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摩讲要》第 26 讲 缘起(一)


二、缘起的原则

佛陀在《相应部》中说:

? Imasmiü sati idaü hoti,

imassuppà dà idaü uppajjati.

Imasmiü asati idaü na hoti,

imassa nirodhà idaü nirujjhati.?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

“此”指因, “彼”是指果。 “此有故彼有”:因为诸因的和合, 才有果的产生和存在,因和果是条件与结果的关系。

“此生故彼生”:有了因的生起,才有果的产生。从因的角度上来说,种种因缘的和合能够产生结果,称为缘起。从果的角度上来说,作为结果,它是由各种条件、因缘和合而产生的,称为缘生法。

“此无故彼无”:因不存在了,果也不可能存在。

“此灭故彼灭”:因消失了,果也随之消失。

这是我们的佛陀在证悟正自觉后思惟的。佛陀在 5 月(Vesà kha)月圆日(约相当于农历四月十五日)觉悟后,并没有立刻说法,他继续坐在菩提树下, 享受了七天的解脱之乐(vimuttisukha)。到了第七天晚上,他从阿拉汉果定中出定,在初夜时分开始思惟顺序缘起法: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即是: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愁、悲、苦、忧、恼生起。如此,这整个苦蕴生起。”

中夜时分,佛陀开始思惟逆序缘起:

“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此即是: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处灭,六处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愁、悲、苦、忧、恼灭。如此,这整个苦蕴灭尽。”

到了后夜时分,佛陀继续思惟顺序和逆序缘起: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此即是: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愁、悲、苦、忧、恼生起。如此,这整个苦蕴生起。

然而,由于无明的无馀之离、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处灭,六处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愁、悲、苦、忧、恼灭。如此,这整个苦蕴灭尽。”(Ud.1-3; 参考 Mv.1-3)

这是佛陀在成佛后第七天晚上整晚思惟的缘起法。这缘起法构成了日后佛陀教法的重要部分,也是佛陀教法中最深奥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