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述记》二、初能变(18)


【论】或此双说至品类摄故。

【述曰】此第三义。二法俱是还灭品类之所摄故。谓此意说。非唯道是还。涅槃是灭。道为能还。涅槃所还故。涅槃亦是还品类摄。灭是灭体。道亦顺彼断灭染法。以能顺灭故。亦说是灭品类摄。道与涅槃俱可言还。俱可言灭故。言俱是还灭品摄。是彼品摄。非是彼体。

何以得知此中双说。

【论】谓涅槃言至显能得道。

【述曰】即颂涅槃言。显涅槃等故。即总指上。故知双说。

【论】由能断道至证得涅槃。

【述曰】谓由还故断前流转证得涅槃。故双取也。

【论】能所断证至作依持用。

【述曰】第三总结。能断道。所断惑。能证道。所证灭。皆依此识。故与还灭为依持用。一断言通能.所也。一所言通断.证也。此中三说应准解颂。

次第二解。

【论】又此颂中至为所依止。

【述曰】于中有三。初总科颂。次别解之。后总结也。此初总科。即第一句显此识体非今始有无始有故。出识自体即种子识。后之三句显此识与染.净二法总别为依。谓一切法等所依句。是染及净二法总依。即现行识。或俱现行 界性.因义故 何者为染.净。由此有诸趣。是能依染法 及涅槃证得。是净法能依。此是染.净二法别依。第二句依。属总之依。由此有言。属二别依。通染.净故。或属能.所依。以通能有.及所有故。

何者染法。

【论】杂染法者至生及业惑。

【述曰】下别解也。谓苦.集二谛一切有漏法。所趣苦谛。能趣集谛。生.及业.惑是也。此别相解。然生.业.惑皆通苦.集 又大乘中有苦非集。谓诸异熟无记法等生唯苦谛。解染别中虽唯言趣。亦通能趣。故取集谛。

何者净法。

【论】清净法者至涅槃及道。

【述曰】谓灭.道二谛。即一切无漏有为.无为。灭谛所证。道谛能证。此中唯取诸无漏者为道谛体。不取加行.资粮道中诸有漏者。不证灭故。前言闻熏通有.无漏。对法同故。

【论】彼二皆依至理不成故。

【述曰】第三总结。染.净二法皆依此有。转识不能无始恒有为染.净法总.别依故。总结上也。

【论】或复初句至为所依止。

【述曰】第三解。中有二。初科。后配。此初也 或复初句显此识体无始相续。后三显与三种自性为所依止。

此总科已。下别属当。

【论】谓依他起至如次应知。

【述曰】谓依他起。是第二句一切法等依。有漏无漏有为法也。即此含藏诸法种故说为所依。遍计所执。即第三句由此有诸趣。谓起执故诸趣遂有生彼趣也 或缘诸趣而起于执。此由彼起故是彼性 或趣是见趣。起二执故 圆成实性。是第四句及涅槃证得。即无漏法有为.无为。四清净法为圆成实性也。涅槃.证得各别说故。摄论等说阿赖耶识是染.净依。言依他性亦为遍计.圆成.依他依也。依他性本即此识故。次配三句如此应知 然以义准。颂中四句。集.苦.灭.道四谛别释于理无违。以趣即是三乘所趣灭谛理故。

释第一经讫。然摄论中解此同异。随勘此文。然此三解彼论未有。

【论】今此颂中至皆不得者。

【述曰】此总结也。

【论】即彼经中至胜者我开示。

【述曰】达磨经中第二颂也。下自广解。故不释之。

【论】由此本识至诸杂染法。

【述曰】下释有三。初合解上二句。次解第三句。后解第四句。此初也 取初句由字.次句识.及一切种言。加此本具三字故。言由此本识具诸种子 然始却。取第一句中摄藏之上加故能二字。诸法二字中加杂染字。故能摄藏诸杂染法。

【论】依斯建立阿赖耶名。

【述曰】下第二总取第三句结。依斯建立阿赖耶名。是故名阿赖耶也。即是能藏以解藏识。非唯能藏以解阿赖耶。八地等后不名藏识故。此中以对胜性等论。但举能藏以解藏义。

此正述阿赖耶名义。次简外执。外执云。三德冥性将起转变名为胜性。转为大等二十三谛。具如前叙。彼虽计有因果。而体定一。是常。今阿赖耶识。

【论】非如胜性至体非一故。

【述曰】此遮僧佉计为胜性。即自性体起用名胜性。非如彼一。此阿赖耶与诸法果不一.不异。且对彼说体性异故。

【论】能依所依俱生灭故。

【述曰】诸法及识。能依.所依俱生灭故。非如彼常。故与僧佉所计异也。然摄论文更难于是。义意极同 然却结故名阿赖耶言。

【论】与杂染法至名阿赖耶。

【述曰】颂中但破胜性为因。唯据能藏以解阿赖耶。非为我者。今互摄藏摄论文同。然今有情执为我者。颂中所无。义意增说。以执为我正名藏故。具此义故名阿赖耶 或故名阿赖耶言。别显藏义。即与染法为互摄藏等是 前解结上二句。此更别显赖耶义。故与前别。

胜者我开示者。

【论】已入见道至正为开示。

【述曰】下第四句。入地菩萨名为胜者。彼契唯识故能证解阿赖耶识。不生诽谤分别我执。故我世尊正为开示。自位已得令其重明净今更示之。后地未得令其进修今为开也。

问曰若尔地前不为说者。何以得闻。何所造修。后入地时得真唯识。

【论】或诸菩萨至故亦为说。

【述曰】不问地上.地前菩萨皆名胜者。佛皆为说。地前虽犹未能证解。而能信解不生诽谤。希求此识转依之果。故亦为说 我即世尊自指称也 开示对于若我.若法。皆准前解。不说地上已前同故。摄论第二但有初解更无后解。与此稍别。

【论】非诸转识有如是义。

【述曰】此总结也。唯第八识摄藏诸法。是种子识。名阿赖耶。世尊为胜者方解说故。六识不然翻此可解。

第三颂者。是解深密经中之颂。瑜伽五十一等与此文同。

【论】解深密经至恐彼分别执为我。

【述曰】长行自解。

【论】以能执持至名阿陀那。

【述曰】此三义释。摄论有二无初种子。若望种子即名执持。令种子不失。无觉受故。色根.依处名为执受。令根不坏。生觉受故。若初结生后生相续名为执取。取诸有故。或为种依持领以为境名曰执持。执色根等令生觉受名为执受。摄初结生名为执取。若望外依处不名阿陀那。无执持等义。此解执持义。识义如常故。前中后颂俱不解识。具此三义此识名阿陀那。结第一句上四字也。却取第四识字。而结上三字故也。

【论】无性有情至故名甚细。

【述曰】五种姓中无性有情。不能穷解其源底故说为甚深。此唯凡夫。余二乘种姓决定者。若凡若圣不能通达。谓不能证故名甚细。通达者。谓无漏道真证得之。彼不证故。非不为说名不通达。不愚法声闻亦信闻故。然不造修。由此有生无色入灭定等。非有大乘种姓若圣若凡。及二乘中若凡若圣不定姓者。佛不为说。若彼定姓大乘凡夫亦不为说。即谁造修真唯识观。我等如何得闻此识。二乘回心若凡若圣。皆不为说。应不名回心不作唯识观三性观等 唯此所除。佛不为说令其证入。非不除者亦不为说 由此应知。摄论总说凡夫.二乘。理未定故。有前过故。

即解于上一句颂讫。次下解第二句。

【论】是一切法真实种子。

【述曰】正出现行此识之体。种是因故。即上四字。

【论】缘击便生至犹如暴流。

【述曰】此即正出识之功能。翻显于喻。正生论文。恒无间断犹如暴流。

第二句讫。次下第三.第四句合解 且解第三句中凡.愚二字。即取第四句中恐彼起分别过。却向上取我世尊不为开演。

【论】凡即无性愚即趣寂。

【述曰】即前所除。

【论】恐彼于此至不为开演。

【述曰】若起分别我.法二执。凡堕恶趣。愚障圣道。凡无圣道故。愚圣可生故。故各偏义说。恐有此过故。我世尊不为开演。然不为说。凡.愚第七识。恒缘第八执为我法二见亦生。何故不为凡.愚等说。此即南印度罗罗国正量部僧名般若鞠多。此名惠藏。安惠之学徒。三代帝王师。造七百颂诽谤大乘。论中作如此说。是佛说者何故相违。拨大乘理为非善说。此不达义。谓不为说。其第七识但生俱生我见。不生恶趣未障圣道。若为说时。便增烦恼.所知分别我.法二见。第六者起障生圣道。便生恶趣故不为说。何开第七俱我见也。此唯有覆。彼不善故。前为说别。而汝不知俱生.分别二惑过失。妄为此难。此即大师于制恶见中有此分别。西方师等咸皆宗仰。后戒日王三度往唤般若毬多。欲令共我大师论议。辞不肯来。一度辞不能乘马。一度辞舆热。复将母象往迎。即辞年老。遥叹大师深生敬伏。但以智穷海性。学尽玄源。故所出言千古模范。然观凡.愚俱愚法故。故不为说。若不愚法虽决定性亦为说之。然后有难。如外道等虽为不说有阿陀那。亦有分别我法障生。此何不为说者。不然彼妄计我沉沦恶趣。冀其修无我而得断除。今更为说返增重病。彼便执为实体别有。分别我法深增恶趣。故不为说。虽有种姓可闻信解。根未熟故亦不为说。如一乘法信根若熟即便为说。此中约全五姓作论。非约少分故不说言。虽有种姓根未熟者生诽谤故。不为他说深细等义。

【论】唯第八识有如是相。

【述曰】第三总结。

次下第四颂。即第三经。

【论】入楞伽经亦作是说。

【述曰】楞伽是师子国山名也。言入昔佛入于彼为彼王神说法故复言入。即十卷楞迦第二卷中佛答颂。四卷楞迦第一卷中颂。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风起。洪波鼓冥豁。无有断绝时。藏识海亦然。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踊而转生。然彼经颂与此稍别。彼言楞迦言不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