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鲁语35 孔丘论楛矢


原文

仲尼在陈,有隼集于陈侯之庭而死,楛矢贯之,石砮,其长尺有咫。陈惠公使人以隼如仲尼之馆问之。仲尼曰:“隼之来也远矣!此肃慎氏之矢也。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于是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远也,以示后人,使永监焉,故铭其栝曰‘肃慎氏之贡矢’,以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诸陈。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亲也;分异姓以远方之职贡,使无忘服也。故分陈以肃慎氏之贡。君若使有司求诸故府,其可得也。”使求,得之金椟,如之。

译文

孔子在陈国时,有一只鹰坠在陈侯的庭院里死了。楛木做的箭射穿了它的身体,箭头是用尖石做的,箭有一尺八寸长。陈惠公派人带着这只鹰,去到孔子住的馆舍询问。孔子说:“这只鹰来得很远呢,它身上的箭是北方肃慎氏制造的。从前周武王打败了商,开通了去南北方各少数民族居住地区的道路,命令他们各自拿出本地的土特产进贡,使他们不忘记各自所从事的职业。于是肃慎氏就向周天子进贡楛矢和石砮,箭长一尺八寸。武王为了公开表明他使远方民族归附的威德,告示后人,让他们永远看到自己的权威,所以在箭尾扣弦处刻上‘肃慎国进贡之箭’的字样,送给大女儿,并随嫁给虞胡公而带到他所封的陈国。古时候,帝王把珍玉分给同姓,用来表示血缘的亲近;把远方的贡品分给异姓,使他们不忘事奉天子。虞胡公是异姓,所以把肃慎国的贡品分给了陈国。国君如派管事的去旧府里寻找,大概还能找到。”陈惠公于是派人寻找,果然在用金装饰的木盒里发现了楛矢,像孔子所说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