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述记》三、二能变(06)


【论】然摄大乘说至应成无用。

【述曰】下释相违。摄论所说是纵夺言。谓假纵小乘上座部中经部师色有等无间缘。夺彼因缘。彼无第八心。以色为因故。即是设许色有此缘无因缘义。不作此解等言无用。谓前及后各有一法相似名等。今不相似亦名等故。此设纵言有二种义。一者彼部计色有此缘故。此文为证 若尔何故摄论第一。云非经部师唯色等法名无间缘 第三卷中约色之中含诸种子或及心故说有此缘。彼第一卷据彼无识.及种子故唯有色法。言不得成等无间缘。或第一卷是经部计。第三卷中上座部等义 二者以彼第一论文为正。此义为正。经部本计非必许色为无间缘。以不等故。第三卷中且设许有欲夺因缘。非彼计色为等无间。此中即是色.心前后前为后因。

【论】若谓等言至等无间缘。

【述曰】前师复救。前但总说等字未更分别 彼谓不然。不遮多少各一法故名为等也。但表前念是此心.心所。后亦此心.心所。表此同类得为缘者。便违汝执异类识作等无间缘。不相依故。八识相望各各异类。何得为缘。

【论】是故八识至俱起义故。

【述曰】大文第三申其正理。自类眼识等无俱起义故。所以自类前念之识与后为依。

【论】心所此依随识应说。

【述曰】其心所法既属于心。各随本识以说所依。故随识说。

自下大文第四释难。于中有五。一诸心相应难 问八识俱时起。异类相望不作缘。异类心所既同生。应非心所导。

【论】虽心心所至不应为例。

【述曰】受.想等法异类并生。而互相应不相违背。和合似一。故显扬论.五十五等云。心.心所和合非不和合。不可离别施设殊异。定俱生灭。事业必同。俱取此境。故随一心开导之时。相应心所亦能开导。具此五义故。故得心与心所。心所与心。等作无间缘 言五义者。一相应。即所依.时.事.处四义等同故。二和合似一。三俱生灭。四事业同。三性必等。五开导同 诸识不然。各互相望不具此五。不应例心所令同异识。

自下第二心所成依难 问心.心所法虽异类相望互作缘。缘义既无差。为依亦应等。

【论】然诸心所至无主义故。

【述曰】其心所法非开导依。于后念所引生无主义故。依是主义。心所非依。缘是由义。心所亦是。

自下第三各应为缘难 问八识自类如前眼识等为后眼识等依何故受等不唯为后受等依。而眼识俱受。得与后自俱想等为依。此何故不如著名沙门义想望想。受望受等耶。为解此难。

【论】若心心所至此缘便阙。

【述曰】心唯望心。心所别别望别别心所。自类为依者。第七.八识随其何位。初转依时相应信等此缘便阙。自有漏位未曾有故。为成此有缘故。心望心所得作此缘。

问缘阙何事。

【论】则违圣说至皆四缘生。

【述曰】既违圣教。减三缘故。即与摄论第一等云心及心所四缘定故言相违也。

自下第四后起由他难 问如出五位无心之时。六由七.八先有故生。何不第六以七.八为依。

【论】无心等位至即前自类。

【述曰】彼位虽断。而后起时彼开导依。唯以已前初入定时自类为依。如对法第五说。

【论】间断五识至名无间故。

【述曰】以第六意为同法故。但无自类心中为隔故名无间缘。

问何时为依过去无故。

【论】彼先灭时至为开导依。

【述曰】曾住现在将灭之时。已能为依于今时识为开导故。彼设若不去。后不得生故。由前理.教故知不假异类之识为开导依。

自下第五诸教相违难 问如解深密等五识由意引。大论第三五识引意寻求心生。佛地经.庄严论。说平等智初起。第八初得净时摄论依染污。对法依悲愿等。皆云诸识互相引生。此岂非教异类依文。今何翻解。

【论】然圣教中至故不相违。

【述曰】此前所引皆依殊胜增上缘中。说相引生名为无间。非实是此等无间缘故不违彼。

【论】瑜伽论说至名意根者。

【述曰】八十五卷有四缘广分别义。正与此同。如大论第五.显扬十八云。此心.心所等无间乃至决定生。阿罗汉后心即非此缘。以不生故。率尔心后定意识生。又五十二说又此六识等名意根等。皆诸识相望为缘。何故今时别识不为缘也。

【论】言总意别亦不相违。

【述曰】彼论言总遍于六识。意乃别说六识自类。各各相望亦不违理。即总意言。若诸识生意取决定识。不取一切。今总言故诸识生等。如摄论第一云一法未达未遍知意。

【论】故自类依深契教理。

【述曰】第三结正。故知八识自类为依深契教理。并无违故。

自下第三生下总结。

【论】傍论已了应辨正论。

【述曰】因此识依遂广分别名傍论也。诸识所依总说颂曰。五四六有二。七.八一俱依。及开导.因缘。一一皆增二。

问如上说依遂有三种。此颂中言依彼转者约何依说。

【论】此能变识至但显前二。

【述曰】除无间缘。此泛说故。

问何故唯说彼初二依。

【论】为显此识依缘同故。

【述曰】此有二解。

一云但总聚言不须分别。种子不离识自体故亦名为缘。即是正义 二云以二所依即所缘故。即是第七缘种等义。不尔因缘依此便非有。无间灭依此理定无。第七不缘自前念故。

【论】又前二依有胜用故。

【述曰】俱依相近。种子亲生。又并俱时。故论合说。非无间缘异时远故。即是不缘种子等义。

【论】或开导依易了知故。

【述曰】以开导依易故不说。唯言此依第八本识。余二隐密所以说之。

上来第二解所依讫。次第三门当解所缘。于中有二。初结前问后以发论端。第二依颂随别解释。

【论】如是已说至所缘云何。

【述曰】即初文也。

【论】谓即缘彼。

【述曰】下文有三。初解颂中缘彼之言次显因果识所缘相。三释妨难 初中有二。初举颂答。后更别解。此举颂答。

自下释颂。

【论】彼谓即前此所依识。

【述曰】自下别释。于中复二。初总解。后别诤。此即初也 所依之彼。彼初能变 所缘之彼。彼此第七所依之识。意显所依即是所缘更非异彼。

何以知者。

【论】圣说此识缘藏识故。

【述曰】大论.显扬.对法等诸论皆同此说。故知此识缘自所依。

此即通解。此下叙诤。诤有四说。初难陀等义。

【论】有义此意至及相应法。

【述曰】此显不缘相分色等及彼种子。以于三界中一类缘故不缘彼境 若缘彼境者。即我所执有时无故 若缘彼种者。无能缘用。非殊胜法不可计我故。又应我所有时断故。唯缘识体及彼心所。

以何为证。

【论】论说末那至恒相应故。

【述曰】由此缘识体为我。心所为所。由心是主故执为我。由所助伴故为我所 何等论说有我.我所。瑜伽六十三有心地决择.对法第二.显扬第一等皆尔。

【论】谓缘彼体至我及我所。

【述曰】以理属教令义明了。即一念心有二行解。若缘我时即带我所行相转故。

问若缘体为我心所为所。何故论言但缘彼识不言缘所。为答此问。

【论】然诸心所至无违教失。

【述曰】谓诸心所不离识故。说识之时亦已说所。如唯识言。无违教失。论言有我所。故知缘心所。若缘本识之境。境不定故。不可缘彼立此义也。

【论】有义彼说至缘触等故。

【述曰】火辨等解。此第二意。心所.心王各各有体。我.我所执行相不同。若缘王为我。心所为所。论应别说。说既不别故述妄情 何谓妄情。为解此疑。曾无处言缘触等故。触等即是遍行五法。前说与彼第八俱者。论不言缘。今为七境设属我所深是妄情。以理验教甚相乖角。

若尔以何为我所境。

【论】应言此意至不违圣说。

【述曰】许缘彼识见.及相分。相不离见。教有成文。执我.我所论有明证。故知我境以能变之功。但属识之见分。我所有属他之用。但属识境。即现色蕴。非彼种子。心所既别有体。论复不说别缘。故知识之见.相如次执为我.及我所。相.见二分俱一识为体故不违圣说。所以者何。有我所故明缘彼境不离识故明不缘所。但言缘第八识故不违教。

【论】有义此说至非识蕴故。

【述曰】此安惠说。非次前师。所以者何。论言缘彼阿赖耶识。即识蕴摄。许缘彼境者。即通色蕴。然此色蕴非识蕴摄。如何言缘识。而亦得摄色。色若是识蕴。缘识之言许缘色。色既非识蕴。缘识之言不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