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述记》二、初能变(15)


【论】经部师等至能持种故。

【述曰】破诸部计。自下第三经部师等。既见上座被征便曰。虽无去.来不同一切有。生.灭异世不同上座师。而色.心中诸功能用即名种子。前生后灭如大乘等。为因果性相续不断甚为胜义 今破之言。理亦不成。彼不许有阿赖耶故。经部师等。等自类中。非唯一故。破之量云。经部所说持种色.心。不能持种。非第八故。如声.电等 过.未无体.及无本识。于无色界色久时断。入无心时心久时灭。何法持种得为因果。因果既断名为不然。彼不许有第八识故。

【论】由此应信至缘起正理。

【述曰】第三总结。有为诸法从缘而生名为缘起。劝彼应信大乘正理。

【论】此识无始至当究竟舍。

【述曰】此第八段。于中有二。初问。次答。此即问也。即解颂中第十句。第十门也 答中有二。初略举颂答。后广解之。

【论】阿罗汉位方究竟舍。

【述曰】此正举颂总答问也。

【论】谓诸圣者至名阿罗汉。

【述曰】下广答也 于中复二。初略释。后广释。此即初也 谓诸圣者。即通三乘 断烦恼障究竟尽者。彼位若是永害随眠。皆在金刚心时断已皆成阿罗汉果。三乘并然 若伏断永不起此言断者。即通八地已去。下有三师。此既总文亦为三释 若据正义。唯初二释顺此论文。此据位全。除二乘金刚心。少故不说。八地菩萨随应二释 此中唯依断烦恼障尽名阿罗汉。非据所知障。害烦恼贼故。非是缚故。又依除分段生以名无生。非所知障故。

其相如何。

【论】尔时此识至说之为舍。

【述曰】由于彼位此识之中烦恼粗重永远离故说之为舍。非体亦无。此粗重言显烦恼种。对法论等。说种子粗重故。虽烦恼现行亦名粗重。无堪任性亦名粗重。然今但取种子非余。由种断时现行执藏。发润之惑皆不起故。说名为舍。此执藏名唯约缚说。法执非缚故不说断。又毕竟无现行粗重。亦说为舍。通八地故。若说习气四位不成。

问阿罗汉名通在几乘。几位中有。

【论】此中所说至无学果位。

【述曰】下正广解。于中有二。初广阿罗汉。后广舍位 初有三师。第一师中有五。一释颂文。二问。三答。四征。五释 阿罗汉者。此正云应。应者契当之义。应断烦恼。应受供故。应不复受分段生故。若但言应即通三义。故言如来应不言应供。若著供字。唯得一义。便失二义。显阿罗汉通摄三乘唯无学位。余位未满。非可应故。

问何故有学非阿罗汉。三无学得阿罗汉名。

【论】皆已永害至分段生故。

【述曰】阿罗汉言应。即杀贼。应供。无生三义故也 何故不言离所知障 所知障体不障解脱。无能发业润生用故 何故不言离变易死 二乘无学有变易生。此非由烦恼所招起故。已离系缚得解脱故无分段死 有学亦是殊胜福田。如见道出等供养获现福。何故不得名应供耶 非一切时堪受供故。望自乘无学。非是圆满故。

【论】云何知然。

【述曰】第二外人问曰。何知此识三乘皆舍。阿罗汉号通在三乘。故论总问云何知然。

【论】决择分说至阿赖耶故。

【述曰】第三此答初问也。舍通三乘。决择分中第一卷说四句分别 谓有成就转识非阿赖耶识。谓三乘无学.不退菩萨不入无心位 有成就阿赖耶非转识。谓七地以前。二乘有学。一切异生入无心位 有俱成就。谓此第二句不入无心位 有俱不成。谓第一句入无心位。然今但引初句三人。

【论】集论复说至及如来故。

【述曰】又如杂集论第十四卷.集论第七说 若诸菩萨得菩提时。顿断烦恼.及所知障。成阿罗汉.及如来故 佛既得名阿罗汉者。二乘无学不说自成。答第二问阿罗汉名。通三乘有。佛亦由断所知障故。亦名如来。二乘不然。不可为难如阿罗汉号。便令通二乘。十地菩萨不能少断俱生烦恼。金刚定时方顿断尽。一者故留。二不障地 其所知障分分除之。故烦恼障即言顿断。所知障不然。此师意说。不退菩萨虽不起现我爱执藏暂时伏离。种犹有故未名为舍。三乘无学我爱种尽乃名为舍。

外人复问。

【论】若尔菩萨至阿赖耶识。

【述曰】第四征也。由前立宗烦恼种尽方名为舍。菩萨烦恼种子未除。如何名舍。违圣教故。为此难也。前引决择分四句之中初句有四人。三乘无学.及不退地以去菩萨。此先不论故今为难 不退有二种。一已得不退。二未得不退。前初地得。后八地得。故言不退 初地已去证不退。八地以去行不退。初地已去尚有相续趣求所得。未能念念转转增进。初说回心名不退者。即地前位皆名不退。不退起烦恼故。而义有别亦不相违。由是不退总有四种。一信不退。即十信第六心。二证不退。入地已往。三行不退。八地以上。四烦恼不退。谓无漏道所断烦恼。一切圣者 今说回心名不退者。即第四不退。以得证净故亦名信不退。然未至彼位 若十住第七心等亦名住不退。即应有五。论直往者唯四不退。

【论】彼说二乘至阿赖耶识。

【述曰】第五释也。彼说四人。三人据决定。菩萨即回心已。必定不退起诸烦恼。从初发心二万劫。乃至成佛已来。皆名不退。又趣菩提转名菩萨。非直往者是第四人。烦恼种子未永害。故 若现行一分无故名舍。分别一分无应亦名舍。又见道以去第七.不起执藏之时。应亦名舍 以全未舍故 若不尔直往八地已去简非不退。以不能舍阿赖耶故 若尔入地诸菩萨等应亦名退。以全未舍阿赖耶故。

问既尔此文。何故不说不退菩萨。

【论】即摄在此至不违此义。

【述曰】彼摄在此阿罗汉中。从本说故。故彼决择之文。不违此中说义。三乘有学金刚心位。虽断烦恼我执种无。以时少故。彼论不说。此亦不论。二乘有学回心向大。不名不退。起烦恼故。

下第二说。

【论】又不动地至永不行故。

【述曰】此即护法菩萨亦假为二义。于理无违。即同前师也。下文有二。初述不退菩萨体。后显名舍。

此义意言。三乘无学。直往菩萨八地已去。亦舍此识。名不退者。行亦不退。于未得法亦复不退。四理证知。一者一切烦恼永不行故。八地以去无漏相续无现执藏。故可说舍。

【论】法駃流中任运转故。

【述曰】此第二理。十地论第十卷说。第八地已上菩萨。于无相海任运而转。诸佛劝等。乃至广说。刹那刹那真.俗双运。以无功用故任运转。

【论】能诸行中起诸行故。

【述曰】此第三理。十地论说。初地至六地名为少行。第七地名大行八地已去名为广行 前六地一行中修一切行。是故名少。第七地虽亦然。以能即空方便智。发起有中殊胜行。胜前六地故立大名。前五地中。虽合此难合真俗双行。然极用功方始能起。此第七地虽未任运。少用功力即能现前。故与前异立其大名。八地以去。一切行中修一切行。故名为广 然旧地持云。胜解行已去名少。初地至六地名大。七地已去名广。以见道前一行中修一行故名少。次六地中于一行中修一切行故名为大。七地已去真俗双行名为广。所望不同不相违也 今菩萨地瑜伽四十八卷说。初劫名波罗蜜多。第二劫名近波罗蜜多。第三劫名大波罗蜜多 此约波罗蜜多别。亦不相违 然初地已前于六波罗蜜。一行中修一行。初地已去。于六波罗蜜。一行中修一切行。八地以去。一切行中修一切行。七地已前。唯于六度唯有修一。以一切行而庄严之。八地已去。于万行中具修万行。然所修愿.力.智度。渐次胜前别立其名。非唯修此。今第三证与彼文同。

【论】刹那刹那转增进故。

【述曰】此第四理。谓八地后无漏相续无有漏间。又彼亦无未得之退。故能念念增进诸行。勘十地.地持.及菩萨地等。彼谓从此八地已去。于初刹那能得过前二阿僧祇所行功德智惠一倍。第二刹那更倍前念。如是展转胜进倍前。

【论】此位方名不退菩萨。

【述曰】此四因中。初因简解行地已前。十地菩萨能伏烦恼毕竟不行。非第七识。今通七识 第二因简前六地 第三因简第七地 第四因简一切地。由四因故。直往菩萨八地已去方名不退。舍赖耶名。

【论】然此菩萨至为自内我。

【述曰】上解不退。下解舍名也。第七识等烦恼我执现行无故。

【论】由斯永舍至名阿罗汉。

【述曰】此师意说。无现执藏瑜伽说此即名为舍。以阿赖耶是藏义故。此亦说彼名阿罗汉。三义具故。如前应知 问若现不执即名为舍。七地以前亦有不执。入无漏心等。应皆名舍 答此不然。非竟毕故。毕竟不行方名为舍故 问若尔二乘金刚心。应名舍此识 答实亦应名舍。以时促故。彼瑜伽等略而不论。亦不违理。初师名舍断种名舍.此第二说。若断.若伏毕竟不行。说之为舍。故七地前不得舍名。

下第三解。

【论】有义初地至所显理故。

【述曰】下文有六。一正释。二破。三救。四征。五会。六难申正义。 初中有二。初出不退体。后辨舍。由五因故证入地菩萨亦舍此识名。此第一因。即难陀论师等作如是解。文中易解。无劳解释。

【论】已得二种殊胜智故。

【述曰】此第二因。二智即是正体.后得。

【论】已断分别二重障故。

【述曰】此第三因。二障名重以猛利故。

【论】能一行中起诸行故。

【述曰】此第四因。即唯约六波罗蜜论。不尔即与一切行中。修一切行无有差别。以一一行中。皆能修集一切行故。

【论】虽为利益至不退菩萨。

【述曰】即第五因。名为不退。此如摄论十地菩萨观为利益。不动染心而方起惑。非不知而起。即瑜伽论七十七.八云要知方起。非不知而起。

【论】然此菩萨至名阿罗汉。

【述曰】上释不退。下辨舍。舍中有二。初理辨舍。后引证。此初也。烦恼分别少分舍故。舍执藏名。其文易解。

【论】故集论中至名阿罗汉。

【述曰】下引证也。集论第七.杂集十四。亦有此文。十地菩萨。虽未永断一切烦恼等。虽有不为失。无漏智力如咒.药故。如阿罗汉已断烦恼无过失故。此中亦名为阿罗汉。故摄此菩萨在阿罗汉中。

【论】彼说非理至阿赖耶名。

【述曰】第二破也。六识我见四地不行。七地以前第七我见犹现行故。为此难也。前第二师作如此难。

【论】若彼分别至诸论所说。

【述曰】若彼已下乃至为舍。第三牒前师救意 则预流下乃至所说。正是第四征难辞。此下难中。以预流果例同彼菩萨。应舍赖耶名。然圣教不说。若谓菩萨双断二障。法我亦除非预流者。此唯人见名为执藏非于法执。若不尔者。其阿罗汉应名不舍阿赖耶识。以有俱生法我见故。故知但以人执为藏不以法执。

第五段。第三师会云。

【论】地上菩萨至例此菩萨。

【述曰】十地菩萨所起烦恼不为过失。非预流等。以预流等所起烦恼。皆不正知为过失故。如瑜伽论七十七八说菩萨起烦恼有三。一名无染污相。谓正知故起等。

【论】彼六识中至预流等同。

【述曰】下第六段。论主难云。彼入地菩萨前六识中所起烦恼。虽由正知不为过失。间断起故。相貌粗故。可由正知而方故起。其第七识一类无断。任运现行非相粗显。于有学位除无漏心灭尽定外有漏心时。执藏此识。宁不与彼预流等同。有时执故。预流等唯入人空观无漏心时此识不行。有漏心时即便现起。与此菩萨同不名舍。何故菩萨即名为舍。

【论】由此故知彼说非理。

【述曰】此结非也。第八地去诸菩萨等。无漏相续。一切烦恼皆不现行。虽有种子现行皆尽。可得名舍。非七地前烦恼不起。如何说舍。彼决择分七十七八.及菩萨地四十八。说八地已去一切菩萨。一切烦恼不现行故。故此释非。前二师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