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宗与道家》第七章 方士的学术与道家(3)


(三)有关理论物理科学

我们上古文化,有关于理论物理的学说,那便是五行、十天干、十二地支,乃至后来配合归纳,成为《易经》八卦术数一系的纳甲学说。这是先由天文、历象学识的关系发展,到了两汉、魏、晋以后,形成为专门的理论法则。无论天文、历法、星象、医药、炼丹、农业、工艺、占卜的龟策,与选拣阴阳顺逆的“日者”,以及人文科学的种种,或多或少,统统都受到阴阳家术数思想的影响。即如宋儒理学家们,如程颐、程颢兄弟、朱烹等人,尽管排斥佛老,但也始终仍在阴阳家的范围内沐浴悠游。可是,最可惜的,我们过去始终无法跳出这个传统习惯,把它扩而充之,付之于物理与人生的实际体验,用来追究宇宙物质的自然科学上去。因此,许多不懂这些学问的人,不是骂它为迷信,便是骂它为不科学,虽然科学的精神,在于实际的求证,是要把理论见证于事实之间,但如果连这些法则与理论还不懂,就轻易地遽下断言,这正是一种大大的迷信,而且不合于现代科学的求证精神。我个人对于这种观念的答覆,非常简单。

第一,凡是一种学识,流传几千年,还没有被完全推翻,其中必然有它存在的道理与价值,况且古人不一定都比今人愚笨,凡是研究这些有成就的古人,也都是第一流的聪明人,难道我们“强不知以为知”,遽下断语,也比古人聪明吗?

第二,即使这些学识,完全是骗人的,它能骗了几千年来的聪明人,虽然确是骗术,其骗也相当可观了!你为什么不去摸摸它的谜底,便下此断语呢?求学问的态度,最重要的,是虚心学习,“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我们应当深自反省。

总之,有关于周、秦之际“方士”学术的内容,我们可区别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如果从广义的范围来讲“方士”的学术内容,除了前面所列举的种种以外,凡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阴阳家、农家、医家、乃至杂家,都可归纳在“方士”的学术内容里去。倘使只能从狭义的“方士”学术来讲,那便属于专以研究神仙丹药、冀求人我生命的长生不老,乃至进而做到“羽化而登仙”的一些专门学术。不过,我们不要忘记,这种专门学术,也正是世界文化史上,最早期的,对于物理与化学等自然科学,与药物学的创始者,若是妄加轻视,未免太过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