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247 既醉


周代统治者祭祀祖先

既醉以酒,既飽以德。
君子万年,介尔景福。

既醉以酒,尔殽既將。
君子万年,介尔昭明。

昭明有融,高朗令終。
令終有俶,公尸嘉告。

其告维何?籩豆靜嘉。
朋友攸攝,攝以威仪。

威仪孔时,君子有孝子。
孝子不匱,永锡尔类。

其类维何?室家之壸。
君子万年,永锡祚胤。

其胤维何?天被尔祿。
君子万年,景命有仆。

其仆维何?厘尔女士。
厘尔女士,從以孙子。
你的美酒我已醉,你的恩惠已饱受。
君子长寿万万岁,赐你大福永不休。

你的美酒已喝醉,你的菜肴真有味。
君子长寿万万岁,赐你光明大智慧。

光明智慧照四方,高明而且结局强。
善终必有好开始,神尸祝你万年昌。

神尸祝辞说的啥?食品精美质量好。
朋友纷纷来助祭,助祭庄严有礼貌。

祭祀礼节很合时,主人又是大孝子。
孝子孝心无穷尽,赐你好处永不止。

他的好处怎么样?家室光大天下平。
君子寿命万年长,赐你子孙大福庆。

子孙后嗣又如何?天赐福禄多如林。
主人寿命长万春,天降大命附你身。

大命附你又怎生?赐你女子和男丁。
赐你女子和男丁,子孙代代都旺盛。

1、德:《集传》:“德,恩惠也。”   2、君子:《集传》:“君子,谓王也。尔,亦指王也。”   3、将:美好。《郑笺》:“肴,谓牲体也。” 《通释》:“将,臧声相近,臧为美,将亦美也。”   4、昭明:显明;光明。《郑笺》:“昭,光也。” 《正义》:“与之以昭明之道,谓使之政教常善,永作明君也。”   5、融:十分明亮。《毛传》:“融,长。朗,明也。” 何楷《诗经世本古义》:“言其明高出,足以照临四方,所谓居上克明也。”   6、俶(触chù):始。《毛传》:“俶,始也。”   7、尸:祭祀中装扮神灵的人。《郑笺》:“公尸以善言告之,谓嘏(古gǔ,又读贾jiǎ)辞也。”   8、摄:《毛传》:“言相摄佐者以威仪也。”   9、有:《通释》:“有,又也。言君子又为孝子也。”   10、匮(愧kuì):《毛传》:“匮,竭。类,善也。” 《传疏》:“尔,孝子也。言孝子有不竭之善,则祖考之神,长予孝子以善也。”   11、壶(捆kǔn):扩充,广大。   12、祚(作zuò):福禄。胤(印yìn):后嗣。《集传》:“祚,福禄也。胤,子孙也。”   13、仆:附着,着落。   14、厘:通“赉(赖lài)”,赐予。女:同“汝”,你。《毛传》:“厘,予也。” 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卷一:“女士者,士女也。孙子者,子孙也。皆倒文以协韵。”

《毛诗序》云:“《既醉》,大(太)平也。醉酒饱德,人有士君子之行焉。”三家诗无异义。宋严粲《诗缉》云:“此诗成王祭毕而燕(宴)臣也。太平无事,而后君臣可以燕饮相乐,故曰太平也。讲师言醉酒饱德,止章首二语;又言人有士君子之行,非诗意矣。”对《毛诗序》之说认同前半部分而否定后半部分。朱熹《诗集传》则说此诗系“父兄所以答《行苇》之诗,言享其饮食恩意之厚,而愿其受福如此也”,但其说实臆测之辞,不可信。今人程俊英《诗经译注》谓“这是周王祭祀祖先,祝官代表神主对主祭者周王的祝辞”,高亨《诗经今注》谓“这首诗当是祝官致嘏辞后所唱的歌,可以称为嘏歌”,嘏歌是一种特定的祝辞,故程、高二说实际上相同,兹从之。

诗以“既”字领起,用的虽是赋法,但并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笔致深堪咀嚼,方玉润《诗经原始》评曰“起得飘忽”,颇为中肯。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饱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诚心,更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辞祝福作了充分的铺垫。享受了主祭者献上的丰盛的美酒佳肴,对他的拳拳之意怎能无动于衷?因此,神主代表神愿意赐给献祭人各种福分,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诗的前两章,讲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满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礼数周到,便预祝他万年长寿,能永远获得神所赐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终有俶,公尸嘉告”,直接点出公尸,说明下文均为神主具体的祝福之辞,诚如陈子展所云,“为一篇承上启下之关键”。如果把此诗比为一篇小说,则前两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法,而后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法,第三章则是两者的过渡。“其告维何”、“其类维何”、“其胤维何”、“其仆维何”云云,等于现代汉语“他的……是什么?他的……是……”这样的结构。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谢献祭人的隆重礼节外,其余四章都是祝福的具体内容。从尽孝、治家、多仆几个方面娓娓道来,显出神意之确凿无疑。诗的中心词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献祭充分体现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于他。方玉润《诗经原始》指出:“首二章福德双题,三章单承德字,四章以下皆言福,盖借嘏词以传神意耳。然非有是德何以膺是福?”其说不为无据。而神主所宣布的将赐之福,在诗中主要是属于家庭方面而不是属于军国方面的,颇显示出此诗颂祷的倾向性,对一般读者来说这似乎也更有亲切感。

从诗的艺术手法看,善于运用半顶针修辞格是本篇的一个特色。《诗经》中运用顶针修辞手法屡见不鲜,但像本篇这样上文尾句与下文起句相互绾结,而重复只在上句的末一字与下句的第二字那样的修辞方法(我们姑称之为半顶针修辞),却是并不多见的。其实,接第三章“公尸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维何”句、接第五章“永锡尔类”句的第六章“其类维何”句、接第六章“永锡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维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仆”句的第八章“其仆维何”句,若改为“嘉告维何”、“尔类维何”、“祚胤维何”、“有仆维何”,也完全可以,这样各章之间便以纯粹的顶针格相贯连。但本篇的作者却蹊径别出,不取上下章衔接文字完全重复的纯顶针格,而仍收“蝉联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润《诗经原始》)之效,并别具曲折灵动之势,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章与章的半顶针衔接又与各章章内的纯顶针修辞(如“高朗令终”与“令终有俶”、“朋友攸摄”与“摄以威仪”、“君子有孝子”与“孝子不匮”)连成一片,读来真有“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感。由此可见,我们对《颂》诗的表现力也不可太轻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