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华民国史》民族矛盾和社会矛盾,1937—1940年


尽管毛泽东在20年代和30年代的著作中就偶尔触及哲学问题,他第一次认真地研究马克思哲学却是在1936—1937年的冬天。埃德加·斯诺曾记录下毛泽东为了贪婪地读那一摞刚刚到达共产党首都保安的苏联哲学著作的中译本,而中断与他的会见;这些会见的谈话将成为他的自传的基础。读了这些书籍以后,毛泽东几乎立即做了一系列关于辩证唯物论的讲演,现在以《实践论》和《矛盾论》而闻名的著作,原来就是这些讲演的结束部分。

当然,在中国,1949年以来,只有《实践论》和《矛盾论》正式出版,分别出版于 1950 年和 1952 年。可是,毛泽东确实在 1937 年讲过一门有关辩证唯物论的课,当时的证据是确定的,无可辩驳的。因此,有一定重要性的是,当斯诺在1965年向毛泽东问到这一事情时,毛泽东否认《论辩证唯物论》是他所作。诚然,他通常宁愿人们只读经他自己审定、认可的版本,不过为了免去找麻烦,他经常不去直截了当地否定那些他不再认为是合适的东西。

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很敏感的原因并不难找。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和哲学家的声望,从列宁活动的时期开始,在共产主义运动内就被看作领袖人物的一个必需的条件。没有疑问,为了确立他在这一方面的凭证(正如斯大林在他之前试图做过那样),他本来做过这些讲演。他在党内的对手都在莫斯科受过教育——他在以后的五六年中要与他们进行连续的较量——因此他感到他易于受到指责,说他不过是个农民游击队的领袖,没有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没有处理抽象范畴问题的能力。可是很快变得很明显,毛泽东所作辩证唯物论的讲演没有有效地起到所期望的作用。讲演的很大一部分(特别是前面几节)等于抄袭苏联资料,而毛泽东用他自己的话表达的地方则常显得很粗糙。

毛泽东是人,也会犯错误;“毛泽东思想”不是他一个人的创造,在这样的观点(明显地表述是在1981年,但自1978年或1979年就已开始含蓄地表达了)的条件下,不论是毛泽东在1937年确实做过有关辩证唯物论的讲演,还是他有亏欠于其他作者,特别是艾思奇,现在都已正式在中国记录在卷了。

我在这里将不从总体上去分析毛泽东的讲演,不过这一情节确实有助于估价实际上成为“毛泽东思想”的一个主要部分,而那两篇文章提供了很有价值的背景。首先要说的是,相当于《实践论》和《矛盾论》那一部分讲演,比那一著作的前一部分,显然更有独到之处,也更引人兴趣。此外,尽管毛泽东在1936年—1937年所看到的文章和苏联著作的译文常常相当详细地论述认识论,并且常常(像《实践论》那样)是在马克思哲学通论中相对接近结束之处出现,而毛泽东给予矛盾的这个主题以显著的地位,这在他可能得到的任何原始资料中都无类似情况。它们中的大多数都有一部分论及对立的统一与斗争,否定之否定和有关题目,但是一般都很短,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也不像毛泽东的讲演那样放在最后,从而使得它成为整个课程的顶点和综合。

毛泽东给予矛盾这样突出的地位,无疑可以有多种原因。其中两个很自然地来自本章已概略叙述过的对他的思想的解释。一方面,他对辩证法的理解,有强烈的道家及中国传统思想的其他潮流的印记。另一方面,正如我一直强调的,他敏锐地意识到中国社会(换句话说,社会内诸矛盾)的复杂性和不明确性,并试图把这些见识结合进他的革命策略。这些特点的第一条,可能被有些人看成是他在理解辩证法方面的瑕疵;第二条则很可能被认作优点。接下去的对毛泽东的《矛盾论》的简略讨论,将首先论述的这两点中的一点,然后再论述另一点。

大连版的《辩证唯物论》共计110 页,而他讲演提纲的第三章(《唯物辩证法》)竟占53页,从这一事实可以得到毛泽东重视矛盾的一点启发。相当紧密地与《矛盾论》相符合的这一章的这个部分(从第64页开始),大约有2.5 万字,而《毛泽东选集》内的文本约为2.2 万字。尽管两种版本之间有很大的不同,其相符之处却足够接近,可以彻底地解决由阿瑟·科恩和别人提出的这种说法:毛泽东不可能在1937年写出这样充实的著作。可是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讲演的这一部分比以前各节好得多。从本质上说,我以为答案在于毛泽东所处理的不仅是对他有吸引力的概念,他还要把它们具体运用到中国革命的现实中去。另一方面,《辩证唯物论》的第一章的很大一部分,不过是苏联作者所理解的希腊和西方哲学史的概要。在这里毛泽东只能照抄资料,不可能加上他自己的任何东西。

至于《矛盾论》的内容,毛泽东的辩证法的非正统性质问题,只是到1949年以后才变得尖锐起来,部分是由于同苏联人论战的结果,这样它已超出我们这里的讨论范围。简言之,一般认为苏联杂志(这些杂志在1950年赞扬过《实践论》)在两年之后没有理会《矛盾论》,因为这些杂志反对这篇文章暗含的对斯大林的至高无上理论权威的挑战。不容任何怀疑,这确实是个因素,但是,苏联人也完全可能觉得毛泽东对辩证法的理解是奇怪的、异端的。

在50年代,毛泽东多次抱怨《简明哲学词典》专门批评了他的有关矛盾的观点,有一次他解释说,他谈的是这一著作的第四版(1953年在莫斯科出版),他说它反映了斯大林的观点。苏联的批评意见,是生转化为死是“形而上学的”,战争转化为和平是错误的。关于毛泽东老年时的辩证法的超传统的特点,有一点可以谈一谈,这时(在1964年)他抛弃了马克思和黑格尔的辩证法的三条基本规律中的两条,其中之一是否定的否定。毛泽东在1937年的观点多由派生形成,因而按照马克思主义总的来看也更为正统,不过可以争辩说,他已倾向于他25年后所遵循的方向。最明显的线索可能应在“对立统一的法则”是“思维的根本法则”这一断言中去找;这句话似乎把这一规律置于比其他两条原则(否定的否定和量变到质变的转化)更高的范畴,后来这两条原则却为他所拒绝。

毛泽东的讲演提纲的最早版本,间接提到列宁把对立的统一看成是“辩证法的核心”,在1957年毛泽东又很清楚地引用了有关的片断,“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解释和发展”。列宁的这段话出现在关于黑格尔的《逻辑学》的阅读札记里,而它所涉及的概括黑格尔的思想的那段话,既讲了否定的否定,也讲了量变到质变的转化。

进一步探寻这一问题,不仅需要详细地讨论1949年后毛泽东思想的发展,还会把我们带向考虑严格的哲学问题,而远离本章主要对政治的关心。毛泽东对中国社会的分析,和他从而得出的理论上的结论才是我们关注的中心,它能帮助我们从哲学到毛泽东的思想的其他方面的顺利过渡。有人再三争辩说,以下主张甚至为科恩所接受,毛泽东对于辩证法这一科学的最为突出的贡献,在于他详尽地阐述了“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两个概念。首先,我愿意提出,毛泽东运用这些范畴可以直接与他对中国现实的细致的理解联系起来。一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家,在马克思本人观察过的,被理解为不断向两极分化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那种类型的社会里,就哪些是阶级间的基本矛盾,或哪些是生产力和生产方式间的基本矛盾来说,本不应该产生疑问。广而言之,直到这一冲突为革命所解决时为止,这一模式可望或多或少保持不变。另一方面,中国不论是内部形势,还是与外国列强的关系都不稳定,或者说难以逆料;要决定在一定的时期内,哪个因素,或哪个矛盾是关键性的,或支配性的,这不仅仅是个让人感兴趣的理性问题,而且是紧迫的策略需要。

不妨注意一下一本最早在中国翻译,1933年在上海出版的苏联著作,它有一节专门谈矛盾的“主导”方面,可是,它说这一般总是同样的,例如,在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中,基础总是主要的。这是科恩认为毛泽东的论文中最有意义之点之一;他让人注意这一段话:

有人觉得……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生产力是主导;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实践是主导;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经济基础是主导。如此等等,他们并不互相转化。……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表现主导的决定的作用……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有时亦表现其主导的决定的作用,这也是应该承认的。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之时,生产关系的变更就起了主导的决定的作用。……当着政治、文化等等上层建筑阻碍着经济基础的发展时,对于政治、文化上面的革新就成为主导的决定东西了……

科恩把这段话作为他论证毛泽东在1937年没有写《矛盾论》的一个主要环节;他说,直到斯大林以他的1938年和1950年的文章给毛泽东引路之前,毛泽东不可能以这种方式来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决定论”。事实表明正好相反。看来毛泽东的“唯意志论”是直接来自对列宁的研究(毕竟这一术语首先用于列宁),同时也来自他本人的个性,和中国革命的经验。诚然,可以争辩说《矛盾论》最初的版本甚至更强调主观因素。

这里最重要的异文是“有时”被“在一定条件之下”所替换。写进《毛泽东选集》中的这后一片语的含意,有可能看来是这样的情况,或必须的先决条件的总体,只可能在有限的时期内,在危机或革命的时候才会出现。而另一方面,较广泛的“有时”,可能被理解为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这种作用逆转,可能会延续很长一个时期。这推论由紧随该段引文后的一句话得到加强(无论是原版本,还是改写本),“当着如同列宁所说的‘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之时,革命理论的提倡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既然列宁认为这个原理在计划、组织和实行无产阶级革命的整个历史时期都适用,那么毛泽东在这里引用它,完全可以解释成意思是,上层建筑在历史变革中不起主导的和决定的作用,但它起作用的那些“时”之一,事实上将会在20世纪的很大一部分时期在中国出现。

有关毛泽东作为一个哲学家的最后一点,与他受惠于斯大林有关。《矛盾论》的通行本,有一段很长的过分赞扬斯大林分析俄国革命的特殊性的话,说它是“认识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及其互相联结的模范”。这段话是最早的版本所完全没有的,在最早的版本中,毛泽东以对苏东坡的诗的评注来说明他的观点,据认为苏东坡是彻底懂得普遍性与相对性之间关系的人。

《辩证唯物论》的第二章有这样的话,因为“中国今日发展着的辩证唯物论哲学思潮,不是从继承和改造自己哲学的遗产而来的。而是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习而来的”,我们必须“清算中国古代的哲学遗产”,这种哲学遗产反映了“中国社会进化的落后”。很明显,这样的语言是毛泽东初次受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影响而暂时产生的惊骇的产物。它完全为他1938年10月号召“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所取代,它并不体现他一贯的,甚至在1937年的立场。

如果我们现在具体地看一看毛泽东在30年代末期对战略和策略问题的分析,一个基本问题就是,中国共产党与在莫斯科的“世界无产阶级总参谋部”之间的关系。毛泽东对这一问题的观点是十分清楚的。他在1936年对它做了概括。在回答斯诺的问题,如果共产党取得了胜利,是否在苏维埃中国和苏维埃俄国之间会有“某种形式的两国政府之实际合并”时,他声称:“我们为一个解放的中国而战斗,当然不是要把这个国家移交给莫斯科!”他接着清楚地说明了这一反驳的根据:

中国共产党只是中国的一个政党,在争取胜利中,党应为全民族说话。党不能为俄国人或第三国际的统治说话,只能为中国民众说话。只是中国民众的利益与俄国民众的利益一致,能说是服从莫斯科的意志吗?但是,当然,一旦中国民众和他们在俄国的兄弟一样,有了民主权力和获得社会上政治上的解放,这种共同利益的基础将会大大地扩大起来。

这段话表明,毛泽东在1936年感觉到了全世界共产党联合起来的团结的束缚。但是它也表明,对于毛泽东来说,团结并不意味着从属。如果其他情况都一样,一个“解放了的中国”——就是说,由共产党统治的中国——与苏联将比与其他国家有更密切的联系。但是,如果情况不一样——如果莫斯科不尊重毛泽东认为是正常的、适当的中国的利益——中国的政策在他的指导下就可能采取不同的方向。

在30年代,中国共产党内有一些人,他们并不采取同样的独立态度,正如在以后的年代里,有一些人在与莫斯科打交道时,准备比毛泽东更灵活一些。从1935年到1945年,在中国共产党内,毛泽东与所谓“国际主义的”(就是亲苏的)派别之间的斗争的历史,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历程,本书已另有记述。在这里我们不拟谈论莫斯科与中国共产党,或其不同派别之间的权力关系,而是要谈毛泽东坚持独立于苏联监护之外的理论的性质与意义。在毛泽东于30年代末期提出的概念当中,在他相信中国革命的独特性和中国人必须以自己的方式解决自己的问题方面,最大胆、最不含糊的标记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

这一口号事实上只被中国共产党人使用了相对短的一段时期,开始于1938年毛泽东第一次自己提出这一说法,而达到它的顶点,则在1945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刘少奇欢呼毛泽东在创建理论方面的伟大成就,说这些理论“完全是马克思主义的,又完全是中国的”。但是,如果这一说法本身是比较短暂的,那么它所表达的关注的事情却在1938年以前就出现了,并且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始,它不仅依然存在,并且变得更为重要。

毛泽东提出这一想法的原因不难理解。中国化的概念,象征面对共产国际傲慢、专横的态度,对中国民族尊严的肯定;因此,这个概念的价值不仅在于是党内斗争的武器,而且也是一个民族危机时期对非共产党人的舆论具有吸引力的口号。但是它也反映了毛泽东真正深信:归根结底,来自西方的思想在中国的环境里不适用,除非让这种思想适应中国民众的心理和条件。

对于毛泽东来说,中国化在1938年的确切含意是什么,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要求把马克思主义“民族化”(如刘少奇在1945年所说),不仅在中国,也在其他非欧洲国家,都含有使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适应许多不同水平的国家的现实——从大量前资本主义农业社会的语言和文化,到经济和社会的结构——的意思。此外,关于哪样的“马克思主义”,或马克思主义的什么要素要在中国具体化的问题也会出现。

使这个问题的不同方面混合在一起的,是毛泽东1938年10月关于中国化的不朽陈述,其中一部分是这样说的:

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之一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该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该给以总结,我们要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承继遗产,转过来就变为方法,对于指导当前的伟大的运动,是有着重要的帮助的。共产党员是国际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但马克思主义必须通过民族形式才能实现。没有抽象的马克思主义这种东西,只有具体的马克思主义。所谓具体的马克思主义,就是通过民族形式的马克思主义,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应用到中国具体环境的具体斗争中去,而不是抽象地运用它。成为伟大中华民族一部分而与这个民族血肉相联的共产党员,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马克思主义。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洋八股必须废止,空洞的抽象的调头必须少唱,教条主义必须休息,而代替之以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与中国气派。

毛泽东的中国化的概念,最简单、最易为大家所接受的方面,就是这段引文中最后的那句话。很显然,要想使马克思主义在非欧洲国家起作用,所用的语言就必须不仅是那个国家的人民可理解的,而且,按照他们的心理和条件来看,也是生动、有意义的;而不是从另一种语言和文化逐字翻译过来的莫名其妙的语句。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形式在中国这样的具体化,尽管在毛泽东看来是不可少的,也只是在于使马克思主义的实质适应中国条件的更基本的事业的外在表现。

为了确切说明这里谈到的问题,让我们首先看一看毛泽东说的“没有抽象的马克思主义这种东西,有的只是具体的马克思主义”这句话的意思。按照他在延安时期写的其他文章,以及他以后多年的言行,这一断言隐含的意思可以大致清楚地说明如下。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最早是由马克思阐述的。马克思的著作的某些方面——例如,他对资本主义的分析,对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分析,和辩证法的基本规律——都是普遍正确的,但是这个理论从总体上来说,反映的既是它的19世纪的理论来源,也是马克思的具有欧洲特性的心理和经验。因此,当我们谈到(像斯大林和列宁以后的其他任何人一样)运用普遍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的原理于中国的条件时,我们力图抓住并使之适合于我们的需要的,正是这些理论的永恒的核心。

那么,什么是那永恒的核心呢?毛泽东本人在刚引用的1938年10月的那篇报告中说:“不是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字母,而是学习他们观察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立场与方法。”1942年2 月他号召他的中国共产党的同志们,“拿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应用于中国,并从中国的历史实际与革命实际的认真研究中创造出理论来”。

这些系统性的阐述引出了两个问题。毛泽东所讲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指的是什么?什么是这样的态度或原则(这是由马克思主义导出的)与“方法”(他说,这种“方法”能够从吸收中国过去的珍贵遗产得到)之间的关系?

关于第一点,当前中国的解释是,毛泽东说的是采取无产阶级的立场,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辩证法的方法。但是,如果毛泽东真的是说像这些那样广泛界定的马克思主义的诸方面,是不是能够这样说。按照毛泽东的观点,马克思本人的理论实际上构成的是“德国的马克思主义”,正如列宁的思想在20世纪初期被批评他的人说成是“俄国的马克思主义”?换句话说,毛泽东所说的“抽象的马克思主义”指的是“绝对的马克思主义”,或在一切国家一切时代都绝对正确的马克思原理。而当毛泽东说这样的马克思主义“是没有过的”,他的意思是,马克思本人的著作也不具有高级水平的一般理论的地位,只不过是他所想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具体体现,完全不比斯大林或毛泽东本人对这同样的原则的运用高超一些。

可是对于毛泽东来说,这并非仅是把马克思主义运用到中国的问题;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他还建议用从中国的经验里抽出来的要素来丰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建议以之丰富他的马克思主义的“中国特殊性”,也并非仅是中国与其他亚洲国家共有的经济特点。这些特殊性也是如毛泽东在1938年所说,“我们这个大民族数千年的历史”所表现出来的,和已由历史经验和中国人的特质所形成的“许多珍品”。

这种观点,认为今日的中国带有过去的印记,并不值得注意。马克思主义者,至少持有列宁主义信仰的人,很早就同意,社会习俗和政治组织的形式,虽然它们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和作为这些变化所引起的阶级斗争的结果,它们本身也是历史方程式中的一个变量。但是,必须提出一个问题,即从毛泽东的观点看,文化现实是否基本上是由技术水平和“生产方式”所决定,或者他所强调的“民族特点”是否为他构成一个独立的,或半独立的变量。

依我来看,没有什么怀疑,对于毛泽东来说,不论是狭义的还是广义的文化,都构成了人类经验的部分自主的一面。人们可能称赞他的这种态度,或者对它感到惋惜,也还有既称赞又惋惜的人,并且时常还表现得很激烈。可是,我们不能忽视他思想的这一方面,而不歪曲我们对这个人和他的思想的认识。

确切地说,这个主题在毛泽东的中国革命的整个想象中处于多么重要的地位,已由前面引自1938年10月的报告中的非同寻常的陈述指出来了,即承继中国的遗产“对于指导当前的伟大运动是有着重要的帮助的”。前面要求对过去的经验“给以批判地总结”的训令,并不含有同样的含意,因为其中积极的指导作用似乎取决于马克思和列宁的“观点和方法”,要在中国历史的文献中用它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但是,认为对过去有较深刻的理解,将不仅拓宽革命者对他们自己的社会的理解,还会真正为领导革命提供手段,这样的认识却是另一回事,它在直到1938年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中开辟出一个没有先例的前景。

毛泽东说的能从“历史的中国”的经验中提取的这种方法的实质是什么呢?在产生它的过程中,又得从过去的什么成分中去提取呢?他没有明确地详细说明,但是在他的延安时期的著作中有些线索,他所想的是能够泛泛地限定为治国术的那一领域,因此,在他1938年10月第一次提出中国化的思想报告的另一部分中,毛泽东涉及了正确使用干部的问题——他说这在过去称为“用人行政”。他进而讨论了现在与过去之间的连续性,说了下面的话:

在这个使用干部的问题上,我们民族的历史中历来有两个表现邪正两派互相对立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贤”,一个是“任人唯亲”。前者是明君贤臣用人的方针,后者是昏君奸臣用人的方针。我们今天来说使用干部问题,是站在革命立场上的,根本与古代有区别,但也离不开“任人唯贤”这个标准。以喜怒为爱憎,阿谀逢迎者奖,骨鲠正直者罚,在古时要不得,在我们也要不得。

在这里毛泽东清楚地指出,由他看来尽管有些政治行为的标准是在前资本主义的、官僚政治的社会环境内逐渐形成的,它们对于当前的共产党革命者来说,仍然是正确的。

更加令人惊异的是,毛泽东在孔子的哲学里也找到了积极的因素。1939年毛泽东在评论陈伯达有关这一主题的文章时表示,他基本上同意陈伯达的看法,但是在批评孔子的正名学说是“唯心论的”时候,陈伯达未能指明,由认识论的观点看,它含有真理的重要成分,因为它强调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联系。他也认为朱熹解释孔子的中庸之道,与共产党人的进行反对左、右倾的两条战线的斗争的原则是并行不悖的。他说“不及”是右的东西,“过”是“左”的东西。

当然,这一类的求助于民族的过去,只是当毛泽东为了推动建立新的统一战线,对尽可能广大的舆论范围讲话时,才特别合适。可是,它们也应认真地被理解为他的思想实质的一种表现。在转向专门分析毛泽东与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结成抗日统一战线的思想之前,让我们进一步探讨一下他对中华民族的历史的解释,特别是19世纪和20世纪的历史,因为正是这个环境确定了毛泽东所认识的中国革命当时的舞台,也从而确定了这一时期合适的策略。

一般来说起自延安时期的毛泽东关于中国历史的观点,最系统的陈述,可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第一章中找到(严格地说,全文并非毛泽东本人起草,他只写了第二章,但是他愿意把它收入《毛泽东选集》,因此他对内容负责。)这一广泛论述的细节大部分超越本章的范围,但是有几点还是应该予以注意。

首先,毛泽东在这里把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的过渡放在西周初,也就是大致在公元前11世纪。有关段落如下:

这个封建制度,自周秦以来一直延续了三千多年……

保护这种封建剥削制度的,便是地主阶级的封建国家。如果说周是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那么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就建立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仍旧保留着封建割据的状态……

于是秦朝被看成仅仅是由于政权形式的改变,而不是由于从一种生产方式向另一种生产方式的过渡而有其特色。

“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这个概念,可能在西方读者看来,是个词语矛盾的说法;可是它是毛泽东和他的同志们为了同时说明中国社会“封建”的(因而也是普遍的)性质及其独特性,在20年代和30年代对中国社会性质辩论之后取得的结论。同时,在这篇文章的1939年最早的版本中仍留有中国是个“亚细亚”社会的概念的痕迹,而这在原则上已经被抛弃了。于是,毛泽东断言中国社会在鸦片战争以前若干世纪以来一直是完全停滞的,只是由于西方的冲击才被推动起来。

毛泽东概括中国历史,其中有两点值得特别强调。我们已经看到,毛泽东在1919年发表的《民众的大联合》文章中,敢说一“怪话”:“他日中华民族的改革,将较任何民族为彻底,中华民族的社会,将较任何民族为光明。” 20 年以后,他对他的同胞的异常才能的同样的信赖,在像下面这样的段落中可以看到:

在中华民族的数千年的历史中,产生了很多的民族英雄与革命领袖,产生了很多的革命军事家、政治家、文学家与思想家。所以,中华民族又是一个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优秀历史遗产的民族。

其次,像他从1926年就做过的那样,他继续特别重视农民的作用。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几百次的农民暴动”不仅被描绘成是每一次改朝换代的决定性因素,并且这些“规模之大是世界历史上所没有的”“农民暴动和农民战争”被说成唯一的“中国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可是,他同时也强调了在“封建”社会里,就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的能量,或就改变生产方式的能量而言,仅由农民采取的这样的行动的局限性。关于这个问题他写道:

每次农民暴动与农民战争的结果,都打击了当时的封建统治,因而也就多少变动了社会的生产关系与多少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只是由于当时还没有新的生产力与新的生产方式,没有新的阶级力量,没有先进的政党,因而这种农民战争与农民暴动得不到先进阶级与先进政党的领导,如同现在的无产阶级与共产党能够正确领导农民暴动与农民战争。这样,就使当时的农民革命总是陷于失败,总是在革命中与革命后被地主贵族利用了去,当作他们改朝换代的工具。这样,就在每次农民斗争停息之后,虽然多少有些进步,但是封建的经济关系和封建的政治制度,基本上依然继续下去。

从毛泽东的观点看,无产阶级和共产党能够对中国革命实行“正确领导”的形势,在什么时候和如何出现呢?如他所见,这一过程的发生分为两个阶段。首先,在19世纪以前存在的“封建的”生产关系已部分地解体,旧统治阶级的地位,受到西方和随之而来的资本主义和初生的资产阶级的发展的冲击而遭到破坏。在这个阶段,受到帝国主义支持的地主阶级仍然构成了中国社会的统治阶段,但是资产阶级分子是对现存秩序革命挑战的当然领导人。然后,在第二阶段,无产阶级要求取得革命的领导权的条件变得成熟。

按照毛泽东的解释,这一过渡大致出现在五四运动时期;他分别把资产阶级领导时期和无产阶级领导时期,称为“民主主义”或“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讨论他对中国现代史的分期之前,让我们先考虑一下,他所说的“新民主主义”究竟何所指,因为这一概念不仅在它所特指的时期很重要,并且与中国以后的问题有持续不断的关系。

既然“新民主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分析的一个范畴,我们有必要简要地回顾一下这一学说的背景。马克思曾经考虑,在社会发展的资本主义阶段,很自然的应以资产阶级的统治为特征,就像封建阶段以贵族统治为标记一样。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是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决定性的阶段,同样应是资产阶级的任务。至于无产阶级,它会在民主主义革命中支持资产阶级,同时还要推动它前进,尽可能地满足工人们的切身要求;到时机成熟时,再以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结束资本主义制度。

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关前资本主义社会革命,尤其是那些受过西方殖民主义冲击的社会革命的著作,是很有吸引力和启发性的,可是它们同时也是支离破碎的和自相矛盾的。不管怎么说,不可能(不管如何努力)从他们的著作中抽出对亚洲革命者有指导作用的清楚的策略路线。在1905年革命时,首先是托洛斯基,以后是列宁提出,在这样落后的国家里,可以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也就是说,在共产党控制的政治环境中,进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这一思想随后又经斯大林、毛泽东和其他许多人发挥,正如他们的追随者和苏联人所解释的那样,遂成为一条马克思主义的原理。

于是,一定历史阶段的阶级性实际上就脱离了这一阶段的登台者的阶级性。无产阶级专政,或是它的前驱或变体,被接受已有3/4 世纪,它能够指挥一场“资产阶级的”革命,这场革命将构成西方社会发展中的资本主义阶段的功能上的等同物。

现在再回过头来看看毛泽东关于这一阶段的想法的性质和意义。他把这一阶段定名为“新民主主义阶段”。有趣之处不仅在于他怎么界定它的内容,而且在于他认定这一阶段已经开始的时间。因为正是在这一情况下,根据力量对比的发展和当时革命的目的,毛泽东开始认定与国民党结成新的联盟是合宜的。

在一些文章的段落中,毛泽东把“旧”民主主义向“新”民主主义过渡的时期明确地定在1919年,并且为了方便起见,自延安时代开始,就把中国“现代”史和中国“当代”史的分界线定在五四运动的时候。可是毛泽东自然知道,决定性的变化不是一朝发生的,所以他大都把“新民主主义”的出现,粗略地置于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到中国共产党成立的时期(亦即通常广泛界定的“五四时期”)。毛泽东于1940年1 月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写道:“……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自从一九一四年爆发第一次帝国主义世界大战和一九一七年俄国十月革命在地球六分之一的土地上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以来,起了一个变化。”

这里提出,或者暗示的中国革命性质转变的各种理由,包括西方“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减弱和丧失信誉,新的苏维埃共和国所体现的另一模式出现,以及苏联人提供物质和道义援助的可能性。正是部分地由于这后一条理由,毛泽东随着斯大林(斯大林自己又是随着列宁)宣称,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世界革命的组成部分。关于这一主题,毛泽东写道:

在世界资本主义战线已在地球的一角(这一角,占全世界六分之一土地)实行崩溃,而在其余的角上又已经充分显露其腐朽性的时代,在这些尚存的资本主义部分非更加依赖殖民地半殖民地便不能过活的时代……在这种时代,任何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如果发生了反帝国主义的革命,它就不再是属于旧的世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而属于新的范畴了……

这种殖民地半殖民地革命的第一阶段,第一步,虽然按其社会性质,基本上依然还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它的客观要求,基本上依然还是扫除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的障碍。然而这种革命,已经不是旧的、完全被资产阶级领导的、以建立资本主义的社会与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而是新的、被无产阶级参加领导或领导的、以在第一阶段上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与建立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

这一段话说到了“联合专政”,并且有着重点的字(毛泽东在1952年把它们抹去了)含有无产阶级在各个专政的阶级中甚至不享有首位的意思。的确,在《新民主主义论》的原来的版本中,毛泽东甚至明白无误地表明,如果中国的资产阶级能证明它能领导人民“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并实行民主政治”,他们(即国民党)会继续获得人民的信任。可是,很明显,这不过是在修辞上作出的给蒋介石看的姿态,毛泽东完全打算让他自己的党在“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中代表无产阶级实行领导。《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是直接面向党员,而不是面向非党的知识分子听众的教材(与《新民主主义论》不同)。在这一课本中,毛泽东直率地说:“中国革命如果没有无产阶级的参加和领导,就必然不能胜利。”而在1949年6 月,在胜利的前夕,他把这同一观点表达得还更为绝对,“孙中山的四十年革命是失败了,这是什么原因呢?在帝国主义时代,资产阶级不可能领导任何真正的革命到胜利,原因就在此”。

简而言之,尽管毛泽东表达的坦率程度时有不同,自1939年他第一次使用“新民主主义”这一名词开始,他的观点就是在1919年或其前后的一段时间以后,中国革命的领导权就恰当地属于无产阶级了。毛泽东怎么可能要求在20世纪第二个十年刚刚开始发展的一个阶级和直到与国民党在1923—1927年间结盟以前只有少数成员的一个政党,去承担如此重任呢?除去已经指出过共产党人享有来自苏联的外部支持和同情以外,毛泽东还分辩说:

中国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作为两个特殊的社会阶级来看,它们是新产生的,它们是中国历史上没有过的阶级……。它们是两个互相关联又互相对立的阶级,它们是中国旧社会(封建社会)产出的双生子。但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发生和发展,不但是伴随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发生和发展而来,而且是伴随帝国主义在中国直接地经营企业而来。所以中国无产阶级的很大一部分较之中国资产阶级的年龄和资格更老些,因而它的社会力量和社会基础也更广大些。”

这是一段很有独创性的论证,并非没有内容。然而,毛泽东所断言的自1917—1921年以后的无产阶级领导权,切不可解释为关于对立的政治势力力量大小的实际情况的叙述,而应解释为断言从此以后,共产党人争取领导民族革命是适当的,并非全然不切实际。

如果毛泽东确实对此深信不疑,尽管他并不经常公开地讲,那么他谈论“统一战线”,是否完全毫无意义或虚伪呢?或者,换一种讲法,这样的联盟难道不会必然具有“从下面建立起统一战线”的特点,也就是企图动员国民党的普通党员反对他们的领导的特点?并非必然,特别是如果我们像我在上面做过那样,在这样的意义上去理解毛泽东的分期观:在30年代末期,共产党人寻求维护他们的领导权早就合情合理了。因为合情合理的东西并非在任何特定的时候都是得计的,或者说在政治上是“正确的”。如果来自日本的外来侵略,变得如此严重,甚至威胁中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生存,从而使得中国内部的政治改革成为不可能,以致共产党人的首要政策目标不是反蒋而是抗日;如果国民党不仅在军事上和政治上比共产党强大,而且愿意抗日,那么暂时承认国民党在这一斗争中的支配地位就是合宜的。

上面已经谈到,毛泽东到1935年12月已认为有建立新的统一战线的必要,并且在1936年末同意蒋介石应为这一联盟的名义上的领袖。在1938年10月,在中共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里,毛泽东甚至承认国民党不仅在抗日战争时期的领导作用,而且在战后的建国阶段的领导作用。在题为《国民党有光明前途》的一段话里,他表明: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以国共两党为基础的,两党中以国民党为第一大党。……国民党有它光荣的历史,主要的是推翻满清,建立民国,反对袁世凯,建立过联俄、联共、工农政策,举行了民国十五六年的大革命,今天又在领导着伟大的抗日战争。它有三民主义的历史传统,有孙中山先生蒋介石先生前后两个伟大的领袖。……所有这些,都是国人不可忽视的,这些都是中国历史发展的结果。

抗日战争的进行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组成中,国民党居于领导与基于的地位。……只要在坚持抗战与坚持统一战线的大前提之下,可以预断,国民党的前途是光明的。

虽然这个报告表达的是毛泽东对蒋介石和国民党曾经采取的最温和的路线,它却决不像乍看去那样,是一张空头支票。上述引语中的最后一句话所说的“只要”一词,严格地限制了毛泽东向蒋介石让步的范围。毛泽东认定,从长远来看,蒋介石和国民党天生地就不可能坚定地支持统一战线和抗日战争,他期待着接受蒋介石的领导必将有终止的一天的到来。此外,虽然这一报告最早的1938年的版本没有像《毛泽东选集》中重写的摘录那样,说到共产党的人领导;但是它确实说到“共产党员应该怎样认识自己,加强自己,团结自己,才算在民族战争中尽了自己最大责任”。他简洁地把这些责任解释为共产党员“应在各方面起其先锋的与模范的作用”。很明显,如果国民党在领导中摇摆不定,它的领导地位将由那些已成为“先锋和模范”的人所取代。

最后,毛泽东在他的1938年10月的报告中建议应该恢复“党内合作集团”,共产党人应该再次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这一建议有双重意义,但也模糊不清。因为他虽然预先表示向蒋介石提交全部具有双重党籍的共产党员的名单,从而满足蒋介石在1926年5 月“改组”之后定下的限制措施之一,他还试图说服蒋介石把国民党改变为“民族联盟”。这第二建议的目的是过于明显地要削弱1926—1927年曾使共产党无法从内部操纵国民党的列宁式束缚。因此,蒋介石把它视为“特洛伊木马”式的花招而加以拒绝,就不足为奇了。

一年稍多以后,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毛泽东的立场有了发展,从承认国民党必须在统一战线内占有“首位”,变成声称共产党的领导已是既成事实。在《新民主主义论》(1940年1 月)中,这一赤裸裸的要求是由产生修辞效果的辞汇遮盖着的;而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939年12月)中,它却是十分明显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虽然主要是为党员读者写的,但它公开发售。在《< 共产党人> 发刊词》(1939年10)中,他甚至没有提出谁应该领导的问题;他仅仅假定领导权属于共产党人,进而讨论他们应该怎样实行领导。

除去领导权的问题以外,还有两个直接相关的观点也值得在这里讨论,毛泽东关于各个阶级在革命中作用的观点,和关于体现革命力量的政治运动或体制的性质观点。

从实质上看,毛泽东关于在抗日战争时期支持革命的阶级力量的观点是简明的、一贯的。他认为这些阶级力量是由斯大林在20年代提出的四个阶级的集团组成,外加一部分“买办资产阶级”,后者依赖于某些利益与日本的利益相冲突的列强。可以理解,这一圈入可能的同盟者的界限,在《< 共产党人> 发刊词》中,是划得最紧的;而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则划得最松。在前者中,农民被描绘成无产阶级的最“坚固的”同盟者,城市小资产阶级是“可靠的”同盟者。至于民族资产阶级,它能够在“一定的时期中,一定的程度上”,参加“反帝国主义和反封建军阀”的斗争,因为它受到外国的压迫;但是“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经济上、政治上的软弱性”,它也会有时“动摇变节”。资产阶级或大资产阶级,即使在它参加抗日统一战线的时候,“仍然是很反动的”,它反对无产阶级政党的发展,并最终计划投降敌人和分裂统一战线。

《新民主主义论》的原始文本提出一种颇为异常的提法:全篇文章提到三个阶级的联盟而不是四个阶级的联盟。两者的不同是形式的不同,不是本质的不同,但并不是没有影响。这样的提法是由于把农民(马克思主义者一直认为农民在性质上是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归在一类,合称小资产阶级,而不是把农民算作单独的阶级。例如,我们看到这样的说法:在1927—1936年,由于“中国资产阶级转到了……反革命营垒,革命营垒中原有的三个阶级,这时剩下了两个,剩下了无产阶级与小资产阶级(包括农民、革命知识分子与其他小资产阶级)”。

毛泽东继续写道,随着抗日战争的到来,中国革命“走了一段曲折的路程”,再次达到了三个阶级的统一战线。但是这一次他补充道:

范围更大了,上层阶级包括了一切统治者,中层阶级包括了一切小资产阶级,下层阶级包括了一切无产者,全国各阶层都成了盟员,坚决反抗了日本帝国主义。

十分明显,把农民纳入小资产阶级这个能容纳一切的范畴,能减轻强调中国革命的独特性,尤其是它早先特征之一的农村里的游击战。在《< 共产党人> 发刊词》中,毛泽东把中国经验的这些方面作为分析的主要论题之一:

由于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半封建经济占优势而又土地广大的国家,这就不但规定了:中国现阶段革命的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性质,革命的主要对象是帝国主义与封建势力,革命的动力基本的是无产阶级、农民阶级与城市小资产阶级,而在一定的时期中,一定的程度上,还有民族资产阶级等等这样许多的东西;而且规定了:中国革命斗争的主要形式是武装斗争。

不太清楚的是,怎么能由毛泽东在这个句子里列举的事实得出最后的结论,不过,显然,这个结论是正确的。毛泽东继续写道:“我们党十八年的历史,可以说就是武装斗争的历史。斯大林同志说过:‘在中国,是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这是中国革命的特点之一。’这是说得非常之对的。”这引自斯大林的话,是脱离上下文引证的一个显著冷嘲热讽的例子;当斯大林在1926年12月讲这话时,他所讲的“武装的人民”是由蒋介石代表的,斯大林仍然充分相信蒋介石对事业的忠诚,而毛泽东对这一点了解得很清楚。可是,这一点被他很好地再一次抓住了:“在中国,只要一提到武装斗争”,他补充说,“实质上即是农民战争,党同农民战争的密切关系即是党同农民的关系”。

在本文中,毛泽东把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描绘成中国共产党的三个“法宝”。我们在这一章里已谈过武装斗争在毛泽东的战略中所处的地位。至于统一战线,《< 共产党人> 发刊词》里的主要信息就是它应该是既联合又斗争。这样联合的确切形式并未讨论,但是我们已经看到,在这同一时期,毛泽东在另外两处写道:合作的方式应该是“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他也把它说成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帝国主义者及汉奸反动派的革命民主专政”。“革命民主专政”这一术语显然是仿效列宁的“工农革命民主专政”这一口号,它是在1905年的革命时创造出来的,以后又反复讲过。当然,毛泽东的专政者要比列宁的多;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他解释说,差别是由于外国支配下的国家的特殊条件。

毛泽东的第三个“法宝”党的建设,事实上要比第一眼看上去含意远为广泛,意义远为重大。它包含要确定一个正确的学说,在这个学说的基础上团结和整顿党。在《毛泽东选集》中稍有变动的一段话提到,如果过去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巩固和“布尔什维克化”过程中不成功,那是因为它的成员没有恰当地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对于中国历史和社会没有正确的了解。

十分明白,这意味着他们还不懂得“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好处,那是毛泽东当时精心阐述的问题,确切地说,在我们刚刚讨论的那些著作中精心阐述的问题。换句话说,毛泽东在1939年10月所要求的“党的建设”,注定了要采取大规模的整风运动的形式,从而在1942—1943年最后地确立了他在党内思想上的主宰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