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酷吏列传序

《史记》

【题解】 酷吏是指执法严酷、危害臣民的官吏。 本篇为记载汉初十名酷吏 的《史记·酷吏列传》的序言。 序言引用孔子、老子的言论,对比秦末与汉初的吏冶,阐明严刑峻法的危害。 逻辑严密,论证有力。

【原文】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译文】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他们,用刑法来整顿他们,人民只能免于犯罪却没有廉耻之心。如果用道德来引导他们,用礼数来整顿他们,人民不但有廉耻之心而且顺服。”

老子说:“最有道德的人不标榜自己的道德,因此才是真正有道德;无德之人标榜自己不失道德,因此并不是真的有道德。”“法令越繁多严酷,盗贼反倒越来越多。”太史公说:这话说的是啊!法令是治理的工具,却不是使天下大治、变浊为清的根本。从前天下的法令也曾严密,但是奸恶欺诈的事接连不断,最严重的时候,上下互相推诿,导致国家不能振兴。那时候,官吏治理法律事务,就像负薪救火、扬汤止沸那样于事无补,如不采取强硬残酷的办法,怎能胜任其职而心情愉快呢?一味主张以道德来治理的,容易失职。所以说:“审理诉讼案件,我跟别人一样,不同的是我尽力使诉讼案件不再发生”,“下愚之士一听到别人说起‘道’就加以讥笑”,这不是假话。

汉朝初年,破除秦的苛刻律法使之宽厚圆融,铲除奸诈恶俗使之返璞归真,法令之网疏得能把可吞下船只的鱼漏掉,但是官吏的政绩却蒸蒸日上,人民也不再有犯禁的事发生,老百姓生活安稳。这样看来,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用道德而不是用严峻的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