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华民国史》工业部门


自由中国的战时工业,是在很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战争爆发时,将成为中国非沦陷区的地域——约占国土的3/4 ——能够自夸的仅有大约全国工厂的6%,产业工人的7%,工业总投资的4%,电力的4%。但是,在战争的前几年,国民党地区的工业发展迅速。消费需求,尤其是政府和军队的消费需求,已经增长的内地居民的消费需求,为工业产品开辟了一个几乎不能满足的市场。直到1940年,食品价格远远落在工业品后面,使工资保持低廉而利润幅度高。在1942年3 月滇缅公路被封闭前,购买急需的机器、备件和进口原料,尽管困难和奇贵,但仍是可能的。这些有利因素导致1943年以前新的工厂与日俱增(见表12),而工业生产量在1938年至1945年之间几乎增长到四倍。

尽管有这样的增长,工业生产远不能满足消费需求。虽然战时国民党中国的人口大致是战前的一半,但主要工业品产量从未超出战前水平的12% 。1944年棉纱、棉布和面粉仅分别为战前数字的5.3%、8.8%和5.3%。更有甚者,1943—1944年工业部门陷入深刻的危机,1944年生产显著下降。表13显示了战争后半期工业的疲软状况。1939年新工厂的投资达到了最高峰。其后,尽管新厂数量增加,但投资总值陡然下降。大约在1940年,工业繁荣事实上已经终结,但牟取薄利的经营者们,以有限的经验和少量的财源继续开办新厂,徒劳地期待着经济复苏。这些小规模的薄利经营多数迅即倒闭。1944年,在国民党中国实际上仅有928 家工厂开工。倒闭率达82% 。

虽然1943年前产量一直增长,但1940年工业部门已经开始遇到障碍,首次引起增长率下降,然后产生了1943年9 月以后的工业危机。通货膨胀的结果并不全是消极的。例如,在战争八年间,工人们的实际工资仅在1938年提高;其后,他们的实际工资下降,这使雇主获利。不过,通货膨胀使商业投资,特别是投机事业投资比工业投资赚的钱多得多(见表14)。囤积稻米和其他农产品的现象广为流行。不论来自占领区,还是来自国外的“走私”货都能大赚其钱,从而使资本从生产性投资转回。有时光是

中国非沦陷区的工厂* 按照官方的定义,此处指使用动力机器并至少雇用30名工人的工厂。资料来源:a .李紫翔:《四川战时工业统计》,《四川经济季刊》第3 卷第1 期(1946年1 月1 日),第206 页。b .毕范宇:《西方人士所见的战时中国》,第47页。据信,这个数字包括公营和私营工厂两个方面。c .《中华志,1937—1945》,第433 、411 页。这个数字是大约数,系1942年5 月现存的私营工厂、1936年以来由国家资源委员会设立的工厂(98)和到1942年5 月由地方政府建立的工厂(110 )的总和。d .《中华志,1937—1945年》,第363 页。这个数字包括公营工厂两类。资料来源:a.李紫翔:《我国战时工业生产的回顾与前瞻》,《四川经济季刊》第2 卷第3期(1945 年1 月1 日),第30页。b.程玉桂:《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工业发展》,第110 页。c.侯继明:《中国的经济发展与政府财政,1937—1945年》,载薛光前编:《中日战争期间的国民党中国, 1937 —1945年》,第214 页。

注:这些资料中有差异,虽然全都是以中国经济部的资料为基础的。最明显的是,资料c 并未描绘出生产资料生产中的绝对下降,但是资料a 和b 两者确实表明有这种下降。这种不一致的原因可能是在计算生产资料指数时包括了不同的商品。

囤积商品就比花钱加工商品更有利。例如1940年和1941年间,原棉价格平均每月升高13% ,投资者仅囤积棉花就比冒险长期投资于加工棉花的纺织厂有利得多。于是大部分流动资本——1944年占同类资本的86% ——已流入商业和投机行业,而不是生产。新型的或旧式的私人银行越来越多地撤回工业投资,它们宁愿发放短期商业贷款,或直接参与囤积及其他形式的投机。政府继续向私营工业提供低息贷款,但是,按不变通货计算,这些贷款的价值只是1938—1939年所提供贷款的一小部分。结果工业因缺乏周转资金而挨饿,这是工业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实业家痛苦地抱怨贷款太少,而且所需手续太烦。但得到政府贷款的实业家们,则通常用这些钱去投机。

各种类型活动中个人实际收益的变动(重庆)(1938年=100)资料来源:张嘉璈:《恶性通货膨胀》

另有通货膨胀以外的因素加重了实业家们的困难。例如,日本收紧封锁的绳索,切断了中国工厂严重仰赖的机器、配件、原料和燃料的输入。内地的许多工业设备已经陈旧——例如纺织工业中的机器造于20年代以前——没有备品和配件,因此损坏迅速。许多材料——如高合金钢——在中国国内是得不到的,而一些工业部门要继续生产,这些材料又是至关紧要的。

熟练工人的缺乏也阻碍了中国的战时工业。当地招收的工人新离开农村,往往对机器或者劳动纪律缺乏最起码的了解,因此,熟练的产业工人不得不从沿海城市招募。但是,到 1940 年,只有大约42000 名熟练工人随国民党政府进入内地。工厂的经理们为搜罗熟练的雇工,开始挖其他工厂的墙脚。这种竞争抬高了工资。它也助长了有破坏性的高速率的劳动力流动——1940年每月大约有10% 的熟练工人,18% 的非熟练工人流动。1943年5 月,全部工人的月流动量为23% 。这种惊人的不稳定与普遍缺乏技术和设备窳劣合到一起,导致工人效率迅速下降。例如,在纺织厂,效率被评定为战前水平的大约60—85% 。一位电工估计,他的工厂的效率仅仅是在上海时的1/3 。

荒谬的是有些工业陷入了缺乏消费需求的状况。人民不断贫困限制他们只在最紧迫的必需品上花钱,尽管人民极其需要新的衣服,纺织品市场也变得呆滞,因为他们的购买力已经衰竭。需求的减弱也打击了生产资料制造商。例如在 1942 年以前,由于铁路和防空洞的修建,炼铁业曾经繁荣过。当政府放弃这些项目时,炼铁业就陷入萧条,并损及煤炭和炼焦等有关部门。对工业机械和军事装备的需求仍居高不下。但是,中国的钢铁制造商通常不能满足这一需求,因为他们缺乏所需要的设备、原料和熟练的劳动力。

为了与通货膨胀作斗争,早在1938年12月政府就最初试图限定日用和必需品的价格。这很快证明是无效的。后来政府颁布了一连串的新规章,取缔商品投机及压低食品、工业原料和租金的价格。然而,到1941年10月,中国银行宣布所有这些措施“完全失败”

国民党对价格管制的兴趣,在美国于1942年10月通过一项反通货膨胀法后复苏了。因为他们推断:在战争时期,物价管制是现代国家的标记。何廉和杨格等财政和经济专家建议重庆领导人不要管制物价,其理由是管制物价并不触动造成通货膨胀的基本原因,而政府也缺乏实施管制的行政手段。他们警告,管制物价不会有人理睬,并将使公众的信心受到损害。政府对这些警告置之不理,于1943年1 月15日实行一种新的物价管制体制。黑市被禁止,违犯者受到恫吓将被处以可怕的刑罚,直至判处死刑。也是为了管制物价——以及增加税收——国家对经选定的商品实行专卖。从1942年起,它着手大量收购这类货物,并以固定的低价卖出。这些措施影响日用必需品(米、盐、食用油、糖、燃料等)、工业品(铁、钢材、棉纱等)、出口品(钨、锡、茶、猪鬃、桐油等)以及棉花、烟草和火柴等各种货物。

政府用管制物价与通货膨胀作斗争的几次尝试都未生效。中国缺乏这样的前提,那就是对领土和政治的牢固控制,一批有效能的和诚实的官员,和一个起作用的运输和通信系统。除了少数主要城市,管制普遍不起作用。被管制的商品从那些城市流往其他地区。重庆有几次面临严重的米荒,因为别处米价较高。甚至在主要城市,实际市场价格也超出官价,1943年平均为14% ,1945年平均为67% 。

物价管制有时对工业具有灾难性的后果。例如,1943年原棉的官价定得如此之低,以致陕西许多农民——他们提供了中国非占领区原棉的大部分——不种棉花而种小麦,而国民党地区的工厂据报道只有够运转半年的棉花。加工一项产品的费用,超出它的法定价格的情况并不罕见。1943年,生产一吨铁耗费35000 元;政府的铁价为30000 元一吨。1944年,开采一吨煤的费用从1870元至5000元不等;煤的限定市价为1200元一吨。一包棉花耗费15000 元;但它只能以12000 元出售。

最后,1944—1945年在河南、湖北、湖南、贵州、广西和广东的一号战役,打击了足占国民党中国1/4 的工厂,它们占整个工业资本的15% 以上。它还切断了国民党中国余下的工厂的供应来源(如产于河南、湖北和湖南的原棉)和市场销路,并摧毁了投资者的信心。

所有这些因素——通货膨胀,缺乏进口品,缺少熟练工人,消费需求萎缩,引起梗阻的价格控制政策和军事灾难——使国民党中国的工业陷入深刻的危机。作为一种迹象, 1944 年秋兵工厂只有生产能力的55% 开工。重庆80—90% 的钢铁厂在1943年春到1945年早些时候倒闭;1944年320 家机械厂中有50家倒闭;主要的煤产地嘉陵江地区250 家煤矿中,大约有185 家在1943年至1945年间倒闭。

到1945年3 月,失业已成为一个严重问题。1944年矿业生产只是1942年水平的一部分(煤,72% ;铅,49% ;钨,27% ;锡,27% ;铜,24% ;锑,6%)。甚至手工棉纺织生产到1944年底也深深陷入困境,主要因为原料短缺,运输困难和令人烦恼的通行税。工业危机确实大于官方的生产数据(见表13)。

1944年11月,战时生产局的建立导致大量政府订货和投入新的款项,这明显地刺激了某些工业。在 1944 年 11 月与 1945 年5 月之间,钢的生产增长50% ;生铁,46% ;煤,35% ;电力,8%。尽管有这些增长,1945年头三个月工业生产总指数仍无变化。显然,其他工业部门的下降被制止。压倒一切的证据是在和平前夜,国民党中国的经济在总体上已处于崩溃边缘,特别是工业。

战争使政府成为最主要的经济企业家。先前它已经取得对银行部门的控制,但它在中国人拥有的工业企业中只掌握11% 左右的资本。然而,到1942年,经济部报告,国家控制的企业已占国民党地区工厂的17.5% ,资本的70% ,工人的32% 和马力的42% 。

在内地有三种政府机构发展工业:国家资源委员会,工矿调整委员会和四家政府银行。1935年创建的国家资源委员会,被授权“发展、经营和管理基础工业”。到1944年12月,它经营92个工业单位——33家工厂,38个矿和21座电厂。它还与其他机构联合办了11个工业单位。资源委员会控制着重工业和高技术工业,与民营工厂形成对照,后者一般机械化程度较低,生产轻工业品。

战争爆发后才建立的工矿调整委员会,起初是负责推动民营工厂向内地迁移。从1938年起,它也直接向工业企业投资,经常与民办企业竞争生产消费品——酒精、纺织品、纸张和水泥。1943年和1944年,它的直接投资超过它对民营工业贷款30% 以上。孙逸仙曾主张,政府应当把它的经济作用限定在基础工业,但它现在也成为轻工业的一个主要参与者。

四家政府银行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政府”银行,因为私人投资者握有其中三家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农民银行的大量股票。所有这三家银行,像民营商业银行一样,特别在1940年以后,增加了工业和商业中的直接参与和所有权。它们这样做是为取得有形资产,以保护它们资本的实际价值。如张嘉璈所评论的那样,这变得“无异于投机”。无论其动机如何,政府银行像工矿调整委员会一样,深深地卷入了民营工商业部门。

有些评论家受政治上的激发,将政府在经济上的作用定性为“官僚资本主义”,指责官员由此积累个人财富,排挤私人企业主,并使普通人民陷于贫困。然而,将国民政府不断增长的经济作用视为国家资本主义,视为对一个正在现代化的农业社会的要求,以及对战时特殊经济需要的反应,可能更合适一些。没有政府的帮助,很少有企业能够在西部省份重新安置他们的工厂,或创建大规模的新厂。战时中国,面临一种合理化分配机器、原料和动力等稀缺资源的特殊需要。因此,可以批评的不是国家资本主义政策本身,而是那种政策的实施情况。政府企业同政府其他行政部门一样,通常是低效能的、官僚主义的和腐败的。此外,与政府有关的工厂享有大量好处——如银行贷款、原料或运输用的卡车——这些好处是不会给予私营公司的。有些公司,如中原造纸厂,以自愿向政府献股票来寻求与官方的联系。由于没有这种联系,大量私营公司,在战争后期因缺少周转资金、原料或有保证的市场而垮掉,而腐败的官员则大发横财。到战争后期,政府的经济企业家的身份,在政治上已经变得不利了。1948年毛泽东把“官僚资本主义”提高到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这一层次,作为他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个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