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五蕴论》


世亲菩萨造
(唐)玄奘 译

如薄伽梵略说五蕴:一者色蕴,二者受蕴,三者想蕴,四者行蕴,五者识蕴。

色蕴

云何色蕴?谓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诸色。

云何四大种?谓地界、水界、火界、风界。云何地界?谓坚强性。云何水界?谓流湿性。云何火界?谓温燥性。云何风界?谓轻等动性。

云何四大种所造诸色?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声、香、味、所触一分、无表色等。

云何眼根?谓色为境清净色。云何耳根?谓声为境清净色。云何鼻根?谓香为境清净色。云何舌根?谓味为境清净色。云何身根?谓所触为境清净色。

云何为色?谓眼境界,显色、形色及表色等。

云何为声?谓耳境界,执受大种因声、非执受大种因声、俱大种因声。

云何为香?谓鼻境界,好香、恶香及所余香。

云何为味?谓舌境界,甘味、酢味、醎味、辛味、苦味、淡味。

云何为所触一分?谓身境界,除四大种,余所造触,滑性、涩性、重性、轻性、冷、饥渴等。云何名为无表色等?谓有表业及三摩地所生色等无见无对。

受蕴和想蕴

云何受蕴?谓三领纳,一苦、二乐、三不苦不乐。

乐谓灭时有和合欲,苦谓生时有乖离欲,不苦不乐谓无二欲。

云何想蕴?谓于境界取种种相。

行蕴

云何行蕴?谓除受想,诸余心法及心不相应行。

云何名为诸余心法?谓彼诸法与心相应。彼复云何。谓触、作意、受、想、思,欲、胜解、念、三摩地、慧,信、惭、愧、无贪善根、无嗔善根、无痴善根、精进、轻安、不放逸、舍、不害。贪、嗔、慢、无明、见、疑。忿、恨、覆、恼、嫉、悭、诳、谄、憍、害,无惭、无愧,惛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乱、不正知,恶作、睡眠、寻、伺。

是诸心法,五是遍行,五是别境,十一是善,六是烦恼,余是随烦恼,四是不决定。

云何为触,谓三和合分别为性。云何作意,谓能令心发悟为性。云何为思,谓于功德过失及俱相违。令心造作意业为性。

云何为欲,谓于可爱事希望为性。云何胜解,谓于决定事即如所了印可为性。云何为念,谓于串习事令心不忘明记为性。云何三摩地,谓于所观事令心一境不散为性。云何为慧,谓即于彼择法为性,或如理所引,或不如理所引,或俱非所引。

云何为信,谓于业果诸谛宝中,极正符顺心净为性。云何为惭,谓自增上及法增上,于所作罪羞耻为性。云何为愧,谓世增上于所作罪羞耻为性。

云何无贪,谓贪对治,令深厌患无著为性。云何无嗔,谓嗔对治,以慈为性。云何无痴,谓痴对治,以其如实正行为性。云何精进,谓懈怠对治,心于善品勇悍为性。云何轻安,谓粗重对治,身心调畅堪能为性。

云何不放逸,谓放逸对治,即是无贪乃至精进依止此故舍不善法,及即修彼对治善法。云何为舍,谓即无贪乃至精进依止此故,获得所有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无发悟性,又由此故于已除遣染污法中无染安住。云何不害,谓害对治,以悲为性。

云何为贪,谓于五取蕴染爱耽著为性。云何为嗔,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

云何为慢,所谓七慢。一慢。二过慢。三慢过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卑慢。七邪慢。

云何慢,谓于劣计己胜,或于等计己等,心高举为性。云何过慢,谓于等计己胜,或于胜计己等,心高举为性。云何慢过慢,谓于胜计己胜,心高举为性。云何我慢,谓于五取蕴随观为我或为我所,心高举为性。云何增上慢,谓于未得增上殊胜所证法中,谓我已得,心高举为性。云何卑慢,谓于多分殊胜计己少分,下劣心高举为性。云何邪慢,谓实无德计己有德,心高举为性。

云何无明,谓于业果及谛宝中无智为性。此复二种,所谓俱生分别所起,又欲缠贪嗔及欲缠无明,名三不善根。谓贪不善根,嗔不善根,痴不善根。

云何为见。所谓五见。一萨迦耶见。二边执见。三邪见。四见取。五戒禁取。

云何萨迦耶见。谓于五取蕴随观为我或为我所。染污慧为性。云何边执见。谓即由彼增上力故。随观为常或复为断。染污慧为性。云何邪见。谓或谤因或复谤果。或谤作用或坏善事。染污慧为性。云何见取。谓即于三见及彼所依诸蕴。随观为最为上为胜为极。染污慧为性。云何戒禁取。谓于戒禁及彼所依诸蕴。随观为清净为解脱为出离。染污慧为性。

云何为疑。谓于谛等犹豫为性。诸烦恼中后三见及疑唯分别起。余通俱生及分别起。

云何为忿。谓遇现前不饶益事心损恼为性。云何为恨。谓结怨不舍为性。云何为覆。谓于自罪覆藏为性。云何为恼。谓发暴恶言尤蛆为性。云何为嫉。谓于他盛事心妒为性。云何为悭。谓施相违心吝为性。云何为诳。谓为诳他诈现不实事为性。云何为谄。谓覆藏自过方便所摄心曲为性。云何为憍。谓于自盛事染著倨傲心恃为性。云何为害。谓于诸有情损恼为性。

云何无惭。谓于所作罪不自羞耻为性。云何无愧。谓于所作罪不羞耻他为性。云何惛沈。谓心不调畅无所堪能蒙昧为性。云何掉举。谓心不寂静为性。云何不信。谓信所对治。于业果等不正信顺。心不清净为性。云何懈怠。谓精进所治。于诸善品心不勇猛为性。云何放逸。谓即由贪嗔痴懈怠故。于诸烦恼心不防护。于诸善品不能修习为性。云何失念谓染污念于诸善法不能明记为性。云何散乱。谓贪嗔痴分心流荡为性。云何不正知。谓于身语意现前行中不正依住为性。

云何恶作。谓心变悔为性。云何睡眠。谓不自在转心极昧略为性。云何为寻。谓能寻求意言分别思慧差别令心粗为性。云何为伺。谓能伺察意言分别思慧差别令心细为性。

云何心不相应行。谓依色心心法分位。但假建立不可施设。决定异性及不异性。彼复云何。谓得无想等至灭尽等至无想所有。命根众同分。生老住无常。名身句身文身异生性如是等类。

云何为得。谓若获若成就。此复三种。谓若种子若自在若现前。如其所应。

云何无想等至。谓已离遍净贪。未离上贪。由出离想作意为先。不恒现行心心法灭为性。

云何灭尽等至。谓已离无所有处贪。从第一有更求胜进。由止息想作意为先。不恒现行及恒行一分心心法灭为性。

云何无想所有。谓无想等至果。无想有情天中生已。不恒现行心心法灭为性。云何命根。谓于众同分中。先业所引。住时决定为性。云何众同分。谓诸有情自类相似为性。云何为生。谓于众同分中。诸行本无今有为性。云何为老。谓即如是诸行相续变异为性。云何为住。谓即如是诸行相续随转为性。云何无常。谓即如是诸行相续谢灭为性。云何名身。谓诸法自性增语为性。云何句身。谓诸法差别增语为性。云何文身。谓诸字为性。以能表彰前二种故。亦名为显。由与名句为所依止显了义故。亦名为字。非差别门所变易故。云何异生性。谓于诸圣法不得为性。如是等类已说行蕴。

识蕴

云何识蕴?谓于所缘境了别为性,亦名心意,由采集故,意所摄故。

最胜心者,谓阿赖耶识。何以故?由此识中诸行种子皆采集故,又此行缘不可分别。前后一类相续随转。又由此故从灭尽等至无想等至无想所有起者。了别境名转识还生。待所缘缘差别转故。数数间断还复转故。又令生死流转旋还故。阿赖耶识者。谓能摄藏一切种子故。又能摄藏我慢相故。又复缘身为境界故。即此亦名阿陀那识。能执持身故。

最胜意者。谓缘阿赖耶识为境。恒与我痴我见我慢及我爱等相应之识。前后一类相续随转。除阿罗汉果及与圣道灭尽等至现在前位。

问以何义故说名为蕴。答以积聚义说名为蕴。谓世相续品类趣处差别色等总略摄故。

复有十二处。谓眼处色处。耳处声处。鼻处香处。舌处味处。身处触处。意处法处。眼等五处及色声香味处,如前已释。言触处者,谓四大种及前所说所触一分。言意处者,即是识蕴。言法处者,谓受想行蕴无表色等及与无为。

云何无为,谓:虚空无为、非择灭无为、择灭无为,及真如等。云何虚空,谓若容受诸色。云何非择灭,谓若灭非离系。此复云何?谓离烦恼对治而诸蕴毕竟不生。云何择灭,谓若灭是离系。此复云何?谓由烦恼对治故诸蕴毕竟不生。云何真如,谓诸法法性法无我性。

问以何义故名为处耶。答诸识生长门义。是处义。

复有十八界。谓眼界、色界、眼识界,耳界、声界、耳识界,鼻界、香界、鼻识界,舌界、味界、舌识界,身界、触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眼等诸界及色等诸界,如处中说。六识界者,谓依眼等根缘色等境,了别为性。言意界者,谓即彼无间灭等,为欲显示第六意识,及广建立十八界故。如是色蕴即十处十界及法处法界一分识蕴即意处及七心界。余三蕴及色蕴一分并诸无为即法处法界。

问以何义故说名为界。答以能任持无作用性自相义故。说名为界。

问以何义故宣说蕴等。答为欲对治三种我执。如其次第三种我执者。谓一性我执。受者我执作者我执。

复次,此十八界,

几有色。谓十界一少分即色蕴自性。

几无色。谓所余界。

几有见。谓一色界。

几无见。谓所余界。

几有对。谓十有色界。若彼于是处有所障碍。是有对义。

几无对。谓所余界。

几有漏。谓十五界及后三少分。由于是处烦恼起故。现所行处故。

几无漏。谓后三少分。

几欲界系。谓一切。

几色界系。谓十四。除香味鼻舌识。

几无色界系谓后三。

几不系。谓即彼无漏界。

几蕴所摄。谓除无为。

几取蕴所摄谓有漏。

几善几不善几无记。谓十通三种七心界及色声法界八无记。

几是内。谓十二。除色声香味触及法界。几是外。谓六即所除。

几有缘。谓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有法。

几无缘。谓余十及法界少分。

几有分别。谓意界意识界法界少分。

几执受。谓五内界及四界少分。谓色香味触。

几非执受。谓余九四少分。

几同分。谓五内有色界。由与自识等境界故。

几彼同分。谓即彼自识空时与自类等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