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三桂大传》结束语


吴三桂掀起的一场政治的与军事的大动乱,在猛烈地持续了八年之后,终于平息下来,又恢复了事变前的平静。它留下来的问题是,应当怎样看待这场大事变,以及怎样评价吴三桂。清朝胜利了,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写这段历史,并作出符合自己利益的任何评价。毫无疑问,它把吴三桂称作“贼”、“逆贼”、“逆臣”等等,把这场事变则称为“叛乱”、“反叛”,亦即“犯上”作乱,大逆不道。自康熙之后,清朝统治者已把吴三桂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他们有理由也有权力这样做。然而,历史已发展到了今天,清朝也早已进入历史博物馆,而我们如果仍按清朝的观点来认识和评价吴三桂本人及其事变,那就未免太简单了。历史的发展,天翻地覆,而我们的认识却还停留在二三百年前的水平上,那就大大落后于时代了。事实上,康熙以来清朝给三桂作的结论,直到现在还在深刻地影响着我们对这一问题的再认识,不管是否意识到,迄今对吴三桂和三藩问题的种种议论,都没有超过清朝的基本认识,质言之,简直是重复!当然,我们也不是要把这个案全翻过来,否定清朝,肯定吴三桂。问题不在此。重要的是,应当如何来分析这场大事变为什么会发生,这场事变说明了什么,在其背后隐藏着的动力是什么,这场事变是归属于吴三桂一人,还是当时阶级的、民族的错综复杂的矛盾,交互作用的结果等等。这些问题,都不能用要么是,要么非;要么功,要么过来简单地回答。在这里,理论呼唤着我们给予必要的说明。

归纳本书所体现的一个思想,即吴三桂起兵叛清,大致来自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主观的,以三桂为代表的原明朝一大批将吏,摇身一变而成为新朝的权贵、创建新朝的元勋。他们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在他们看来,从清朝新主人那里得到的福贵、权力、地位都是理所应当的。他们与清朝的关系并非是休戚与共,鱼水交融,真正地融为一体,而是一种类似主顾的关系,他们受顾于清朝,自然要获取合理的报酬。而一旦停止这种报酬,如像对吴三桂等人那样,完全剥夺其利益,他们就会翻脸不认人,不惜孤注一掷,铤而走险。他们对清朝将损失掉什么,毫无痛惜之意。他们从半路加入了这个政权,没有跟清朝结成那么深的关系。为保护政治上与物质上的特殊利益,是吴三桂悍然起兵的主观原因。

其次,从客观方面说,吴三桂起兵,有着广泛的甚至深厚的社会基础,这是推动他前进的基本动力。他在云南振臂一呼,天下响应,东西南北“在在鼎沸”。既然他反叛朝廷,何以如此得人心?这是因为刚刚建立起全国统治的清朝并未得天下之欢心,广大的汉族各阶层人民不喜欢这个朝廷,他们宁肯由本民族的强人来统治,也不愿接受关外一个异民族向自己发号施令!清兵南下屠杀过成千上万的汉人。前事不远,人们记忆犹新,那种亡国遗恨不会在短期内被消除。新来的统治者,清朝的封疆大吏,地方官府,并未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光明,相反,想法鱼肉百姓。旧恨新仇,激起人们怒火中烧。他们响应吴三桂起兵,正是这种不满和愤怒的总爆发。这一点,圣祖也认识得很清楚,他说:“吴三桂初叛时,散布伪札,煽惑人心,各省兵民,相率背叛,此皆德泽素未孚洽,吏治不能剔釐所致。”《清圣祖实录》,卷99,10页。这就是问题的症结之一。因此,吴三桂的行动,不管其主观动机如何,至少说,在一定时期反映了汉族大多数百姓的愿望。进而言之,吴三桂本人的利益,跟汉人的利益之间,具有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已降清的将吏纷纷倒戈,百姓纷纷参军参战,在很短的时间,把清朝置于空前孤立、空前危机的境地。这场战争,从狭义上说,是清统治集团内部集权与分权之争,亦是加入清政权后而形成的原明将吏集团同占主导地位的满族贵族集团的权利之争。从广义上说,是汉民族广大人民拒绝接受清朝统治的斗争,也是明末农民抗清斗争的继续。换言之,它是明末抗清斗争之滥觞和余绪。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吴三桂反清带有鲜明的民族矛盾和斗争的政治色彩。因为发动和领导这场斗争的,既不是普通农民,也不是一般的士人,却是原明的显官,当今显赫的亲王,他的部属骨干也都属于统治阶层的人物。他们同清抗争,不过是为一己集团的利益,并利用了人民的抗清心理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吴三桂起兵还不能说成是“起义”、“抗清”的正义事业。无论是吴三桂,还是耿精忠、尚之信及其有关联的一群人,无一例外地都是寄生的腐败的集团,他们还保持着原明的某些腐朽习性,力图维护以往的旧制度,保持着他们政治上经济上特殊权利。在他们的王府范围,实则带有农奴制的特征。不言而喻,以吴三桂为首掀起的政治动乱,最终不可能给人民带来好结果。广大人民群众中途抛弃了他们,原因即根源于此。

但是,战争具有一种伟力,它能把那些用行政命令而无法消除的陈规旧迹一扫而尽。吴三桂发动内战,以巨大的力量冲击了清朝统治者强加给人民的某些不合时宜的枷锁,并打破它的统一,使之在新的基础上再统一,调整和修改以往不适应时代要求的政策,实行新的政策。无疑,这些都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同样,圣祖倾全国人力物力来进行这场战争,最终消灭了吴三桂等各个政治与军事政权,在中国土地上,彻底铲除了明末以来所形成的腐败的封建官僚兼地主的军阀集团,拔掉了植根在封建制度上的一个毒瘤,这也有利于社会的进步。以此看来,这场内战的爆发和持续一段时间,并不是一件坏事。当然,任何战争都会产生很大的破坏力,招致生命与财产的巨大牺牲和损失。这是无法避免的,若从长远看,从社会的发展看,付出某种代价,以损失和牺牲换来社会的进步,也是值得的。

吴三桂以失败告终,是很可悲的。他本来有胜利的可能性,至少说可以划长江或黄河为守,历史就会重新出现南北朝对峙的新局面。这种情况并未出现。主要问题是三桂在军事上没有取得稳定的胜利,而所取得的胜利又没能巩固下去。军事的失败,又根源于三桂的战略思想的错误。他从云南出兵,以闪电的速度直进至长江南岸,如果他能乘清兵未集,迅速渡江,进至黄河流域,截断清朝东南的漕运,号召黄河以北原明朝降官降将倒戈;进而再带动人民群众响应,将置清朝于极端孤立又措手不及的困境中,如势有可能,就进逼京畿,将迫使清朝统治者北迁,或许被逼回关东老家,也不是没有可能,可是,三桂没有这样做。他最大的失计是,驻足湖南而停止进兵,从而使清军集结,圣祖调兵遣将,从容部署赢得了时间。他在军事上陷入保守主义,消极防守已得阵地,部队的锐气一落千丈。而圣祖则采取稳住长江防线,顶住湖南吴军的军事压力,从其两个侧翼展开进攻,各个击破后,再集中全力对付湖南的吴军。这个战略击中了三桂的要害,可惜他至死不悟,听任清军的分进宰割!等到三桂死后,吴应期提出北进计划,为时已晚!

按照圣祖的战略计划,本来可以缩短战争的延续时间,有可能尽早结束。问题就出在他所任命的各路统帅、将军,大多是无能怯懦之辈,不敢向吴军进攻,以各种借口拖延进军时间。他们不以国事为忧,却如平日在京师那样恣意享乐,致使总攻时间一再展期,对峙局面也一再延续下去。从他们的怯懦无能,就给吴军战胜清军提供了难得的机会。三桂却没有利用!没有军事上的稳固胜利,就无法保持政治上的优势。

三桂的失败,还在于政治上的分散,没有形成一个核心力量。他跟各军事集团如耿精忠、孙延龄、王辅臣、郑之茂等,不过是一个松散的政治联盟,三桂的年号,并未获得他们的承认。因之也没有形成集中统一的指挥,统一的步骤,彼此不受约束,各立旗号,孤立作战。吴三桂仅仅以一纸之“札”,给某人一个名号,封个官职即万事大吉!就是说,没有一个统一的政纲。比如,他至湖南不进,意欲何为?是企图建立半壁江山吗?还是最终退回云南呢?人们并不清楚。没有目标的斗争,是盲目的、不清醒的、偏离方向的斗争。因此,他与耿精忠、王辅臣等等都是各顾各的利益,形成不了一个有核心的统一支配的政治力量。王辅臣孤军战西北,终致被逼降;四川郑之茂等救援不成,也缩回四川束手待毙;孙延龄三心二意,被三桂干掉,自失一助;精忠独自挣扎于东南沿海,直至被歼灭,三桂爱莫能助,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羽翼逐个被消灭,而他们被消灭之后,厄运便降临到他自己头上!

吴三桂这个人,以反复无常,所谓见利忘义,备受人们谴责。明清之际的历史相当复杂,他处在这个环境中,以及他的特殊的机遇,思想不可能那么单一明了。在他身上,体现了时代的特征,构成了那个时代的集矛盾于一身的一大典型人物。他在明,有功于明,奋战山海关内外,阻击清军,保卫明朝江山社稷,最终降清,是当时形势所使然。入清,又建大功于清,首战山海关,大败李自成农民军,既为亡明报了仇,又为清入主中原首开胜利纪录。其后,他西征南讨,不遗余力。他为清朝打天下,清朝开国者和他们的子孙不应忘记,更不能一笔勾销!他发动内战,激怒了圣祖,就把他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此事主要责任是圣祖处理三藩问题不当,政策上有重大失误,即从根本上损害了三藩的利益,且违背已许下的诺言。圣祖即位时不过是一孩童,对前朝事没有经历,亦无体验,他还不懂得如何珍惜他们的利益,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如何加以保护。吴三桂顽强地维护他的特殊利益,当此利益一旦受到危害,便不惜孤注一掷,铤而走险。不管怎么说,激化成战争、并造成持续八年之久的战乱,圣祖和参与决策的人都不能逃脱责任。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存在着和平解决的可能性的。可惜让圣祖给失掉了。因此,从康熙时开始,一直把这场战争的责任全推到吴三桂身上,有违历史事实,是不公道的。而清朝又以这次事变全部抹杀吴三桂前期对它所做的贡献,同样是不公正的。圣祖做得未免过分。倒是他的孙子乾隆颇有点求实精神,他对吴三桂的评价是:“功者功之,罪者罪之。”《逆臣传·吴三桂传》,卷2。有功就承认有功,有罪就承认有罪,两者不能混淆,也不能互相代替。这是很有道理的。吴三桂发动内战一事,不足取,亦不足以称道,但他为清朝统一中国,不能认为是罪过吧!长期以来,论定三桂是个“大汉奸”,这不是清朝的观点,而是近世汉人给的一个新称呼,既然满、蒙古、汉、回、藏等数十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不可分割的成员,无论哪个民族建立政权,都或多或少地有其他民族加入,这是中国历史上常见的现象。少数民族加入汉人政权,无可非议,那为什么就不允许汉人加入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呢?这种不平等地看待民族问题,实则还是大汉族主义在作怪。以当时的形势而论,明已分崩离析,而且这个政权已腐败透顶,延至南明三个小朝廷,又有哪个是开明政权?他们已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为什么还必须扶植他们苟延残喘呢?它们的存在,对于人民,对于历史,都是一个无用的废物。我们要求当时的明朝将吏必须忠于这个腐败政权,不见得明智。如同出自南明小朝廷的立场,提倡对它“愚忠”到底,反对任何人降清。这实在没必要。每个人在大事变面前,都有权利做出自己的选择。在吴三桂之前,也包括以后,有多少汉官汉将在明清(后金)斗争中选择了清(后金)政权,人数之多,以千计,以万计,以十数万计!我们能一概予以否定吗?显然不能。他们不受谴责而独责吴三桂之降清亦有失公平。我们不能按今天的观点指责这个那个人选择的道路不对,或正确,或错误,而只能从历史发展的眼光,从是否符合当时历史的发展趋势来加以判断和评论。以明清两个政权而论,都是封建政权;从世界大范围来说,在英国已开始资产阶级革命,标志着世界已进入资本主义时代。那么,明清两个政权比之资本主义,都是落后的政权,谈不上哪个政权更进步。但从国内而论,我们则不能不说,清政权是一个新生的有作为的政治势力,它要取明而代之,亦属必然之势。所以,在历史转变及两代王朝鼎革之际,一些人乃至相当多的汉人涌入清政权,亦是历史大势所趋。我们对此无须大惊小怪,也无须去指责他们,甚至给戴一顶“汉奸”帽子。

清朝平定吴三桂之乱后,有一金陵人邵为章赴云南楚雄,调查有关吴三桂的事迹,题绝句于壁上,表达了他的评说,现征引如下,作为结束:

百万雄师睥睨间,
先朝一胍绝南蛮。
擒人即是人擒路,
谁道天公不好还。
行营历历草凄凄,
铜柱摩崖手自题。
虎豹无晴威尚在,

老军犹说旧平西。南沙三余氏撰:《南明野史》,卷下,70页,载《明清史料汇编》第5集,第2册。

吴三桂已死去二百多年,对于他的一生的评说并未结束。让历史继续证明,做出新的回答吧!附:吴三桂大事年表附:吴三桂大事年表公元清纪年明纪年年龄大事纪要1612万历四十年1是年生,月、日不详,取名三桂,字长白,又字月先。辽东中后所(辽宁绥中)人,祖籍江苏高邮。1622后金天命七年天启二年11父吴襄中武举。1627天聪元年七年16约当此时,应试武科,中举,在舅父祖大寿处任中军官。一次,父被后金围困,大寿不敢救,三桂自请闯围,将父救出。自此,“忠孝”之名传扬。1631五年崇祯四年20八月,后金围大凌河城,父子应援,遇敌于长山,父吴襄不战而逃,削总兵官,戴罪立功。1632六年五年21官至游击。

六月,与父奉命随监军太监高起潜赴山东平叛。登州参将孔有德、耿仲明等起兵叛明。八至十二月,在登州地区将孔部击败,逃海上,投后金。吴襄以军功恢复总兵官职务,授都督同知,荫一子锦衣百户世袭。1634八年七年23后金皇太极率大军袭宣府、大同,随父赴大同应援。续表公元清纪年明纪年年龄大事纪要1635九年八年24八月,提升为前锋右营副将,守宁远。1639崇德四年十二年28七月,总监关宁两镇御马监太监高起潜、辽东巡抚方一藻、蓟辽总督洪承畴共同推举,提升为宁远团练总兵。三桂已拜高起潜为“义父”,同洪、方交结,“拜其门下”。1640五年十三年29在中后所、前屯卫训练辽兵,“日日言练”,颇有成绩。五月,与清兵战于杏山附近,几被擒获,幸被总兵刘肇基救出。

七月,自松山夜袭清军。同月、出杏山城,抗击清军2万余人。1641六年十四年30正月,锦州被围缺粮,三桂督运牛骡车装粮1.5万石,乘清军无备,输送成功。

总督洪承畴率师解锦州之围,三桂为援锦八大总兵之一。

四月,三桂出战清军,居各镇总兵官之首功。

八月,明清决战于松山,明兵溃败,三桂亦逃,至杏山,再逃至宁远。兵败未责,加升提督。1642七年十五年31言官追论松山失败罪,迫于舆论压力,给三桂以降级处分,仍守宁远,训练辽兵1万。皇太极写信劝三桂降清,舅父祖大寿、兄吴三凤、姨夫裴国珍,好友张存仁纷纷写信劝降。三桂不答。1643八年十六年32正月,遣使致信祖大寿,对降清一事“犹豫不决”,实则拒降。

五月,入援京师,阻击清军进关续表公元清纪年明纪年年龄大事纪要1643八年十六年32抢掠。崇祯设宴武英殿慰劳。

千金购陈圆圆,仍留京师。1644顺治元年十七年33关外辽西八城,已被清军取其七,仅剩宁远一城,三桂坚守不动。

正月,父吴襄奉命携家眷进京,出任中军府提督。

三月,令撤宁远,进封三桂平西伯,率部勤王。

四月,欲降农民军,因家被抄,父、圆圆被掠中止。

迎清军入关,联清军击败农民军于石河。剃发降清,封平西王。

五月,追击李自成至固关而返。

十月,南明福王政权勅封三桂为蓟国公,加封其父为辽国公,母为辽国夫人,并赏银物与漕米10万石。三桂拒收不答。

同月,顺治封赏三桂银物,颁册文,封平西王。同英亲王阿济格率部赴陕西,征剿李自成农民军。1645二年南明弘光元年隆武元年34三月,自边外趋绥德,攻取西安,尾追农民军入河南。

四月,尾追农民军入湖南,经武昌,至九江,皆败农民军。李自成失散,于九宫山下被村民击杀。

八月,班师回京,命还镇锦州,所部分屯宁远、中后、中前诸地。世祖赐亲王爵,三桂不敢受,辞之。1646三年南明隆武二年35七月,奉诏进京觐见,赐银2万两,宴于武英殿。续表公元清纪年明纪年年龄大事纪要1648五年永历二年37四月,命携家镇守汉中。至京,赐宴饯行,赏衣帽甚厚。

留长子吴应熊于京师。1649六年三年38二月,于甘肃阶州击斩明宗室朱森滏,击败农民军余众王永强部,歼七千余人。先后攻克蒲城,延安等城1650七年四年39五月,破保德州,恢复府谷县。

继续在陕西同农民军余部作战。一年多,平定榆林、富平、宜君诸州县,计歼灭5万余人。1651八年五年40正月,与李国翰部离府谷,返汉中。

八月,自汉中进京觐见,赐宴于中和殿。

九月,重封三桂为平西王,颁册文,赐金印,命为统帅,携同李国翰部入川征剿农民军与南明武装力量。1652九年六年41二月,自汉中发兵,两路进川。败明军,取嘉定、重庆、叙州等地。

十月,永历将刘文秀入川反击,三桂退保宁自守。刘部围城,反为其败。四川平定。1653十年七年42奉命仍在汉中镇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