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旁通》第66讲 外交策略——大小之间


齐宣王问曰:“交邻国有道乎?”
孟子对曰:“有。惟仁者为能以大事小,是故汤事葛,文王事昆夷。惟智者为能以小事大,故大王事獯鬻,勾践事吴。以大事小者,乐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乐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国。诗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
王曰:“大哉言矣!寡人有疾,寡人好勇。”
对曰:“王请无好小勇。夫抚剑疾视曰:‘彼恶敢当我哉!’此匹夫之勇,敌一人者也。王请大之。诗云:‘王赫斯怒,肢整其旅,以遏徂莒,以笃周枯,以对于天下。’此文王之勇也。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一个衡行于天下,武王耻之,此武王之勇也。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

这开头一段,也是一个大问题,孟子所提出的,正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外交思想的两大原则。至少在过去,中国的外交思想不出这两大原则。

齐宣王提出来问孟子,对于与邻国的邦交,有什么好的办法,好的策略。孟子说:大致可以分成两种原则。一种是“以大事小”,这是仁者的风范。虽然自己的国土大,国力强,但是仍旧愿意配合领土比他小、国力比他弱的小国的政策。像在历史上,夏朝的时候,汤以毫为都城,地大人众,国力强盛。而夏朝的另一诸侯,赢姓的葛国,在领土、人民、财力上,都不及汤。葛的故城,在现在河南省葵丘县东北,在地理位置上和汤为邻。当时的汤伯虽有专事讨伐的特权,但葛在夏朝诸侯的等级上也称为葛伯,政治地位不下于汤,所以汤在国交上,对葛仍然是尊敬的,顺服的,绝对不因自己的权势大,而去欺凌力量弱小的葛国。

更近一点的史实,在商朝的末期,西方的昆夷——即犬戎,那是以犬皮作为战衣,乘坏车的国家,和在西岐的文王接壤。而文王当时所治的周国,不论文化、经济,都非常发达,广土众民,声望又高,不知道要比犬戎强盛多少倍。可是文王为了行仁政,绝对不以兵戎相见,为了行仁政,不忍动武,虽然犬戎经常有粗暴鲁莽的侵犯行为,而文王还是忍让着,不愿意生灵涂炭,以免苦了老百姓。

孟子再举出第二个外交原则:“以小事大”,这属于明智之举。他也举出两个当时的史例,一个是周太王的例子。商朝末期时,姬周诸侯,由太王当政,这时周国正在积极图治,而北方自五帝时期以来,就常常在边界上生事的獯鬻——也就是后世匈奴的一支,这一支游牧民族非常强悍,常常犯边闹事,周太王为了致力于内政,为了在安定中求进步,不去和匈奴力争,而采取退让的态度,以免扩大战争,影响了内政的建设。

第二个例子,是吴越两国的史实。越王勾践被打败了以后,只好对吴国俯首称臣,一切听从吴王夫差的命令,还献上绝代佳人供他娱乐,讨他欢心,以便能够回到自己的故国。他回国后,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而后终于雪耻复国。这都是明智的外交原则。自己力量不够的时候,就顺服强者以图生存。

他举了仁与智为出发点的两大外交原则以后,又对齐宣王作进一步的阐述。以大事小的外交原则是“乐天”的,以小事大的外交原则是“畏天”的。

这里所说的“乐天”“畏天”的天,当然不是愚夫愚妇心目中的天老爷。不是讨天老爷欢心的“乐天”,或者怕上天打雷的“畏天”等愚妄迷信。这里的“天’”,在“天人合一”的哲学上,是包括了人事在内。如果作详细的解释,会是一篇很长很长的文章。限于时间和篇幅,姑且勉强作个简单的解释。以现代名词来说,就是非人力所可违反的定理;拿我们中国的词汇来说,就是天理。

那么以自己的大国之尊去配合小国,就是顺应“天地生万物”的乐天心理,不愿意欺负弱小;至于以弱小的国势臣服于强国大族,不敢得罪大国,就是敬畏天理。否则,天地间的定理,不会容许你成功如愿的。最后,孟子进一步说,凡乐天的,效法天地的博爱精神,不以强压弱的大国,结果一定四海归心,可以保有天下;而弱小的国家,如果能够畏天道,服从强者的领导,不怀叛逆之心,那么就可能保住自己的国家。他并且引据《诗经》来支持他的理论,他说,《诗经·周颂·我将》篇中记载着“畏天之威,于是保之。”这个“”字的含义,是指时代的大趋势。孟子引用这句话,是对智者的外交政策而言。意思是说,必须以敬畏谨慎的心理,因应国际上自然的大趋势,把握时间的契机,以维系自己的生存。

孟子说到这里的时候,齐宣王不让他说下去,在中间打了岔,插进来说,孟先生,你讲的这些理论,太伟大了,太高深了。暂时不谈这么高远深奥的哲理,就目前的现实问题来说——换言之,他不喜欢再听孟子那些大道理,什么是畏天戒慎一类理论,他心里对当时的国际看法,正是认为强权就是公理。因此便直截了当地说,我有一个毛病,我这个人爱好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