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主义侵华史》第04节 日俄英蚕食下边疆地区的新危机


与日俄侵逼下东三省、外蒙、新疆的危机日益加重的过程相平行,由于英国的侵逼,中国的西南边疆在1910—1911年也接连告急。

首先是十三世达赖背弃祖国、潜逃英属印度,英帝国主义乘机干预,西藏地区出现不安。

原来十三世达赖自1904年逃出拉萨后,曾流亡于全国许多地方:最初经青海、甘肃去外蒙,1906年由库伦回西宁,1907—1908年自西宁东下经西安、太原到五台山,又由五台山到北京。他在北京受到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的接见,不久又碰到他们的死亡;然后启程返藏,于1909年底回到拉萨。这期间,西藏地区的内外形势发生了一系列的重大变化,主要有:随着1907年英俄协约的成立,双方在这一带的争夺趋于缓和;在清政府付清对英赔款后,1908年2月英军将春丕交还中国;1908年4月中英签订新的《藏印通商章程》,对英国在江孜等商埠的特权等作了具体规定;清政府在西藏开展了行政及社会等多方面的改革,张荫棠发起于前,驻藏大臣联豫继之于后,并着重注意了练兵一事。1909年初,清政府命四川总督挑选精兵派往西藏;1910年初,一支近两千人的川军在知府钟颖统率下到达拉萨,加上联豫就地征募编练的队伍,总数近三千;另外还有正在新设的巡警。这一切使清朝中央在西藏地方的统治力量大为增强。当地封建农奴主上层统治集团为维护其利益,对张荫棠等所实行的改革本已不满,并进行了抵制;川军入藏,更增加了他们的恐惧和对抗。十三世达赖一回到拉萨,就作为西藏僧俗统治上层利益的总代表而与清中央处于尖锐对立的地位。他经过五年多的流亡,因国际形势的变化及英帝国主义的拉拢,在对外态度上已由亲俄抗英转向对英妥协、依赖。川军一进入拉萨,他就于2月12日(正月初三日)乘夜潜逃南下,越境投入英国的卵翼之中。清政府宣布革除他的达赖喇嘛名号,并命令驻藏大臣访寻新达赖喇嘛人选。英印当局一面将十三世达赖收容起来,备加优待;一面对我国西藏地方内部所发生的事端强行干涉,提出种种质问和责难①。当时正值英国刚与不丹签订条约(1910年1月8日),取得对不丹的对外关系的“指导”权,英帝国主义便加派军队,驻扎在锡金、不丹、中国交界处的纳汤,造成随时可以威胁江孜的态势③。这样一来,中国东北的纷争方殷,西南的俶扰又起,清政府在对外关系上又增加了一个新的难题。

1911年初又发生英军侵占云南西部边境附近的片马地方的事件。

滇缅边界北段自尖高山以北长期没有划定正式边界①,但片马、岗房、古浪等地属于中国领土,是毫无疑问的。1902年英国(它当时正统治着缅甸)曾侵扰片马附近的茨竹、派赖各寨,一时引起滇西边疆的惊恐。1905年中英双方派员会勘尖高山以北的边界,没有达成协议。此后两国间续有交涉,仍不能解决分歧。1910年11月,驻缅英军约五百名巡驻北界,表明了英方准备诉诸武力的动向。1911年1月中旬,英军约二千人悍然侵入并强占片马一带。云贵总督李经羲就滇缅北段边界问题的形势分析说:“彼族(指英国)目光所注,不仅限以滇边,尤在直通西藏。”②所以英军侵犯片马,不仅对云南西部边疆构成直接威胁,而且间接对达赖十三世逃入印度以来西藏地区的不安形势增加了一个新因素。也就是说,英国在片马一隅的武装侵犯,牵动了从云南到西藏这一绵长的中国西南边疆。

日、俄、英对中国广大地区的蚕食和威胁所造成的危机给了中国人民很大的刺激。特别是1911年一开始片马事件和俄国的威逼相继发生,就如同英、俄两国互相配合,捏紧了一把钳子,自南北两面向中国夹来,更使全国人民群情激愤,痛感帝国主义的瓜分之祸又迫在眉睫①。清统治者也大为震惊,但他们主要担心的是深恐外患促成内变②,加速王朝末日的来临;他们为了对付内部敌人,在帝国主义面前只有低声下气,因而对英力求和解,对俄迁就退让。不仅如此,他们就在这时快步走上了投靠帝国主义国际金融资本的道路,于是有四国银行团两笔巨额借款的成立。

②《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12,页49。

③1910年2月14日日使致外务部照会,见同上,卷12页48—49。早在锦瑷铁路草合同签订以前,清政府筹议锦齐铁路时,日本已密切加以注视。1909年7月13日,日本内阁即决定了对策:在一定条件下不反对锦齐铁路的修筑。见《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上,文书,页316—317(中文译文见宓汝成编:前书,册2,页628—630)。内阁的决定当即通知了驻华公使伊集院,见宓汝成同书页627—628(该处作“外务相林董致伊集院函”,误;应为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致伊集院电)。清外务部同年8月25日(宣统元年七月初十日)咨邮传部说:“前伊集院使与本部会晤曾云:不特新法一路与南满有碍,不能允认,即锦洮一路亦仍在南满平线之列,如中国实在有意兴修,日本亦必阻止,等语。是此路若未经日本认可,亦万难率行动工,致多阻碍。”见《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7,页47—48。这里所说“锦洮”一线,实际上即锦齐线;所说伊集院表示反对,未确言具体日期,看来应在伊集院得知7月13日日本内阁决定以前。7月13日的内阁决定,与后来日本对锦瑷铁路的态度是一致的。

④东三省总督锡良等派人与司戴德在天津拟定了锦瑷铁路借款正式合同草稿,见王芸生编:前书,卷5,页277—288。王芸生说“未经签字”,但沃尔特·绍勒斯和玛丽·绍勒斯认为,4月30日司戴德与东三省总督的代表在山海关签订了一项锦瑷铁路“借款草合同”。见WalterV.ScholesandMarieV.Schole:TheForeignPo-iciesoftheTaftAdministration(沃尔特·绍勒斯、玛丽·绍勒斯:《塔夫特政府的外交政策》),页179。同书第178页说英外交大臣格雷(E.Grey)3月23日在下院公开宣布,由于1899年的英俄协定,英国不能支持美国的锦瑷铁路计划。

①司戴德和美国银行团都抱怨美国国务院因得罪了俄国而把事情办糟了。参阅Croly:前书,页339—344;Griswold:前书,页157。

①见《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上,文书,页332—334。

①以上三点解释,参阅E.B.Price:前书,页43—44。当时中国驻法公使刘式训注意到了上述第三点,他在1910年7月14日(宣统二年六月初八日)致外务部电中说:“俄日新协约末段未用07年7月协约之‘和平办法’字样,似为隐杜美国干涉及预防我国意外情事起见,意甚叵测。”见《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15,页26。

①东三省总督锡良由公开条约第三条中看到该约“近乎防御同盟”。见《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16,页10—12(“近”原书误作“迫”)。

②中国驻俄公使萨荫图1910年7月13日(宣统二年六月初七日)电外务部,报告第二次日俄协约公开条约的内容后说:“该约第一条改良铁路事宜所包极广,两国协力经营满洲,有进无退,是其本意。第二条保持现在局势,在彼联结愈固,在我应付愈难。第三条虽为防御他国而设,然我欲收回权利,不复能得他国助力。”见《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15,页25。第二次日俄协约的公开条约于1910年7月13日公布;在此之前,6月28日(即签字前)已将公开条约及秘密条约内容通报英、法两国,英国表示极为满意。

①1910年6月已有日俄缔约的传闻,东三省总督锡良即表示“焦虑莫名”。见《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15,页16—17。日俄协约订立后,清统治者只看到公开条约,已深为不安;同时他们也如同许多国家一样,怀疑还有对中国更严酷的密约。7月15日(宣统二年六月初九日)驻日代办吴家麟电外务部,就欧美各国对日俄第二次协约的反应简要评论后,又说:“闻第三条内含有密约。”见同书,卷15,页28。7月31日(六月二十五日)直隶总督陈夔龙电外务部说,日俄协约“因外间传言纷纷,谓有附约四条并未宣布,皆系侵害我国主权之事”;历经设法探访,尚未得其实在;“昨日驻津日领密嘱洋务局员来言,则谓并无另附密约,请勿误听。察其辞气,似尚非虚。”同书,卷15,页38。驻美公使张荫棠8月7日(七月初三日)电外务部,引“美政界意见”对日俄协约的反应后,又引“美报”的说法,谓“今据[日俄]协约明文,必另附密议,大碍我美远东利权”。同书,卷16,页2。锡良8月16日(七月十二日)奏,“近自[日俄]两国协约成立,而大局益岌岌可危”;“况正约之外,必又有特别之附约。……祸患之来,不知所届。”同书,卷16,页10—12。清政府就日俄第二次协约的缔结照会该两国及各国公使说,“此协约日俄既相约重视中日、中俄、日俄各项条约,则于1905年日俄和约所承认中国在东三省主权、顾全列国机会均等、并赞同中国设法振兴东三省工商实业各节,及光绪三十一年中日议订东三省条约开放东三省主义,均相符合,且更确定,中政府自应按日俄和约之宗旨,实行中日条约之主义,凡关于中国主权内之行动,各国之机会均等,及开发东三省之工商实业等事,益当切实维持。”同书,卷15,页33。

①Croly:前书,页390—391。当时我国东北正发生鼠疫,势甚猖獗。俄国公使17日的要求,约一个月后为清政府所拒绝,告以防疫之事应“华境华办,俄境俄办。”见《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19,页36。

②《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19,页9,外务部致驻日公使汪大燮电引。同时(2月19日)汪大燮电外务部:“闻俄调兵赴伊犁,颇确。奥、瑞使俱以询。按,俄政府意见素歧,今外部直是与户、兵一致,尤暱武人,政策非昔比。约外要求,当拒则拒。论者谓有关成约事早图结束,庶免意外枝节。又闻英议踵其后,有事滇边。万祈注意,诸宜直接,勿托他人缓颊。”同上书,页7。当时英国在滇缅边界寻衅,派兵侵入滇边片马等地,汪电所说即指此。见下文。

③同上书,页7。

①据俄国公使廓索维慈1911年6月11日(俄历5月29日)致代理外交大臣涅拉托夫(А.А.Нератов)的报告,里面详细叙述了陆征祥同他的谈话,并简略说到奕劻和他的谈话。见苏联КомиссияпоизданиюДокументовзпохиимпериализма:Международныеотношениявэпохуимпериализма(帝国主义时代文件出版委员会:《帝国主义时代的国际关系》,以下简作《Международныеотношения》),第2辑,卷18,第1部分,页107—109。关于陆征祥向俄国所提五条,《东方杂志》卷8第8号中国大事记页10有报道,但不准确(如第一条之“蒙古”应为伊犁一带,等等)。

②据1912年9月6日(俄历8月24日)俄国致北京政府外交部照会,见MacMur-ray:前书,卷1,页650—651。在此照会中,俄国声明1881年条约应继续有效,并宣布中俄边境俄国一侧的一百里免税贸易自1913年1月14日(俄历1月1日)起予以废止,同时不反对中国一侧也加以废止。

①BPP,Tibet,1910年,页188—190、195—196、198、200—201。

②英国加派军队驻扎纳汤后不久,驻藏大臣联豫向清政府报告说:闻达赖的“逆党边觉夺吉”等“有煽惑布鲁克巴(即不丹)带兵犯藏之说”,增加了清统治者的不安。见《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16,页3—4、9—10、13、34—35等。由此又引起英国不承认不丹为中国西藏的属部以及清政府不承认新的英不(丹)条约等争论。见同书,卷16,页43;卷17,页41;卷20,页3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