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述记》二、初能变(28)


【论】若诸业果至还复应生。

【述曰】若此业.果无因生者。入涅槃已。业.果还应生。

设若救言无烦恼故入涅槃已。业.果不生者。难云。既许业.果无因而生。

【论】烦恼亦应无因生故。

【述曰】此文可解。

且复业中。

【论】又行缘识至前已遮故。

【述曰】摄论第二末云。又行缘识不相应故。应定缘义。若以行熏识名缘。即不熏转识。如前已破。此正破经部。

【论】结生染识非行感故。

【述曰】自下双破经部.萨婆多师。若设许行能招识故名行缘识。结生染识非行感故。

经部师言。我虽无有去.来时分。行缘识生既有种子。似汝大乘现行。能招于当可生名色位识。名行缘识斯有何过。

萨婆多师既有未世。设复救言。初生染识非行所招。名色位中有异熟识方名行感。虽约分位以说缘生。但感名缘于理无失。难云。

【论】应说名色行为缘故。

【述曰】既约分位以辨缘生。名色时识即是名摄。言行缘识理定不成 若对经部。若熏若感其义皆然。初生染识非所熏故 对萨婆多。唯感名缘。

彼复救言。既约分位以说缘生。初生之时识体。虽染非行所感。此时有色异熟为性。亦名识支分位说故。为行所感故说名缘于理何失。此则一切有部正救。经部兼之。无去.来故。应答彼言。

【论】时分悬隔无缘义故。

【述曰】悬谓悬远。隔谓隔绝。谓答萨婆多言。汝许有去.来。然我实不许。设许有者。且行在现在。色果在未来。或是一劫。或一劫余。经八万等。业.果相望时分悬隔无缘义。故因既不得成。如何能感果。如外法等非异熟因。又行不缘识位中色。无异熟识可名果识支。如何俱色说行能感名缘于识 又若感于识位中色名之为悬。若感后时名色位识名之为隔。俱无缘义 答经部言。设许行支能感色者。未来非有。犹若龟毛。时分悬隔势非邻近。如何说行能为识缘。故但说熏名行缘识。非谓感也。又悬.隔别。如前已说。准此总应言。悬故无缘义。隔故无缘义。无果识可名识支。即无缘义。三文合也。此等文意极为深远。诸论所未详。群贤所未究。

【论】此不成故后亦不成。

【述曰】此则如文。

后不成者。摄论云。又取缘有亦不得成为难。两家熏缘.感果。难之返覆准上应知。又非但后取缘于有。次第相望皆可得尔。果中相缘故。

次别破净。于中有二。第一总显净法。后别破之。

【论】诸清净法至断果别故。

【述曰】净法有三。一世道。二出世道。三断果。有漏六行名世道。无漏能治名出世道。所得无为名断果。断是果也。

下别破中有二。初破世出世道。后破无为。

【论】若无此识至皆应无因。

【述曰】于中有二。初难异类后无因。后难初道不生。此即初也 若无本识持二道种。异类心后者。即起异界.及杂染.清净等心。即是摄论第三云。云何世间清净不成。谓未离欲廛贪未得色廛善心。即以欲廛心为离欲廛贪故勤修加行。此欲廛心与色廛心不俱生故非彼所熏。为彼种子不应道理。乃至广说 世出世间净章云。又此如理作意相应心。是世间心。彼正见相应心。是出世心。曾未有时俱生俱灭。是故此心非彼所熏。非彼所熏为彼种子不应道理。乃至广说。此对经部兼萨婆多。

【论】所执余因前已破故。

【述曰】准染应知。

【论】若二净道至还复应生。

【述曰】入涅槃已二道应生。许无因生故。

彼若救言。入涅槃已道无所依身。故入涅槃已遂更不生已。

【论】所依亦应无因生故。

【述曰】论主难云。即所依身亦应无因而更得生。许无因生故 前染业果无惑不生。难彼言烦恼应无因生。彼若更言无所依故。准此为难。然文略巧。初后显之。

【论】又出世道至法尔种故。

【述曰】难经部师无法尔种。此无漏道初不应生。无法持彼法尔种故。以唯新熏而为不正。

设彼若言以世第一法为因缘生。不假法尔无漏种者。论主难言。

【论】有漏类别非彼因故。

【述曰】前第二卷已广说讫。

又彼若言初无漏生但无因起。何假汝立法尔种子。论主难云。

【论】无因而生非释种故。

【述曰】说有因生释迦子故。不尔便同自然外道。

【论】初不生故至三乘道果。

【述曰】此初无漏既不生故。后时无漏亦应不生。初后无漏既并不生。是则应无三乘道果。

自下第二明其断果。

【论】若无此识至亦不得成。

【述曰】要由本识持烦恼种故得证断。

【论】谓道起时至俱非有故。

【述曰】无漏道起一切烦恼及彼种子俱非有故。道者无间道 此正破经部。言种子故。萨婆多计惑得俱故。染法现.种俱非有故。断何所断。于此时中无有漏识故。

若言惑种在无漏识中。

【论】染净二心不俱起故。

【述曰】有漏种等非无漏识中。

量云。

【论】道相应心至如涅槃故。

【述曰】圣道。不持烦恼种子。与烦恼种自性相违故。如涅槃法。

【论】去来得等非实有故。

【述曰】此则双破。非经部师许有去.来。故不得言惑在过去惑在未来 萨婆多言。我宗不立识能持种。实有去.来及与得等故有断果。又命根.同分设持惑种无此过失。今言去来得等非实有故。如上已破。

经部师言余皆有失我今复言惑种在于色等之中。难言。

【论】余法持种理不成故。

【述曰】一切色等不能持种。理不成故。色中无种如上已破。

论总结言。

【论】既无所断至而立断果。

【述曰】既无所断之惑。以无依故无种。能断之道亦无依。依何烦恼由何断道而立断果。

【论】若由道力至应成无学。

【述曰】此牒计非 经部救言无断果体但由道力后惑不生即立断果。何须本识持烦恼种立实断果 论主难云。则初道起应成无学。

【论】后诸烦恼至永不生故。

【述曰】释前所以。后烦恼等由初断道皆已无因。种子无故。永不生故。便成无学。有我本识。虽前起道断随应惑。后烦恼起持烦恼种。得初道时不成无学。后断烦恼而得断果。若无此识持烦恼种。初道起位惑种皆无。应初道起即成无学。

【论】许有此识至染净种故。

【述曰】总结一章染净二法。摄论三卷.瑜伽.对法合证本识。此论之中自前卷末至此中并摄尽。更有异同。诸贤自悉。文有上下。说有广略。宜细寻之不能具述。

【论】证此识有至略示纲要。

【述曰】第三此即总结十理证。如文易解故今不释 恐厌繁者。除此十证所不摄证。谓八证中最初生起。明了生起。业用不可得等。皆此未说故今例之 彼最初等。下第七卷皆具演之。非正是证。前十证中所摄八证。诸后讲者一一叙之。

【论】别有此识至应深信受。

【述曰】此总结上教.理二证第三文也。

三能变中上来已解第一门讫。自下次解第二能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