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华民国史》溯源:作为东亚地区秩序的清帝国的衰落和灭亡


清代的皇帝在维护其中央政权方面曾经很有成效,这个政权统治着满洲、蒙古、新疆和西藏这样一些边缘地带,以及汉人密集的中心地区。军事力量、封建制度、宗教和商业都曾为清帝国的政治服务,混合使用,因地区和民族而异。在所有这些亚洲腹地,清朝曾经用战争建立统治,并用驻军维持统治。在满洲和蒙古,皇帝把部族首领变为他个人的附庸。在西藏和蒙古,他庇护喇嘛教的领袖。在喀什噶尔(南疆),他任命当地的伊斯兰教首领(“伯克”)为官员,并认可穆斯林的教规和伊斯兰教的宗教机构。满族统治亚洲腹地时,对喇嘛教和伊斯兰教的利用,像统治中国对儒教的利用一样,显示了高超的技巧。

对外贸易同样要服从帝国的需要。北京未能保护蒙古的王公和寺院免于欠下当地汉族商人的灾难性债务。但经由琉球与日本的贸易,与俄国在恰克图的贸易,与中亚(浩罕)在喀什噶尔的贸易,以及与英国人、美国人和欧洲人在广州的贸易,都成功地受到限制和控制。19世纪以前,只有从东南亚到广州和厦门的贸易,由于掌握在中国人而不是掌握在外国人手里这样一个简单的原因,被排除在朝贡体系之外。

像清朝对中国的统治一样,清帝国由复杂和熟练的制衡系统维持。例如,以当地的酋长、僧侣和部落王公为一方,与以中央政府的将军和官员为另一方之间,地方政坛内部的僧俗名流之间,清朝中央政府的文武官员之间,以及地方贸易岁入与军费之间,都存在这种制衡系统。只有当以外国军事力量为后盾的国际贸易在边境上增加时,帝国才开始土崩瓦解。沙俄在中国北部和西部,法国和美国在中国南部和东南的商业、政治和军事的推进,是最著名的19世纪帝国主义的传奇之一。不久日本蚕食了东部和东北。

清朝对蚕食的反应的某些模式,或许可被视为一切围绕帝国边界。首先,清朝的边境贸易从属于战略利益,因为在历史上中央政府对亚洲腹地边界的控制,对中国中心地区的安全曾经是必要的。外国商人尽可能地被限制在边境的商业中心里。因而17世纪90年代俄国人被赶出满洲,1727年后被限定在恰克图贸易,偶尔才有商队被允许前往北京。同时,因为19世纪早期英国与广州的贸易增加,清朝沿用不久前在中亚行之有效的各种办法进行干预。一个外邦浩罕在喀什噶尔的贸易,曾引起外国商人的要求和一场由宗教反对派领袖领导的圣战。结果是清朝在击退了浩罕对喀什噶尔的入侵后,谋求稳定;他们向外国商人支付赔偿,并接受浩罕代表们的一种治外法权,这些代表监督他们的商人在喀什噶尔的活动,因此贸易在稳定的基础上继续进行。1835年的这种中亚解决方式,与19世纪40年代广州最后解决方式的相似太令人惊讶了,不可能是纯粹的巧合。

其次,当清朝沿亚洲腹地和东部沿海两段边界的政权结构开始瓦解时,它发现它的军事防卫能力远远不够,所以需要用租界和扩大贸易来羁縻外国人。这再次令人想起充分成熟的怀柔蛮夷的各种方法。鸦片战争以后,清朝沿袭了明代早期的政策,第一,承认一切与中国交往的国家;第二,对这些国家一视同仁。当中央政权衰弱时,中国确曾习惯于平等主义的对外关系。这种长期政策,在北京接受了1843年英国附约中的最惠国条款后付诸实施。清帝对礼仪上的至尊地位的要求,即朝贡制度,依然悬而未决;由于1860年后新皇帝尚在冲龄,外国公使在他面前行叩头礼的问题只能推迟到1873年去解决了。

这当然不是中国第一次被迫从软弱的地位实施对外政策。在这种形势下,长期形成的战略是嗾使一个侵略者去反对另一个侵略者。几乎在美国和法国的地理位置尚未弄清以前,广州管理蛮夷的官员就寻求他们的帮助来制止英国的侵略。后来,例如李鸿章在制止日本、俄国和法国蚕食的各种努力中,一再试图得到美国的调停和外交帮助。在1894年英国未能帮助反对日本后,李鸿章转向俄国。“以夷制夷”是贯穿近代的主要战略。虽然中国人认为有必要放弃中国中心主义,但利用一种外国势力去反对另一种外国势力的思想是容易沿袭的。它与西方的均势观念有异曲同工之妙。

1860年后中外关系过渡时期的特点,简要地可由古老的共同治理的方法说明,这是非中国人的王朝利用其他的非中国人共同治理中国的一种方法。晚清共同治理的第一个例子,是中国人利用外国统率的洋枪队保卫上海和宁波,然后是赫德领导下的帝国海关的发展,但赫德只是19世纪中期后众多外国雇员和顾问中最为杰出的一位。毕竟借用外国技术理所当然地一起带来了外国专家。这一切都是通过与英国达成某种协议而取得的。但是这种在北京的共同治理的权力机构和条约口岸中靠把英国人加入蒙古人的行列,以保持稳定的趋势,只有按照中国中心主义才有可能。像蒙古人一样,满人熟练地利用西方人帮助统治中国,延长了他们的异族统治;但在19世纪90年代,一旦中国开始认识到自己是世界各国中的一员,这种办法就失去了效用。

满族统治者不能领导一场汉人的民族主义运动的事实,成了一个主要障碍,延缓了中国对国际社会的适应。清朝领导下的东亚的中国中心帝国,已经确立了中国的优越中心文化和物质力量与围绕其陆上边界的较小民族之间的关系。但当中华民国继承前帝国时,它面临极度的窘境。建立在民族主义原则上的民国总统,几乎不可能要求以前皇帝曾经拥有对亚洲腹地民族中地方统治者的宗主权。只有当人们接受了中国爱国者最反对的西方式殖民帝国主义,民族和帝国的观念才能相容。一个新的政权必须统一中国领土的传统使命,使中华民国背上了一个包袱,她必须保持一个统治以前曾构成清帝国的形形色色的民族和向四面八方延伸的地域的中央政权。然而,从帝国主义解放民族的思想对此很少支持。事实上,在1912年2 月清朝君主政体的消亡粉碎了它曾创立的多民族和超民族的帝国前,民族主义的新原则已经削弱了它的基础。

简言之,民族主义存在于正在使旧的大陆秩序黯然失色的“沿海”影响之中。晚清的政权已经很难控制汉人经济的不断扩张。越来越多的蒙古王公和喇嘛已经沦为中国商人掌握之中的债务人。中国移民也已挤入内蒙古、西藏东部和满洲。用拉铁摩尔的话说,这种中国“次帝国主义”向亚洲腹地的渗透,在商业侵略和野心方面有它的对手,它们从俄国向蒙古和中亚以及从英属印度向西藏进发。清帝国偏远的非汉族地区,于是发现它们自己处于扩张中的俄、英大陆帝国和人口不断增长的中国汉族的夹缝之中。结果是亚洲腹地的民族开始两面提防并培养它们自己的民族个性,同时嗾使欧洲人反对中国人。1911年前的10年中,在当地晚清改良主义政策刺激下,蒙古和西藏两地的反清独立运动已经兴起。

在蒙古,扩张中的中国的蚕食已经结束了清朝利用部落王公和喇嘛上层的回避和间接统治政策。随着畜牧经济被引入商业之中,统治阶级和普通百姓都变得穷困起来,并向中国放债者借债,而清朝却减少了补贴和增加了税收。清末10年(1901—1911年)的新政向中国殖民和农业移民开放了蒙古,允许通婚和蒙古人讲汉语,这种中国化对蒙古人原先保有的家园形成威胁。地方政府的项目、兵役、铁路和其他改革,增加了清朝的税收要求,疏远了蒙古上层,并激起了民族主义情绪。1911年7 月,一群首领决定谋求独立并派了一个代表团前往俄国寻求支持。

蒙古和西伯利亚有1700英里的边界,在19世纪中叶沙俄就已确定了对蒙古的目标。俄国从北京获得越来越多的商业利益,并追求像对保护国那样的优势;但是为了这一目的,圣彼得堡赞成蒙古继续在清朝宗主权下自治,不赞成独立。原因是简单的,独立将使蒙古开放,与所有其他列强接触,这些列强的远期商业权利将与俄国的既得权利竞争。一个独立国家不可能被作为保护国接管而不与日本等其他列强发生外交冲突;而俄国以中国名义上的宗主权为托词,却能获得事实上的优势。中国的民族主义者极力宣称蒙古是中国的一部分。1911年俄国的贸易比中国少,在那个地区大约只有800 名俄国人。因此俄国做出双重姿态——反对独立,但支持自治——并派遣两个连的哥萨克去加强在库伦的领事馆的警卫。

1911年10月中国革命的爆发很快促使外蒙宣布独立。12月29日,库伦的活佛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以一种颇为中国化的方式被立为一个新国家的神权统治者,而对中国的债务则被拒付。然而俄国并未承认外蒙是一个向国际社会开放的主权国家,继续承认中国的宗主权。俄国在开始装备和训练蒙古军队的同时,于1912年1 月发布了一个放弃任何领土野心的声明,并要求北京放弃直接统治、殖民或驻军。1912年11月3 日的俄蒙条约承认外蒙的自治并确认俄国的贸易特权。但是俄国拒绝承认蒙古独立和库伦领导的包括仍在中国统治下的西部部落在内的泛蒙古运动。只有1913年11月5 日的俄中条约承认蒙古在中国宗主权下的自治模式;在恰克图经过漫长而激烈的谈判后,1915年6 月7 日的中、俄、蒙三方协定再次确认了这个模式以及俄国的经济权利。俄国实际上已经建立了一个中华民国无力反对的非正式保护国。

然而库伦的活佛(即博克多汗)的新政府打破了清朝曾在蒙古部族世俗王公和喇嘛寺庙之间保持的平衡。一旦掌握权力,寺庙“在牧民、牲畜和牧场等方面增加到与世俗王公不相上下的地步”,并开始将资源转用于纯宗教的目的。这种神权政治的保守主义在北京遇到对抗,那里的中华民国试图保留古代朝贡制度的外表,并至少在名义上维护蒙古王公的利益。但蒙古人民革命党在10年内,在苏联的鼓励和苏赫巴托尔和乔巴山的先后领导下,于1921年建立了一个新政府,并于1924年活佛去世后宣布蒙古为一个不再在中国宗主权之下的共和国。

在西藏发生了类似的过程,但结局不同。英印对喜马拉雅山南麓的拉达克、尼泊尔、锡金、不丹和阿萨姆等山国的贸易和战略安全的关注促使英国决心不让俄国势力波及西藏,这些山国在文化上,有时在政治上是西藏的藩属。清朝在18世纪曾用武力确立对西藏以及尼泊尔的宗主权,而在1886年中英《缅藏条约》里得到英国承认。然而在1904年,英国感到有必要抢在俄国前头,她派遣荣赫鹏探险队开辟通往拉萨的道路,并就英国对西藏的保护进行谈判。但伦敦对这个难以接近的世界屋脊所承担的义务逐渐减少;1906年英国在中英条约里再次承认北京对西藏的宗主权,作为保护英国在那里的利益的最佳方式。英国的目标是将俄国的势力阻止在西藏以外,她并不注意西藏人对脱离中国独立的关心。

这就为1908年清朝再次强硬主张对西藏东部的统治提供了舞台;1910年现代化装备的中国军队终于开进拉萨,一个中国行政当局试图在那里统治。这破坏了北京和拉萨统治者之间古老的保护人与依附者的关系。这个神权国家传统的统治者达赖喇嘛逃往印度。不久,辛亥革命和清朝的崩溃导致了中国驻军和官员被逐。年轻的中华民国难于再次主张对西藏有统治权,而达赖喇嘛于1913年1 月宣布西藏独立,据说还和库伦的活佛(在喇嘛教等级中名列第三)签订了一项条约,互相承认独立。这导致了1914年英国、中国、西藏在西姆拉的漫长的谈判,英印试图承认西藏的独立,但中国拒绝。虽然西藏与印度的贸易和文化交往是独立进行的,但英国从未要求对西藏的保护权或宗主权。中华民国坚持西藏是中国一部分的主张,而英国则认定中国有宗主权(不是主权)和西藏有自治权(不是独立)的方案。这意味着中国不直接控制西藏以及英印与西藏关系的加强,但只有英国留在印度以及中国依然软弱和不稳定时才会如此。

新疆和西藏一样,缺少与外部世界联系的铁路,在民国初期也处在国际政治的边缘。1890年的进士杨增新曾在甘肃和新疆供职20年,从1908年起成为阿克苏兵备道员,1912年他被北京任命为新疆都督,并保持这个职位直到1928年死去。他用胡萝卜加大棒和分而治之的办法安抚中国的革命者、维吾尔穆斯林原教旨民族主义者和哈萨克部落,禁止官员腐化和鼓励贸易。他使新疆事实上处于半自治状态,非常成功地隔离了中国和俄国双方动乱的破坏性影响。1924年杨与苏联订立的贸易协议规定重新开放领事馆,在尊重对方法律和司法权方面建立平等的关系。随着这项贸易协议新疆与苏联之间的贸易急剧增长。从1923—1924年度的340 万卢布猛增到1926—1927年度的 2200 万卢布。在政治分裂、民族众多的新疆,任何民族主义运动都未能掌权,杨督办设法保持政权的统一和与苏联的贸易,而又防止它的政治干涉。

外蒙、西藏和新疆以各种方式摆脱了北京的控制,而对中华民国只保留边际的重要性。满洲是一件截然不同的事,因为那是中华民国在一个汉族地区与一个帝国主义强国直接对抗,而中国的国家主权危在旦夕。

日本的蚕食引起了中国在国际体系中位置的总体问题。已被迫放弃对外来者礼仪至尊传统要求的中国,怎样才能摆脱不平等条约所强加的半殖民地的屈辱地位?为此目的,她怎样才能以平等主权国家的国际秩序的新观念,来代替以北京为中心的一元世界秩序的旧观念?在这中间,在中国和围绕中国而发生的战争——不管中国是否直接卷入——是怎样影响它的政治和经济的呢?中国衡量东亚和平和秩序的标准是什么?当与另一个国家——大多是日本——发生冲突时,中国的领导人和舆论是怎样面对斗争的?简言之,他们怎样看待他们在世界中的新地位?回答这些问题的努力是一个有教育意义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现代的中国人确立了对他们自己和对现代国际社会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