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述记》二、初能变(04)


【论】若即说心至而体常一。

【述曰】下起心非净难。有八。若言心性即是心体。体能缘法此中说心。应同数论谓彼大等相虽转变。而体常一。此即有漏心相转为无漏。以无漏心体作无漏故。非前体灭故言性常。失前有漏相得无漏相故名相转变。

若言前无漏体灭后无漏体生。此亦不然。以有漏为相性是无漏者。难云。

【论】恶无记心又应是善。

【述曰】以有漏善心性净故。不善.无记亦应名善。心性净故。如有漏善。

【论】许则应与信等相应。

【述曰】若许有漏不善心等体性是善。相应法故。应与善等心所相应。若是无为已如前说。亦无过失。共许法性真如善故。非有为善心。无信等故。以心体是相应善故。此中应叙诸师立善各有几种。如别抄说。若如色.声善无信等。此是何法。若是不相应。亦非心性。若是色法。故非心性。若说心.心所。必应与善等心所相应。量云。汝不善等心。应与信等心所相应。许有为心净类摄故。如余无漏及善心等。

【论】不许便应至况是无漏。

【述曰】又若不许此有信等者。应非善心。无信等故。如染色等。此不善心等尚不名善。况是无漏。此即成立不善.无记心性非善。

彼若救言有漏善心。信等俱故可生无漏。不善.无记。无信等故非性净者。

【论】有漏善心至无漏为因。

【述曰】自下正难。有漏善心。性非无漏。名杂染故。如不善等。此杂染言通一切三性有漏法得为因也。言杂染者。为诸烦恼所缘缚义。又此有漏善心。不应与无漏为因。是杂染故。如不善心等。或可总云。有漏善心性非无漏。不应与无漏为因。是杂染故。如恶心等。此有法不极成。谁许有漏善心性非无漏。故应如前所说为善。

何故有漏不得为无漏因。

【论】勿善恶等互为因故。

【述曰】为因何事。违自宗故。非亲生故。性相违故。

【论】若有漏心至不可得故。

【述曰】又难相违得互为因。若有漏心性是无漏。无漏心性应是有漏。以相违故。如有漏性。若唯有漏性是无漏。非无漏心性是有漏。差别所以不可得故。若胜劣故劣可有胜性。非胜有劣性。以胜劣故劣有胜性。以相违故。劣无胜性。是对治故。应无胜性。

【论】又异生心至应名圣者。

【述曰】若心性净即是无漏。诸异生位应无漏现行。许现行有漏心性净故。如佛等圣。应名圣者。

【论】若异生心至无斯过者。

【述曰】牒彼救言。由相有染不名无漏者。

【论】则心种子至性相同故。

【述曰】自下正难。种子亦应由相有染不名无漏。何故彼论说诸异生唯成无漏种。不言成现行。现行。种子性之与相皆类同故。

下申正义。外人问曰。若尔心性净者。此是何法。

【论】然契经说至真实性故。

【述曰】下自解也。即心空理真如是心。心性净者真实性故。胜鬘经中具说此义。其对法论第十卷三转依中。解心转依真如说为心本性净。以起烦恼覆此净心。今断染惑证净心性故。

【论】或说心体至名性本净。

【述曰】或依他心体非烦恼名性本净。以烦恼客相应惑心扰令断客染心得解脱。如瑜伽五十四说。心所等亦尔。

【论】非有漏心至故名本净。

【述曰】心性者。真如也。真如无为非心之因。亦非种子能有果法。如虚空等。故非有漏心性是无漏名本性净也。

【论】由此应信至类此应知。

【述曰】自下第三申其正义。应信本有无漏种子。至解脱分善根已去名胜进位。但熏增长。复熏成种。谓入见道。且如无漏既有本有及与新熏。有漏法种类此应悉。已如前说。

第四大段。释外问经.论等妨难唯新熏难言。论说内种定有熏习。此如何通有本有故。

【论】诸圣教中至本有种子。

【述曰】自下第四释相违也。若唯本有此义难通。我兼本有故无有妨。既不定说一切种子皆熏故生。汝宁全拨无本有种。

若尔何须论说内种定有熏习。

【论】然本有种至定有熏习。

【述曰】谓本有种亦由熏习令其增盛方能得果。新熏理然。故说内种定有熏习。

外人复曰。此义可尔如何说闻熏习闻净法界等流正法。而熏起也。复言是出世心种子性也。

【论】其闻熏习非唯有漏。

【述曰】显闻熏习通有.无漏。

【论】闻正法时至名闻熏习。

【述曰】种解脱分善根已去。闻正法时。由现行有漏.及自因缘所熏有漏种。为增上缘。令其本有无漏种子。亦得增长展转增胜。即以所增无漏胜种。后时正生出世之心。亦说无漏所增长种名闻熏习。对法第四云。决择分善根亦是有漏。亦名无漏。据各别故。

【论】闻熏习中至胜增上缘。

【述曰】此第一解有漏性者是修所断。即同对法第四卷决择分善修道所断文感胜异熟为出世法胜增上缘。即如瑜伽第五十一卷说。感总.别果如第九说。

【论】无漏性者至正为因缘。

【述曰】亦同对法第四卷文 与出世法正为因缘。辨体生故。

【论】此正因缘至出世心种。

【述曰】又第二解此无漏种望出世心是正因缘微隐难了。未起现行故。相状难知故。摄大乘诸论等处。但寄粗显有漏闻熏是无漏胜增上缘者。方便说此为出世心种。此增上缘。非正因缘种。若无有漏闻熏习者。无漏之种不生现行故寄有漏胜者说也。第一就实正因缘解。第二就胜增上缘解故。摄论文无相违失。由是善得对法等意。问曰。解脱.决择二善根中。其无漏种增长何别。答曰。约有漏行有上中下。其无漏种增长有异。解脱分中。下品增故。决择耎.顶。中品增故。其增上忍.世第一法。上品增故 问此无漏种本有既多。后生果时何者能生。何者不生 答曰。其同类种随遇缘合即便能生。不合不生。如三世有未来应生法。何者前生。何者后生。故随缘合即能生果。如后卷中自释妨难 问若本有者。为三品种。为一品种 答若据唯本有.及唯新熏。皆唯一品。此是转灭。转灭下等作中等故。若本有家。唯一种子。若新熏初时唯一种生故。今第三师有三品种。即转齐义。有漏亦尔。

既尔如何五十二说有障.无障说种姓别。

【论】依障建立至如来种姓。

【述曰】意显无漏种子有无等文可解 有圆寂法者。是有涅槃种姓也。无者。可知。

【论】故由无漏至不可断义。

【述曰】由有无漏种子差别故。障有可断.不可断义。

若尔既由无漏种故。障有可断不可断者。何故彼论但约障立姓耶。

【论】然无漏种至不可害者。

【述曰】由无漏种微隐难知故。约彼障显姓差别。若不尔者。因者所以。有何所以。彼障有可害.不可害别。

【论】若谓法尔至宁不许然。

【述曰】彼若救言法尔力故障有可害.不可害者。即难彼云。无漏法种宁不许有法尔种子姓各别也。若彼复言有漏曾熏故。法尔障有可害.不可害。无漏未曾熏故。种无法尔。此唯有言都无有理。既言有漏由熏。如何复言法尔。无漏既无法尔应不说言由熏。

【论】若本全无至永不得生。

【述曰】以无因故永不生也。

【论】谁当能害至立种姓别。

【述曰】无漏种无谁能害障。汝今乃说依障立姓。

【论】既彼圣道至亦定非理。

【述曰】圣道无种必无生义。约当可生说地狱等成种非现。亦定非理。无因果不生故。无治障不断故。若言有漏心等为因。或说心性本净为因。并如前破。此则以理返征及会众经.论意。

自下结此总说违理。

【论】然诸圣教至理教相违。

【述曰】自下第五曲文总结。处处说有本有种子。皆违新熏所立义故 故唯始起。理教相违诸经.论中无定文言一切种子皆法尔有。无有熏生 无定处言一切种子唯是新熏无法尔种。故二皆取。善顺契经。

【论】由此应知至始起二类。

【述曰】大文第四总结之也。诸法种子有漏无漏各有二类。本有.新熏。理无失故。不违经故。入见道已别熏生种。无漏行故。地前但令旧种增长。有漏现行势力弱故。不别能令无漏种起 此中但言由闻熏习令本有种渐增盛故。诸法师等皆言护法解脱分等有新种生。护月但令种子增长故有别者。理亦不然。此文为正。以前.及后瑜伽第五.摄论二本第二。勘读其理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