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说清朝十二王》三大功业:军功、立储、定国


多尔衮一生功高盖世,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件:第一件,早年出征,屡立战功;第二件,妥善处理皇位之争;第三件,入关摄政,奠定王朝基业。

第一件,早年出征,屡立战功。多尔衮曾是努尔哈赤最钟爱的儿子,他对多尔衮的爱,不是像对多铎那样的娇宠溺爱,而是刻意的栽培和训练。生母死时,多尔衮年仅15岁。父母早丧,对少年多尔衮是最大的不幸,这对他一生的成长和政治生涯,产生了深远影响。

母亲死去的第二年,多尔衮就随其兄皇太极进军蒙古察哈尔部。他首次跃马张弓,披甲上阵,就表现出无比神武。皇太极赐给他“墨尔根戴青”(蒙古语,意为聪明的战将)的美号。皇太极还当众宣布:对那些不称其美号仍称其本名的人,“若是男人,则罚取插着弓箭的箭袋;若是女人,则要脱掉她穿的衣服”。这一年,多尔衮才16岁。

皇太极在位期间,多尔衮参加了几乎所有的重大战役,逐渐成为杰出的军事统帅。在攻打大凌河城的战役中,他亲自冲锋陷阵,直抵大凌河城下,城上炮矢猛烈,后金军多有伤亡。事后,皇太极怒责他的部下不加劝阻,说:“墨尔根戴青也冲锋而入,倘有疏失,必将你等处以严刑,断不宽容!”进攻锦州城,他又一马当先,冲在前面。明将祖大寿的军队从锦州城头向南发炮,洪承畴的军队则由南向北发炮,多尔衮受到夹击,几乎被击毙。以后祖大寿投降,多尔衮向他谈及当时的险状,祖大寿惶恐不安地说:“果有此事?如炮火击中大王坐骑,后果不堪想象!”多尔衮却坦然说:“当时两仇相敌,唯恐打不中啊。”

有几件事,足以说明多尔衮的谋略和英武:

其一,明确提出对明“残毁”战略。多尔衮目光敏锐,很有战略头脑。天聪七年(1633),皇太极与诸贝勒、大臣商讨进一步兴国的大计,询问他们征明及察哈尔、朝鲜,应该以何者为先?多尔衮力主以征明为先。他从动摇明统治根基,进而夺取全国政权的战略目的出发,建议皇太极每年整顿兵马,乘谷熟时深入明境,围困燕京,截其援兵,残毁其屯堡,消耗其国力。多尔衮的建策,符合后金的战略目标,得到皇太极采纳。因当时山海关外一带地方尚为明朝重兵把守,于是八旗军队绕道蒙古地区,越过长城,多次深入明境,蹂躏土地人民,给明朝以沉重打击。

其二,攻灭蒙古察哈尔部,获传国玺。早先,当后金征服与招抚蒙古各部时,惟独强大的察哈尔部在林丹汗率领下,不肯降服,始终采取与后金对抗、周旋的态度。天聪八年,林丹汗出天花死在青海打草滩。皇太极利用这一有利时机,于天聪九年二月命多尔衮等率精兵万人,前往黄河河套地区,招抚察哈尔部众。此次进军,进展顺利,先后招降林丹汗的妻子囊囊福晋、苏泰福晋、林丹汗的儿子额尔克孔果尔额哲。林丹汗曾得到元朝传国玉玺,上有“制诰之宝”四字,多尔衮将玉玺呈献给皇太极。因为这方玉玺象征着“一统万年之瑞”,皇太极受之大喜。第二年皇太极便改汗称帝。多尔衮也因功晋封和硕睿亲王,更加受到重用。

第二件,妥善处理皇位之争。崇德八年(1643)八月,皇太极猝死,他生前未立嗣子,因此,在清皇室内部围绕继承者的人选,发生了尖锐、复杂的斗争。皇太极自领的两黄旗大臣和多尔衮、多铎自领的两白旗大臣则是互不相让,前者拥戴皇太极的长子豪格,后者拥戴多尔衮,事态发展到剑拔弩张的程度。

多尔衮虽觊觎皇位,但在关键时刻,还是不愿看到清朝内部出现兵戎相见的局面。最后他提出一个折衷方案,立皇太极第九子6岁的福临为帝,由他和济尔哈朗左右辅政,等福临年长后,当即归政。这个方案,打破了僵局,为双方所接受。关于这一过程,前面已经提到,这里不再重复。但这确是多尔衮其功至伟的一大功绩。在清朝大举入关的前夜,避免了因权力争斗导致的分裂,甚至流血,如果出现这种场面的话,那历史的发展将会是另外一种结局。

多尔衮顾全了大局,虽然没有得到皇位,却也不是这场争斗的失败者,由于拥立6岁的福临,一切实权掌握在他手中,很快成为清朝实际的最高统治者。同时,多尔衮在化解内部矛盾时所表现出的忍让、智慧与灵活性,也使他在国中的威望冉冉上升。

第三件,入关摄政,奠定了大清王朝的基业。从顺治元年(明崇祯十七年,1644)清朝入关到顺治七年(1650)福临亲政,这中间的7年,雄才大略的多尔衮实际掌握国家的军政大权。在他的指挥下,清军兵锋所至,势如破竹,迅速席卷了大半个中国。他摄政7年,主要有五大政绩:

(1)入主中原,定都北京。顺治元年三月,李自成大顺农民军攻占北京,明崇祯帝自缢。中原形势突变,为清朝入关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同年四月清军入山海关,击溃李自成的二十余万大军,明山海关守将吴三桂投降。五月初,多尔衮率大军进入北京。多尔衮名声大震,一时“关内关外,咸知有睿王一人”。

清军入关,对于清朝应否建都北京,在满洲贵族内部有严重分歧。多尔衮的同母兄八王阿济格主张,将诸王留下来镇守北京,大兵或者还守沈阳,或者退保山海关,这样可无后患。对于这样一个直接关系到清朝命运的重大战略问题,多尔衮态度非常坚定,他说:既得北京,当即迁都,以图进取,统一中国。十月一日,福临在北京宣布登基。清王朝把统治中心从关外转移到关内,在统一全国的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

(2)用兵南方,统一中原。清军进入北京后,江南的明朝官僚扶植明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称帝,年号弘光。朱由崧为了维护风雨飘摇中的小朝廷,派使臣北上北京,与清朝议和,以割地、纳银为条件,请求清军不要南下。历史上北方少数民族多次入主中原,如北魏拓拔鲜卑族、辽契丹族、金女真族、西夏党项族、元蒙古族,其中除蒙古族实现了在中国的大一统并建立起横跨欧亚的大帝国外,其他各少数民族政权都只拥有半壁江山,统治区域局限在长江或黄河、淮河以北,与南方的汉族政权对峙。南明的弘光政权提出分割而治,在历史上有着充分的依据。多尔衮却坚定表示,对“割地纳银”不感兴趣,他在致史可法的书信中说:“今若拥号称尊,便是天有二日,俨为劲敌。”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横扫南疆,统一中国。不管多尔衮的主观意愿如何,他的坚定态度,使中国避免再一次出现南北分裂割据混战的局面。

(3)免除三饷,兴利除弊。明末统治者为了辽东用兵和镇压农民起义,实行三饷(即“辽饷”、“剿饷”和“练饷”)加派,大大超过正赋。三饷之外,还有各种私派,以致民不聊生,官逼民反。多尔衮进入北京后,宣布自顺治元年起,凡正额以外,一切加派,尽行蠲(juān)免。这项措施,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负担,并成为清朝统治者长期实行的“轻徭薄赋”政策的开端。

(4)依仿明制,重用汉人。多尔衮认为“古来定天下者,必以网罗贤才为要图”,清朝入关,百废待举,非汉人不能治理中原地区。在国家的军政大事上,他倚重汉官范文程、洪承畴、冯铨等人,在他们的谋划下,清朝制度基本沿用明朝。这也就是史家通常所说的“清承明制”。

此外,为了化解满汉矛盾,多尔衮大力宣传满汉一体,鼓励满汉通婚。福临选汉官女为六宫嫔妃,恪妃就是其中之一,她是滦州人,吏部侍郎石申的女儿,居永寿宫。在皇帝的表率下,鼓励满汉官民互相婚娶。满汉矛盾的激化,归根结底是因为满族贵族对汉族实施的一系列民族压迫政策,这不是仅凭鼓励通婚就能够缓和的。但多尔衮提出“满汉一家”的思想,还是难能可贵的。

(5)平反冤狱,化解矛盾。努尔哈赤、皇太极统治时代,由于内部争权夺势,一些宗室贵族被囚禁、处死,子孙弟侄受到株连。几十年中,积怨越来越深,涣散了皇族内部的凝聚力,削弱了统治效能。清朝定鼎北京后,国家百废待兴,迫切需要皇族成员的同心同德。多尔衮敢于平反父、兄铸成的冤狱,通过起用被削爵者子孙并恢复其宗籍的办法,化解固有矛盾。这是很需要一些魄力的。

在皇族内部,积怨最深的莫过于努尔哈赤与舒尔哈齐两家。从努尔哈赤杀死弟舒尔哈齐,到皇太极囚死其堂兄阿敏,在豆萁相煎的表象背后,是一个家庭对另一个家庭的永久胜利。何况皇太极并没就此罢休。崇德四年(1639),皇太极重提当年阿敏对己不敬、欲将本旗拉出分立的往事,下令削除阿敏第三子固尔玛珲的爵位,黜去宗籍,同时被黜的还有他的弟弟恭阿。多尔衮摄政后,首先恢复了舒尔哈齐诸孙的宗籍。固尔玛珲复封辅国公,因家贫又赏银三千两,晋爵固山贝子。弟恭阿封镇国公。这为舒尔哈齐的平反开了一个好头。顺治十年(1653),舒尔哈齐在死后43年终于被重新恢复荣誉,追封和硕庄亲王。

努尔哈赤的长子褚英被赐死后,子孙一蹶不振。崇德七年(1642),褚英的孙子杜尔祜、穆尔祜、特尔祜因“心怀怨望”的罪名,被皇太极革去公爵,黜宗室籍,幼子萨弼也受株连。多尔衮使杜尔祜兄弟重入宗籍,并恢复封爵。杜尔祜后晋封多罗贝勒,穆尔祜、特尔祜、萨弼晋固山贝子。

努尔哈赤第二子代善的儿子瓦克达,因事被废宗籍,多尔衮也恢复了他的宗籍。代善的孙子阿达礼因谋立多尔衮为帝被诛,其弟勒克德浑受到牵连,被削去宗籍,废为庶人。多尔衮恢复了他的宗籍,封为贝勒。勒克德浑后以军功晋封顺承郡王,后世“世袭罔替”。

多尔衮摄政期间,为这些身败名裂的贵族子孙恢复宗籍,封给爵位,孤立了潜在的对手,也扩大了自己的势力。褚英的儿子敬谨亲王尼堪,代善的儿子巽亲王满达海,阿巴泰的儿子端重郡王博洛,舒尔哈齐孙子巩阿岱、锡翰等人都成为多尔衮的亲信,并不因为他们都是生性谄媚的小人。巩阿岱、锡翰对多尔衮言听计从,最为忠诚,后来因多尔衮“谋篡”一案被诛杀。

但是由于威服自专的秉性,多尔衮在为宗室平反昭雪的同时,政治上诛除异己,又在皇族内部引发出新的矛盾,制造出新的冤狱。这突出表现在对肃亲王豪格的迫害上。多尔衮与豪格争位一事虽以双方妥协解决,但多尔衮对豪格一直存有戒心,想方设法削弱他的势力。早在顺治元年(1644)三月,多尔衮就以豪格“图谋不轨”,削去他的王爵,夺所属七牛录人员,罚银五千两,废为庶人。当时豪格仍有很大势力,不久又恢复了他的王爵。顺治三年,多尔衮派豪格为靖远大将军,统兵往四川镇压张献忠大西军。五年,豪格凯旋回京,没有举行盛大的欢迎仪式。紧接着,多尔衮就以豪格犯有包庇部属、冒领军功等微小罪名,将他囚禁,没收全部财产。豪格忧愤填膺,数日后死在狱中。接着,多尔衮兴起大狱,对反对过自己的开国功臣及其子弟横加迫害。

历史上的专制统治者,总是在重蹈冤冤相报的覆辙。一面在为前辈君主制造的旧冤狱平反,一面又在诛除异己的过程中制造新的冤狱。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即便如多尔衮般雄才大略,也无力摆脱这个怪圈。

多尔衮主持朝政7年,功绩显赫,但同时也铸就了三大弊政:

(1)强迫汉族剃发易服。多尔衮颁布“剃发易服”令,强迫汉人剃发,改从满族发式,作为降顺的重要标志。同时,规定汉人必须着满式衣冠。

当时有一个说法,叫做“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强迫剃发易服,是对汉族传统习俗的严重破坏,必然引起强烈的反抗。朝鲜《李朝实录》记载:“入关之初,严禁杀掠,故中原人士无不悦服。及有剃头之举,民皆愤怒。”江南等地汉民的反抗尤其强烈,遭到清军的残酷屠杀。

(2)京畿地区,占房圈地。清朝定都北京,大批满族官民随同迁入关内,分布在北京及京畿地区。为了解决他们的生计,多尔衮下令做了两件事:一件事是把北京内城(又叫北城)的几十万汉民强迫迁往外城(南城),腾空内城安置清朝皇室和八旗官兵。汉人搬迁时虽然给一点搬家费,但根本不够买房或盖房。许多汉民倾家荡产,或流离失所。另一件事,是在京畿地区跑马占地。清廷派出官员,骑在马上,拉开户部发给的绳索,纵马圈占百姓良田,俗称“跑马占地”。名义上是圈占无主荒田,分给王公贵族和八旗官兵,实际上是把农民的大量土地无偿占有了。

(3)强迫投充,抓捕逃人。清朝王公旗人富户并不从事农业生产,他们在圈占的田地上设立农庄,因为缺少劳力,便实行逼民“投充”的政策,招收农民供其役使。许多汉人不愿离开故土,或经济破产,纷纷投充到八旗名下,充当奴仆。他们的处境非常悲惨,又引发大批逃亡问题。多尔衮制定了严禁奴仆逃亡的法律,规定:抓获逃人,鞭一百,归还原主;隐匿者正法,家产没收;左邻右舍,各鞭一百,流放边远。这种肆意株连、刑罚过重的做法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恶果,与多尔衮“满汉一家”的思想当然也是南辕北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