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重臣:张之洞评传》5.1节 近代机器工业的创办


张之洞督鄂十余年,倾全力于近代机器工业的兴办。他排除万难,百折不回,终于在武汉建立起包括冶金、矿业、军工、纺织等行业的门类比较齐全的近代大工业体系。尽管其中积习因循,衙门作风充斥,经营状况不尽人意,但它毕竟打破了传统的小生产方式的一统天下,奠定了民族近代工业的根基。

(一)亚洲第一家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汉阳炼铁厂

张之洞督粤期间,便萌发创办民族钢铁工业之思,并已付诸实施,筹集款项,向外商订购设备。正在进行之中,奉调至鄂。此事本已中辍,但接任粤督者李瀚章为一守旧官僚,无意于续办之洞未竟之业。其弟李鸿章亦不愿乃兄多事,力主将已购设备移鄂。表面上看,李鸿章此举正遂之洞的心愿,其实背后李鸿章却隐藏着“黄鹤楼上看翻船”的心理。李鸿章深知创建钢铁工业殊非易事,凡承担者便背上一大包袱。他在给乃兄李瀚章的信中,便披露了这种深意:“香复海署,抑扬铺张,欲结邸欢。即准拨部款,恐难交卷,终要泻底。枢廷皆知其大言无实也。”

不管别人如何算计,张之洞袍定“愚公移山,有志竟成”之意来创办中国第一家钢铁联合企业。光绪十六年(1890 年)四月,海军衙门正式允准铁厂移鄂。五月,之洞即于武昌宝武局公所设立铁政局,次年移至武昌三佛阁,委派“器端识远,心细才长,熟习洋情,曾充美国等国翻译参赞等宫”的湖北补用道蔡锡勇(?—1896)为总办,主持其事。

创业伊始,举步维艰。厂址的选定便颇费周折。按照西洋惯例,大型钢铁企业选址,或近煤矿,或近铁矿,取材便利,经济合算。李鸿章建议近煤矿设厂,但当时鄂境内尚未勘得大型煤矿。盛宣怀建议设厂于黄石,以便就近取用大冶铁矿。之洞从便于亲自督察管理及产品销售着眼,决定煤铁两不就,令于省城武昌附近择址而建。先后勘得塘角、金鸡垸两处,均不合宜。最后于武昌对江的汉阳大别山(即龟山)麓觅得一地,之洞拍板定夺。在致海军衙门的电报中,他报告说:

今择得汉阳大别山下有地一区,长六百丈,广百丈,宽绰有余,南枕山,北滨汉,面临大江,运载极便,气局宏阔,亦无庐墓,与省城对岸,可以时常亲住督察,又近汉口,将来运销钢铁货亦便,惟须填筑地基九尺,则盛涨不淹,沿汉亦须增堤数尺耳,筑地虽贵,较之他处筑闸开河,所省尚多。

开厂所需巨额经费,更令之洞绞尽脑汁。由于经验不足,之洞原以为两百万银两便可成事,而海军衙门曾应允从铁路款项下拨出此数以供开支。殊不知这仅是一张空头支票,从未兑现。而实际建厂费用又远远超出二百万两之数。之洞无奈,只得左右腾挪,四处借贷,截留应缴部款,以敷急用。从以下奏折,可见其乞援窘象之一斑:

臣夙夜焦急,再四筹思,惟有向广东借拨之一法。……铁厂本系由粤移鄂,武营四成报效及银元余款又系臣在粤创办之举,每岁增常款数十万金,今为铁厂仅借用五十万两,开炼钢铁,筹备军实,当务之急,无逾于此。李瀚章公忠体国,轸念时艰,必能设法腾挪,迅速拨解济用,助成自强要举。

汉阳炼铁厂从创始到光绪二十二年(1869 年)交商承办,共耗银五百六十八万两,这是晚清洋务企业中耗资最多的。其铢积寸累之艰辛,并不为人所理解。光绪十九年,有人参劾:“张之洞自移督湖广以来,议办炼铁,并开煤铁各矿,乞留巨款,轻信人言,浪掷正供”。此劾虽经两江总督刘坤一禀饬查实驳回,但之洞对于讹传非议的愤愤之情,实难平复:

至于工作之繁重,外洋购料之周折,分设各厂之辽阔,华匠学制之艰难,亦皆凿凿有据之事,从来身居局外者既非身习其事,又未目击其难,往往以道路传闯之语悬揣苛求,……视为不烦巨款而办,不需多日而成。

光绪十七年(1891 年)元月,汉阳炼铁厂正式破土动工。两年以后,所属炼生铁厂、炼贝色麻钢厂、炼熟铁厂、炼西门士钢厂、造铁货厂、造钢轨厂、鱼片钩钉厂陆续告竣。光绪二十年(1894 年)六月,高炉开炼,之洞亲临铁厂视察一周。汉阳炼铁厂的建成投产,比日本第一家近代钢铁联合企业八幡制铁所早七年。它的规模在当时的亚洲首屈一指。一个日本人写的报道,描述了炼铁厂的宏伟:

登高下瞻,使人胆裂:烟囱凸起,矗立云霄:屋脊纵横,密如鳞甲;化铁炉之雄杰,碾轨床之森列,汽声隆隆,锤声丁丁,触于眼帘、轰于耳鼓者,是为二十世纪中国之雄厂耶!

美国驻汉口领事查尔德称,“这企业是迄今日为止,中国以制造武器、钢轨、机器为目的的最进步的运动,因为这个工厂是完善无疵的,而且规模宏大,所以就是走马看花地参观一下,也要几个钟头。”《东方杂志》也刊载了西方人士的惊呼:

汉阳铁厂之崛起于中国,大有振衣千仞一览众山之势,证诸领事之报告,吾人预知其不可量矣。中华铁市,将不胫而走各洋面,必与英美两邦,角胜于世界之商场,其关系非同毫发,英美当道,幸匆以幺幺视之。……呜呼!中国醒矣,此种种费祸,较之强兵劲旅,蹂躏老羸之军队尤可虑也。

这表明,汉阳炼铁厂的建成不仅具有经济上的意义,而且对于振奋民族精神,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其作用不可小觑。

无容讳言,由于当时整个中国社会政治制度状况及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特别是张之洞本人并非资产阶级化的企业巨头,而是比较开明的封疆大吏,其思维方式、知识构成、管理作风,均很不适应于近代大工业的基本要求,汉阳炼铁厂在从筹建到开工以及此后经营的过程中,违背客观规律和经营法则的情况屡屡出现,严重影响了建厂速度,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也无法保证。

不事先勘定足量、优质、适用的煤、铁矿资源,办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便无异搞“无米之炊”。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张之洞掉以轻心。他沉浸于“以中国之大,何所不有”的虚骄情绪之中,凭藉主观愿望行事,先购机,后找矿。待到英商提供的贝色麻炼钢炉运到,才发现准备投料的大冶铁矿石含磷量高达 0.25%,而依据酸式炼钢法设计的贝色麻炉无法除去如此数量的磷成分,必须改用碱法马丁炼钢炉,方可炼出合于制造铁路路轨的钢材。仅此一误,便造成巨大浪费。

煤矿供应,问题更大。官办汉阳炼铁厂最后经营失败,这是致命伤所在。之洞在粤时,“虽有创办钢厂之伟画,而煤在何处,固未遑计及也。”到湖北后,之洞聘德、比等国矿师四出巡访踏勘,足迹遍及湖北、湖南、江西、贵州、陕西数十州县。几经周折,最后选定大冶王三石、江夏马鞍山两处,投资开掘。王三石矿耗资五十万两,结果挖出大水,只得停工。马鞍山矿不仅产量有限,而且含硫磺过多,不甚适于炼焦之用。无奈之下,之洞只得舍近求远,购买开平之煤,甚至从英、比、德等国进口焦炭,以供铁厂之需。这不仅费用昂贵,而且供应无法保证。高炉于光绪二十年(1894 年)六月开炼,不到半年便因煤炭不足被迫停炉。此后一直开工不足。

在工厂管理方面,也弊病丛生。上上下下一派衙门作风,冗员充斥,互相推诿,“每出一差,委员必十位,八位,爵秩相等,并驾齐驱,以致事权不一,互相观望”,这些人管理现代化工厂一窍不通,但营私舞弊却是行家里手。“厂中共用洋员四十余人,华员数倍之,无煤可用,无铁可炼,终日酣嬉,所费者又不知凡几。”有人统计,汉阳炼铁厂官办期间所耗五百六十余万两银中,真正用到实处的不过二百余万两,“其余皆系浮费之款,于公司毫无利益。”由于以上原因,汉阳炼铁厂的经营情况十分糟糕。“如每日冶炉化出生铁一百吨,将亏本银二千两,是冶炉多煽一日,即多亏本一日”,“炼铁仅开一炉,每年仅出铁一万五千余吨,亏折甚巨;欲添开一炉,则须增银五六十万两,无从筹措。加以所聘洋员一再更易,良工难得”,铁厂经营实在难以为继。之洞已使出全身解数,仍无回天之力,”鄙人实无颜再向朝廷请款,亦无词可以谢谗谤之口,是死症矣。”

为了使汉阳炼铁厂得以生存下去,之洞致电蔡锡勇:“铁厂一切经费拟包与洋人。有愿包者否?每年经费若干?建询各洋匠,电复。”但此议大受反对。湖南巡抚陈宝箴致电之洞:忽闻铁政将与洋商合办,极感怅然。我公此举原为铁路、枪炮及塞漏卮而设,诚中国第一大政,我公生平第一盛业。今需用正急,忽与外人共之,与君初意大不符合。且此端一开,将无事不趋此便易之路,彼资日增,我力难继,必至喧宾夺主,甚为中国惜之。

电文句句在理,再上之洞本意并非不愿揽华商承办,而是怀疑华商恐无此财力;而洋商出于种种考虑,也无人敢于贸然接手,在这种情况下,蔡锡勇通过湖北纺纱局总办盛春颐,向其伯父直属海关道盛宣怀(1844—1916)活动,劝其接办。前此,盛宣怀即有商办汉阳炼铁厂的念头,但当时之洞不以为然,“公谓路舰炮械非铁不成,正须官力扩充,招商非计”。另外,当时盛与李鸿章关系十分密切,之洞亦不愿铁厂权力旁落他人之手。但是到了之洞不得不认铁厂只有“招商承办之一策”的光绪二十二年(1896 年),情况发生变化。甲午战后,李鸿章权势显下落之态,而张之洞却声望日高,盛有心向张靠拢,并企图以承领铁厂作为揽办芦汉铁路主权的筹码。虽然他知道接办铁厂困难重重,“徘徊中夜,毫无成算”,但还是亲赴武昌,与之洞会商。“盛道此来与之细谈,……大意谓铁路若归鄂办,则铁有销路,炼铁之本,可于铁路费内挹注。正筹议间,适闻有芦汉铁路交王夔帅(引注:直隶总督王文韶)及敝处督率商办之旨,渠甚踊跃,谓亦愿招商承办。……盛若令办铁路,则铁厂自必归其承接,如此则铁厂全盘皆活。”

由于双方各有所图,很快达成协议。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张之洞正式札委盛宣怀督办汉阳炼铁厂,由盛招集商股,官督商办。一切事宜由盛“一手经理”,“但随时择要禀报本部堂查考”。双方议定承办铁厂章程,规定嗣后该厂需用资金,“无论多少,悉归商筹”,此前所用官本数百万两,“概由商局承认,陆续分年抽还”,其具体办法是:“俟铁路公司向汉阳铁厂订购钢轨之日起,即按厂中每日生铁一吨抽银一两,即将官币数百万抽足还清,以后仍行永远按吨照抽,以为该局报效之款。”为使铁厂有一个较好的经营环境,章程又规定今后无论官办商办铁路所需之钢轨及应用钢铁料件,“必要专向湖北铁厂随时定购”,并给予该厂免税十年的优惠条件。

光绪二十二年(1896 年)四月十一日起,汉阳炼铁厂由官办企业变成盛宣怀主持的官督商办企业。两年以后,勘得“磺轻灰少,炼焦最佳”的江西萍乡煤矿,基本解决了铁厂燃料问题。光绪三十四年(1908 年),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及萍乡煤矿组成“汉冶萍公司”,盛宣怀任总经理,完全取消“督办”名义,成为纯粹的商办企业。

汉阳炼铁厂自开炉到交商承办前的光绪二十一年(1895 年)十月,共产生铁五千六百余吨,熟铁一百一十吨,生产贝色麻钢料九百四十余吨,马丁钢料四百五十余吨。产量之低与巨额投资不成比例,经营可以说完全失败。但是,中国近代民族钢铁工业正是从这里起步。我们可以批评张之洞在创办汉阳炼铁厂过程中的种种失误,但绝不可因此抹煞他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开创之功。“当时风气锢蔽,昏庸在朝,苟无张之洞卤莽为之,恐冶铁、萍煤至今尚蕴诸岩壑,亦未可知。”毛泽东说,研究近代中国的工业发展史,不要忘记张之洞,道理就在于此。

(二)晚清较大较先进的军工企业——湖北枪炮厂近代军工企业,始终是洋务运动的投资重点。无论外御列强,内靖民变,新式军事装备的重要意义都是不言而喻的。这已成为晚清朝野上下的共识。中法之战,张之洞亲身体验到购枪炮于外洋,处处掣时的滋味,更坚定了“详筹时势,必须设厂自铸枪炮,方免受制于人,庶为自强持久之计”的信念。他于光绪十五年(1889 年)七月正式具奏于广州附近筹建枪炮厂,但寻即奉调至鄂。之洞离粤,李鸿章立即插手,企图移厂至通州或天津,置于北洋控制之下。之洞则力争将其与炼铁厂一同迁往湖北。他提出三条理由,其一,枪炮厂移鄂可就煤铁之便;其二,湖北为九省通衢,所出枪炮无论接济腹地各省,转运沿海均极方便;其三,在鄂建厂可开内地闭塞风气,且于西路边防有利。总理海军衙门的醇亲王奕訢惟恐淮系势力过于膨胀,尾大不掉,倾向于之洞一边。移枪炮厂于鄂,遂成定议。

湖北炮枪厂于光绪十八年(1892 年)动工,两年后落成。初与汉阳炼铁厂合署办公,亦由蔡锡勇主持,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 年)始行分离。

张之洞建湖北枪炮厂,“器必求精求新”,他通过驻德公使许景澄订购当时最先进的小口径枪、新式快炮及炮架、炮弹、枪弹等成套设备,不惜屡屡追加货款。该厂所能生产的七九式步枪、口径六至十二厘米的陆路快炮、过山快炮,均属当时较先进的军事装备。之洞又以大而全为建厂原则,“惟子药、铜料贵能自制,无一外购,方符本意。”枪炮厂内,又设无烟药、罐子钢等厂,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有械无弹、无料制械局面。光绪三十九年(1904年)之洞“奏称枪炮厂内分厂林立,厂各有名,非枪炮二字所能包括,请改名为湖北兵工厂。”

枪炮厂的建设、生产,费用浩大。“计支用购买枪炮各机械价银一百七十二万一千七百两;建筑厂屋,计银四十八万八千八百两;购买材料,计银五百二十三万两”。其始常年经费约三十六七万两,其后增至八十余万”。更严重的是,枪炮厂全部产品均由清政府无偿调拨,不能进入市场,没有贷款收入。如此资金周转更显捉襟见肘。之洞请求朝屯旨各省拨款嘱鄂代造军械,但未获效果,只得从土药正税及过境税、川盐淮盐厘金、米谷厘金等地方财政中拨用。还向官绅“劝捐”,如湖北黄冈在籍提督刘维桢曾捐银二十万两,充作枪炮厂设备费用。在资金周转困难时,还动用铁厂经费及织布局股金,以救燃眉之急。甚至不惜重息向外商瑞记洋行、高林洋行借款。光绪三十三年(1907 年),“兵工厂共欠汉口华洋商款五百余万,至年终竟至无可归还,由善后局设法拨出二百余万发还商款,其支绌可见一斑。”

湖北枪炮厂虽然从创建投产时间上看,要晚于上海、南京、天津等地的其他洋务军工企业,但其设备、产品之先进,明显地后来居上。它生产的步枪“汉阳造”,直到本世纪中期,依然是中国主要步兵武器。张之洞的学生吴禄贞称该厂“植中国军械专厂之初基”,是符合史实的。继之洞总督湖广的陈夔龙(1855—1944)到任后前往工厂视察,“目睹其制度宏阔,成效昭然,窃叹为各行省所未有。”他还在奏折中报告了湖北兵工厂的生产实绩:

经升任督臣张之洞经营缔造,十有余年,逐渐扩充,规模卓著。综计自开机制造以来,共造成步、马快枪十一万余支,枪弹四千数百万颗,各种快炮七百四十余尊,前膛钢炮一百二十余尊,各种开花炮弹六十三万余颗,前膛炮弹六万余颗,枪、炮器具各种钢胚四十四万六千余磅,无烟枪、炮药二十七万余磅,硝镪水二百数十万磅。

与张之洞在鄂创办的其他官营企业一样,湖北枪炮厂在管理方面也屡出疵漏。光绪二十年(1894 年)六月,枪炮厂建成,一月后即发严重火灾,新建厂房、机器付之一炬,损失折银约三十万两,严重影响了中日战争期间中国军队的装备供应。光绪二十七年(1901 年)五月,钢药厂又发生惨重的爆炸事故,在场的我国近代著名化工专家、二品衔直隶候补道徐建寅及官员、工匠共十四人,”同时轰毙,尸骸焦烂碎裂,收检不全,惨不忍睹。”

(三)华中近代纺织工业之奠基——湖北布、纱、丝、麻四局

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形成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传统产业结构,个体手工经营的棉、麻、丝纺织业历史悠久。但是近代以来,它受到倾销而至、价廉物美的洋纱、洋布的强烈冲击,市场萎缩,前途堪虞。洋务运动为挽民族权利,开办了不少近代机器纺织企业,如左宗棠办兰州机器织呢局(光绪四年)、李鸿章办上海机器织布局(光绪八年)等。但在华中地区,截至张之洞督鄂,近代纺织工业尚为一片空白。

光绪十五年(1889 年)十月,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原订购的纺机亦移往湖北。他与接任两广总督的李瀚章商议,原作纺织厂资本的“闱姓”捐款同时全部拨调至鄂,作为粤、鄂两省合办织布官局的资本,赢利均分。后来李中途变卦,“以粤省用宏费绌,未肯全拨”,之洞提出只拨十六万两,作为广东股本投资,年息六厘。为弥补费用不足,之洞又将广东向山西善后局借款二十万两移拨至鄂,付年息九厘。同时还向英国汇丰银行借款十六万两。多方筹措,方凑足开厂 费用。

光绪十六年(1890 年)底,湖北织布官局于武昌文昌门外破上兴工,两年后建成,装英国布机一千张、纱绽三万枚,雇工两千五百人。产品有原布、斜纹布、花布、面巾等,月产两千匹,每匹十丈。投放市场,销路很好,“甚合华人之用,通行各省,购取者争先恐后,以故货不停留,利源日广。”光绪十九年至二十七年(1893—1901 年),织布官局共产原色布三十三万另九百一十六匹,斜纹布一万一千七百八十五匹。正如织布官局大门口之洞亲题的楹联:“布衣兴国,蓝缕开疆”,华中地区的机器纱织工业从此奠基,并在一定程度实现了“略分洋利”的目的。“自湖北设织布局以来,每年汉口一口进口之洋布,已较往年少来十四万匹。”

织布官局初见成效,之洞又筹建纺纱官局。他说:“北自营口,南至镇南关,洋纱一项进口日多,较洋布行销尤广。川楚等省或有不用洋布之区,更无不销洋纱之地。开源塞漏,断以此为大宗。”他建纺纱局的目的有二,一是抵制洋纱,堵塞漏卮;二是为其他企业积累资金,“既能辅佐布局之不逮,兼可协助铁厂之需要。”

张之洞通过驻英公使薛福成,与英商谈判,用分期付款的方法订购纺纱机。英商同意先付四分之一货款,其余三年内付清,交货后六厘起息,机器两年内交货完毕。即便如此,之洞还是拿不出所需现银,他决定招集商股,以助官办。最后集得商股三十万两,官府拨款三十万两,作为购机开厂经费。之洞原计划建南、北两个纱厂,共装纱绽九万枚。北纱厂首先兴工,光绪二十三年(1897 年)建成投产,装绽五万,是为湖北纺纱官局。投产后不久,官、商即生龃龉。商人以为官权太重,提出异议。之洞以为“但欲官助商人之赀,而不欲官问商人所办之事,似此用款无定,成见难融,是官商合办之局诸多窒碍,自不能不另筹变通办法”,原商股三十万两,退还一半,另一半作为官方借款,年息八厘。纺纱官局开工后,经营情况不错,光绪二十五年(1899 年)一年即获利约五万金。南纱厂原定装纱绽四万,但因财力不逮,无法兴工。这批纱绽后由张謇(1853—1926)接手,建成南通大生纱厂。

湖北蚕桑业发达,但丝绸织造惯用土法,品质低劣。之洞以为“惟民间素未见机器缫丝之法,无从下手,亟应官开其端,民效其法。”他派湖北候补道刘保林赴沪考察,并将鄂茧在沪试缫,结果十分满意。之洞遂于光绪二十年(1894 年)十月五日上《开设缫丝局片》,内称“(湖北)土性素亦产丝,而制造不精,销流不旺。”若仿沪、穗等地,“用机器缫丝者,较之人工所缫,其价值顿增至三倍,专售外洋,行销颇旺”。同年底,于武昌望山门外购地建厂,遴选“家道殷实,综核精明,久居上海,其家开设机器缫丝厂有年,且在汉口设有丝行,情形极为熟悉”的候选同知黄晋荃主持其事,官督商办。黄在上海筹商股两万两,官本八万两,以作开厂经费。光绪二十一年(1895 年),湖北缫丝局建成投产,“釜数二百另八,织工三百人,每日制出上等品三十斤,普通品十八九斤”,“原料用湖北产、沔阳产最多,专用黄丝,其制品全部输于上海。”除布、纱、丝局外,之洞还于武昌平湖门外建湖北制麻局。他在奏稿中说:“查麻即系湖北土产宜可用机制之货,亟宜钦遵谕旨,在省城设立制麻专厂,官先筹款设局以为上倡,民再集股分办以为之继。”制麻局采用先进工艺,”由锅炉、引擎而去麻胶水,而纱麻为线,而织麻成布,各机层层接续”。购德国织机,聘日本技师,“安厂安机,费时日五、六年,纳本金七十余万”,光绪三十二年(1906 年)建成投产,雇男女工四百五十余人。产品有麻纱、粗细麻布及麻袋。湖北制麻局虽然规模不大,但“为吾国机制麻业之滥觞”。

张之洞兴建的湖北布、纱、丝、麻四局,构成比较完整的近代纺织工业体系,这在中国近代纺织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武汉之所以成为华中最大的纺织工业中心,之洞的首创之功,实不可没。前文提到,之洞建纺织厂的初衷之一是赢利以补铁厂、枪炮厂经费之短绌,“以湖北所设铁厂、枪炮厂、织布局自相挹注,此三厂联为一气,通盘筹划,……以后断不致再请部款”。但实际情况是铁厂、枪炮厂亏蚀之巨,绝非四局赢余所能弥缝。“自相挹注”成了“自相拖累”。随着时日的迁延,特别是《辛丑条约》签订以后,清政府对外承担巨额赔款,对内被迫实行“新政”,民族私营企业的发展势头难以阻挡,而清廷自身也实在无力继续经营管理那么多的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企业。在这种政治经济形势下,湖北四局不得不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 年)结束官办历史,由粤商韦应南招股承担,每年租银十万两,租期二十年。光绪三十三年(1907 年),又由其父韦尚文接办,这便是武汉地区近代私营纺织行业的起始“应昌股分有限公司”。除以上钢铁、军工、纺织大型企业外,张之洞还兴办了一些中小型工厂,如白沙洲造纸厂、湖北针钉厂、武昌制革厂、湖北毡呢厂、湖北官砖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