以前所谓红学着实得多,无奈又犯了一点过于拘滞的毛病,我从前也犯过的。他们把假的贾府跟真的曹氏并了家,把书中主角宝玉和作者合为一人;这样,贾氏的世系等于曹氏的家谱,而《石头记》便等于雪芹的自传了。这很明显,有三种的不妥当。第一,失却小说所以为小说的意义。第二,像这样处处粘合真人真事,小说恐怕不好写,更不能写得这样好。第三,作者明说真事隐去,若处处都是真的,即无所谓“真事隐”,不过把真事搬了个家而把真人给换上姓名罢了。

俞先生说的很在理。所谓“自叙传”说确有它“着实得多”的一面,它是从生平家世等客观方面考证所得出的结论,基本上符合《红楼梦》的实际情况,也大致符合文学创造的规律。因此,它与旧红学索隐派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但是,“自叙传”说又有偏向,也即“过于拘滞”,以致把艺术与生活混为一谈,抹煞了艺术典型化的特点和意义。因而新红学派虽然捣毁了旧红学索隐附会的迷宫,后来却也陷入了以《红楼梦》附会曹家人事的新迷宫;从旧的主观唯心主义烦琐考证的泥淖里爬出来,有时又往往栽进新的主观唯心主义烦琐考证的泥坑。胡适后来甚至还把《儒林外史》杜少卿兄弟家世的材料,当作吴敬梓及其家世的材料,塞进了他所撰的《吴敬梓传》和《吴敬梓年谱》,这就完全混淆了艺术典型与真人真事的界限,“自叙传”说大约也发展到极至了。

① 从1921年的《红楼梦考证》始,到1962年2月逝世前四日写的《红楼梦问题最后一信》止,胡适一生共写有关《红楼梦》的考证研究文章书信,共约15篇,计10万余字,差不多占了他的小说考证文字的四分之一。他所开创的新红学派在红学史上的地位和影响,更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抹煞的事实。

② “脂砚斋”是何人?与曹雪芹是什么关系?近人看法颇多歧异。胡适的说法也前后不一,拿不定把握。最初,他认为:脂砚斋是同雪芹很亲近的“同族的亲属”,或“亲信朋友”;后来又说,“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到了晚年,胡适又回到了原先的看法,说脂砚斋是曹雪芹的“最亲信的朋友”。

《胡适口述自传》关于“新红学的诞生”一节,有唐德刚先生的一段按语,说“适之先生始终认为‘脂砚斋’是作者曹雪芹本人”(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41页)。这话自然是未曾细检胡适论《红楼梦》诸文所致。

③ 《石头记索隐》,原载1916年《小说月报》第7卷第1至6期,后于1917年9月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

④ 蔡元培在《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中,说到他的“三法推求”:

……知其所寄托之人物,可用三法推求:一,品性相类者;二,轶事有征者;三,姓名相关者。于是以湘云之豪放而推为其年;以惜春之冷僻而推为荪友;用第一法也。以宝玉逢魔魇而推为允;以凤姐哭向金陵而推为余国柱;用第二法也。

以探春之名与探花有关,而推为健庵;以宝琴之名,与孔子学琴于师襄之故事有关而推为辟疆;用第三法也。然每举一人,率兼用三法或两法,有可推证,始质言之。其他若元春之疑为徐元文,宝蟾之疑为翁宝林;则以近于孤证,姑不列入。自以为审慎之至,与随意附会者不同。(《蔡元培全集》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9月1版,第69页)

⑤ 《红楼梦考证》1921年3月初稿,载同年5月上海亚东图书馆初排本《红楼梦》。同年11月改定稿,载1922年5月亚东初排本《红楼梦》再版;并收入《胡适文存》,亚东图书馆1921年12月出版。引文据1926年8月9版,卷三,第185页。

⑥ 袁枚《随园诗话》卷二,有一条记云:

张问陶(船山)的《赠高兰墅鹗同年》一诗,作于嘉庆六年(辛酉,1801)九月,题下有注云:“传奇《红楼梦》80回以后,俱兰墅所补。”诗云:

无花无酒耐深秋,洒扫云房且唱酬。
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
逶迟把臂如今雨,得失关心此旧游。
弹指十三年已去,朱衣帘外亦回头。

转引自郭豫适《红楼梦研究小史稿》,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1月版,第45页。

(三版注)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说到高鹗续书,也说:

其补《红楼梦》当在乾隆辛亥时,未成进士,“闲且惫矣”,故于雪芹萧条之感,偶或相通。然心志未灰,则与所谓“暮年之人,贫病交攻,渐渐的露出那下世光景来”(戚本第一回)者又绝异。是以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

,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鲁迅全集》第9卷第237页)

在《论睁了眼看》一文中,又说道:

《红楼梦》中的小悲剧,是社会上常有的事,作者又是比较的敢于实写的,而那结果也并不坏。无论贾氏家业再振,兰桂齐芳,即宝玉自己,也成了个披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和尚。和尚多矣,但披这样阔斗篷的能有几个,已经是“入圣超凡”

无疑了。至于别的人们,则早在册子里一一注定,末路不过是一个归结:是问题的结束,不是问题的开头。读者即小有不安,也终于奈何不得。然而后来或续或改,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赫克尔(E.Haeckel)说过:人和人之差,有时比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远。我们将《红楼梦》的续作者和原作者一比较,就会承认这话大概是确实的。(《鲁迅全集》第1卷第239页)

鲁迅的这些看法,与胡适的观点可以相参看。

《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见《胡适文存三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31年6月3版,卷五,第565页。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存16回,线装四册,第1回有“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的话。甲戌是清乾隆十九年(1754)。此本为大兴刘铨福旧藏,1927年归胡适。1949年4月,胡适逃亡美国,便把甲戌本带到美国去了。1951年,胡适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摄成三套显微胶卷;1961年5月,胡适在台北“中央印制厂”自印,用朱墨两色影印,装四册,卷首有胡适所撰的“影印缘起”和跋。

此文原载上海《新月》杂志第1卷第1号,1928年3月10日出版;后收入《胡适文存三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30年9月初版。

魏绍昌的《红楼梦版本小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9月出版)列有“《红楼梦》版本简表”,共三表,表一为“脂本”,列至今所发现的脂本共12种。读者可以参看。

俞平伯《读红楼梦随笔》,原载香港《大公报》,1954年1月1日至4月25日;转引自华东作家协会资料室编《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1954年12月印行)第1辑,第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