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翼方》卷第二十九·禁经上 持禁斋戒法第一


论曰∶夫清浊未分,无间眠晓,玄黄肇判,乃见温凉。四时攸分,降生寒暑,三光照烂,日景亏盈。人禀五常,腠理通塞,故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由此观之,形质既着,则 瘵与焉。静言思之,惟无形者可得远于忧患矣。夫天地圣人尚不能无患,况如风烛者乎?古有调针切脉之君,尝药炼石之帝,忧劳庶类不遑宁处者,亦以众矣。自时厥后,穷神极智之士,抽心尽思之贤,相与赞成其业者不可胜纪。是以医方

千卷,未尽其性,故有汤药焉、有针灸焉、有禁咒焉、有符印焉、有导引焉,斯之五法,皆救急之术也。何者?病起无端,医疗万吕闾瘤之内,犹有矢枉之哀,朝野之中,尚致膏肓之疾,诚可悲夫。方今医者,学不稽古,识悟非深,各承家技,便为洞达,自负其长,竞称彼短。由斯对执,卒不得挹其源流也。余早慕方技,长崇医道,偶逢一法,岂吝千金,遂使名方异术,莫能隐秘。且此书也,人间皆有,而其文零迭,不成卷轴,纵今有者,不过三章两章,既不专精,探其至绩,终为难备。斯之一法,体是神秘,详其辞采,不近人情,故不可推而晓也。但按法施行,功效出于意表,不有所缉,将恐零落。今编为两卷,凡二十二篇,名曰《禁经》。其于条例,后科详悉。博雅君子,无或隐焉。

《神仙经》曰∶凡欲学禁,先持知五戒、十善、八忌、四归,皆能修治此者,万神扶助,禁法乃行。

五戒者∶一曰不杀,二曰不盗,三曰不淫,四曰不妄语,五曰不饮酒、嫉妒。

十善者∶一济扶苦难,二行道见死人及鸟兽死者皆埋之,三敬重鬼神,四不行杀害、起慈悯心,五不怜富憎贫,六心行平等,七不重贵轻贱,八不食酒肉五辛,九不淫声色,十调和心性不乍嗔乍喜。

八忌者∶一忌见死尸,二忌见斩血,三忌见产乳,四忌见六畜产,五忌见丧孝哭泣,六忌抱小儿,七忌共女人同床,八忌与杂人论法。

四归者∶一不得着秽污不净洁衣服,即神通不行,二不得恶口咒诅骂詈,三不得共人语诈道称圣,四不得饮酒食肉杀害无道。又云又之不得与不信人行禁,又不得向人说禁法,不得与信人行禁,又不得向人说禁法,又云不得秽处诵禁文。又云不得秽污手执禁文,又不得与杂人喧戏,又不得轻说神明,又不得嗔打六畜及人不得乘车马。

有犯此满三事,则禁道不行,能不犯者,其禁大验。

经曰∶若履城邑污秽者,当用此方∶竹叶(十两),桃白皮(四两),柳白皮(四两)

上三味,以水一石二斗煮之一沸,去滓,浴身,百秽消除。又辟温瘴疮疡,此法天仙下游既返之日,未尝不用此方解秽也。至于符水咒漱及外舍之近术,皆不及此方。若能常用此汤澡浴者益佳,惟不可洗目也。

紫微王夫人敕水洗目得清净法∶咒曰∶浊不秽形,死不妨生。摩掌苏目三遍,令我长生。青龙在吾左,白虎在吾右,朱雀在吾前,玄武在吾后。神禁敕水除尘垢,急急如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