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述记》三、二能变(12)


【论】此意差别略有三种。

【述曰】上来依颂第十门中。已略分别伏断位讫。自下第二因乘义解分位行相 于中有三。初标分位行相差别之数次列其名。后随别释。此即初也。

【论】一补特伽罗至平等性智相应。

【述曰】即列名也。以相应法显识行相。

【论】初通一切至有漏心位。

【述曰】由此三种短长不同故成位别 自下别释有二。初别解三位。后重断简。此是第一与人我见相应。正云补特伽罗。通五趣摄。非唯人故。如前已解。即一切异生全。二乘有学有漏心位。起此见故。除八地已去。彼永不起此人我见。七地已前一类菩萨有漏心位。一类之言。谓即简取顿悟菩萨初地至七地。渐悟菩萨.二乘有学从初发心初二阿僧祇劫。除二乘无学回心菩萨者。故言一类。彼已永无故。此菩萨.及二乘有学起有漏心时者。但起无漏人执必无故。

【论】彼缘阿赖耶识起补特伽罗我见。

【述曰】此识缘阿赖耶识起数取趣见也。七地已前第八未舍阿赖耶名故也。第七非不与法见俱。法见位长。人我位短。又人我粗。法我细故。故偏说之。此为初无。此即舍名 问能缘人我。七地以前有漏心时方言有者。此意是入无漏时舍。如下亦然。舍此相应。何故第八舍阿赖耶名。不言七地以前起无漏心时舍 答八据永舍。以性未能离他执故。七据暂舍。以染污体少时无故。不相违也。不可说彼得互舍也。以二乘有学未名舍故。若许暂舍。二乘有学入无漏心亦应名舍。染污末那违无漏故。

【论】次通一切至不现前位。

【述曰】即是第二法见相应。此若初位必有此位。有此位时未必有初。此位长也。即诸异生。一切二乘不问有学.无学身全。一切菩萨。即兼顿悟。及学无学渐悟菩萨。十地之中法智及果不现前位 法空智者。谓无分别智入法空观时 果者。即是此正智果。谓法空后得智。及依法空后得智入灭定位。无分别智所引起故。名法空智果。此时第七识必起平等智。第六法空心细。第七法执障彼法空智。法空智起故平等智生。等流亦尔。体类同故。然此中言。简取人空无分别智。及人空后得智。并此人空所引灭定。此位之时虽灭人执。法执仍在。人空观粗。法执行细不障彼智。唯第七人执可障彼智。故入人观位人执不行。如来地时此识无漏。故不说也。

【论】彼缘异熟识起法我见。

【述曰】此法执心缘异熟识起法我见。法我见位既长。异熟之心亦尔。见.相相当故说缘也。非人执心不缘异熟。异熟位长故不说彼。非法执心不缘赖耶。赖耶短故不说之也。

【论】后通一切至现在前位。

【述曰】即平等智相应心也。后胜全论。即一切如来全。无有漏故。一切菩萨见道全。通顿.渐悟。一切菩萨必法空观入见道故。此非三心真见道义。及一切菩萨修道位中法空智。及果现在前位。皆起平等智故。人观不然。如前已说。然果中有远果。有近果。如何等者。佛地论说。后得智若是法观等流者。即是法观 若定尔者。八地已去不出无漏观。彼位何时非法观果 由此应说。邻近果者。如佛地论说法观后得现前。若远果者。即人观后得现前 或八地以去无分别智自入人观。彼果起人观后得智亦无妨 然此中据初解邻近果说。若约后义即果全论 又此果有缘虑不缘虑。不缘虑者即灭定。缘虑者可知。

【论】彼缘无垢至起平等性智。

【述曰】此第三智缘何法境。于佛地时缘无垢识等。即缘无垢第八净识一切有为及真如故言等。菩萨见修道位。缘异熟识及真如故 问若许菩萨亦缘真如。即第七识一心之中。双缘真俗有漏无漏二境界失 答若在真见道。及一切缘真如无分别智此第七识。一向缘如不缘第八。唯理观故。其相见道。及修道中后得智品平等性智。或唯缘第八。或亦缘似真如。其实唯有为。通缘有漏无漏为境由第六识引生别故。今此总言缘异熟等。等真如等故。以后得智不亲缘真如。不名真俗双行。至五地中方合此难合合令相应。故亦无妨 又解若在佛果。此平等智双缘真俗。若在十地唯缘异熟。未能缘如。无如前失 此亦不然。十平等中许缘真如。佛地论中第五卷说初地即得。故知因中亦缘真俗。前解为胜 或第八未舍名。得言缘赖耶。性未离故。故复言等。即是识字及一等字。通在无垢及异熟识。此解难知。既无能藏。藏义应暂舍。

问二执俱起。何故分位前后不同。初广前人执。

【论】补特伽罗至方谓人等故。

【述曰】自下第二重明前位。文有其二。唯广初二故 广初有二。初明二执宽狭。后明用.体同别。此初也。今显初位必带后位。以初短故。人我位必有法我。人我必依法我起故。人我是主宰作者等用故。法我有自性胜用等故。即法我通。人我狭也 如人要迷杌不知是杌等方执为人。迷杌为先后方人起。

此中喻况理有浅.深。浅喻谓人是人执。迷杌是法执。深喻即迷杌是迷法空。谓人是起人执。法中据迷理。人中起事执 问人中亦可言迷理。法中起事执 答不然。人狭法宽。以法为本故 难浅喻云。若执是杌即执人。可使执杌是法执。既言迷杌起于人。迷杌应非是法执 答不然。迷者不了。不了杌时似于法执。非谓执是实杌方为不了 问若不了杌与疑何别 答彼犹豫故。此决定故。决定迷杌遂执是人。故是法执。

问如何二执得俱起耶。

【论】我法二见至此亦应然。

【述曰】下显体.用同别。我法用别。惠体是一。同一种生无违于理。如一眼识缘青.黄两境。二行相生。然今此中以两境两行共许识。喻不共执心。然今所执非是二境。无一心中于二境起二行执故 问若尔前言疑于理印于事。岂非二行二境耶 彼虽非执行相别故。执则不然。以推求故。以坚著故。境.行别者亦不俱起。今此不违故许俱起。

即是广前初人执位。此下广前法执位中有三。初总广一切唯法执位。次更重诤八地以上。后解法执染.不染义。

【论】二乘有学至我执已伏故。

【述曰】广前第二法执位也。此执宽故。初位必有此法执故。更不须释一切异生。理无疑滞具有人执 定性二乘有学起圣道住灭定。二位现在前时通见.修道。除此亦有人执 顿悟菩萨。除见道全。此依一心真见道说。一向法观违法执故。若三心观即初念时唯人观故 于修道位生空智及此果。果即人空后得智。及人空所引灭定也。有学渐悟菩萨。一切位中生空智。及二果现在前时。即皆唯起此识法执。以此人执障人空智故。定性二乘圣道.灭定。顿渐菩萨生空智及果位我执已伏。至金刚心方能断故。唯有法执。顿.渐菩萨皆除见道法空智及果者。必无法执故。

然唯起法执中。定性二乘无学及此渐悟如何。

【论】二乘无学至我执已断故。

【述曰】明此二种人也。谓此定性二乘无学全。及此渐悟菩萨一切位中。法空智及果不现前时。若住散.定心有漏.无漏心。皆唯起法执。我执已断故。渐悟即除见道全.及修道中法空智。及果现在前位。此位法执定不行故。余位非所除。皆有法执也。然此一切若是渐悟有学.无学。顿悟菩萨八地已去。大势相似。七地已前有漏心间不同八地。

自下第二故重诤之。

【论】八地以去至不相违故。

【述曰】重诤八地已上三地。彼位人我执皆永不行。不行有二。无学渐悟彼已永断名为不行。有学渐悟。及顿悟菩萨。此位永伏名为不行。即是第八舍其名也。能缘不行故。此三地法空智不现前。起人观时犹起法执。不相违故。细执不障粗观起故。若不然者即应起法观。唯无漏相续。无有漏心隔。以此为证。

八地已去。若彼许起第六意识有漏心者。何故人执彼位不行。人执不障有漏心故。设未永断彼人执种但是永伏。故知无漏心常起人.法观。

此以何为证。如解深密经。当七十八。二障三处过也。

【论】如契经说至所知障在。

【述曰】八地已上一切烦恼不复现行。唯有所依所知障在。此经文也。

【论】此所知障至亦应在故。

【述曰】八地已去所有法执。是现行非种子。此非第六识中法执现种。说彼地地皆能断故 若谓彼说第七惑余识中法执种子非有现行。现行所知障此位无故者。即烦恼种子亦应言在。十地之中未断第七及余修道烦恼种故。应言此位烦恼.所知二障俱在。何故唯言所知障在。若言第六识可起现行法执故。言法为依者。此与何法为所依也。第六非所依。第七是所依。又若许第六起此染心。何故不起烦恼人执。何法为障令不生耶。不见余时第六意识唯有法执。经于一切时都无人执故。然上重诤初.及第二位。不言平等性等位者。彼易了故。

自下第三重解法执染.不染义 问何故上言二乘.异生全言有也。

【论】法执俱意至不障彼智故。

【述曰】于二乘等。等诸异生。虽名不染于菩萨名为染。障菩萨智故。由此法执通二无记。望二乘是无覆。望菩萨亦名有覆无记。不障二乘故。

【论】是异熟生摄至此名通故。

【述曰】有四无记。此何无记摄。是异熟生摄。从异熟识性恒时生故名异熟生。非是从善.恶异熟业所生名异熟生。异熟生无记名通故摄此。

【论】如增上缘至皆入此摄。

【述曰】三缘不摄。皆此缘摄。三无记不摄。皆此无记摄 何者非异熟生耶。余三虽亦从异熟生。然有别名。此不在彼别名中故。是总名摄。然即别名。非余三故。如佛地第七.及此论下二障中叙。

然此第二虽是总束上为三位解第十门讫。自下第二大段引教及理证有此识。

【论】云何应知至有别自体。

【述曰】文中有三。初问。次答。后释颂。下会唯立六识是也。小乘执此即是六识入过去者。故为此问。

答中有二。初总以教理为量。二别以教理为量。

【论】圣教正理为定量故。

【述曰】是总答也。

【论】谓薄伽梵至是三别义。

【述曰】自下别答 于中有二。初依显经以教证有。次依隐经以理证有 初中有二。初不共许经。二共许经。明此等经通大小有。然七十六.解深密经.及楞伽大有文 小乘谓未来名心。过去是意。现在是识。等种种分别。然无别体 今显于经言别有体。上总解已。

【论】如是三义至了别转故。

【述曰】虽通八识皆名心意识。而随胜显第八名心。为一切现行熏。是集诸法种。现行为依。种子识为因。能生一切法故。是起诸法。然六十三中。心等具有此通别名。所以稍广 第七名意。恒审思量为我等故。因中有漏唯缘我境。无漏缘第八.及真如。果上许缘一切法故。论言等也 余六识名识。于六别境体是粗动有间断法了别转故。易了名粗。转易名动。不续名间。各有此胜各别得名。

何以知心等是第八等耶。

【论】如入楞伽至是说名为识。

【述曰】即是彼经第九卷颂。旧云本识但是心。意能念境界。能取诸境界。故我说唯心。然彼错翻。次下显证第八是无记等。谓心常无记法。意二边取相。取现法是识。彼是善.不善 意二边者。应言有我.我所执。颂翻错也。不计断.常故 即第八是心。第七是意。思量性故。余六是识。六是能了诸境相故。

【论】又大乘经至故此别有。

【述曰】谓入楞伽上下无量文。及佛地经等亦尔。说有平等智。庄严论说转第七识得。此唯大乘所信。

【论】诸大乘经至故不重成。

【述曰】经教成佛说。第七非无。

【论】解脱经中至非曾非当有。

【述曰】此大小乘通许之经。非是解解脱义名解脱经。然四阿含不摄零落之经。诸部皆有。如天请问经等。并是为阿含不摄。此经解脱阿含故名为解脱经。若言零落经名字恶也。

其此颂文长行自解。

【论】彼经自释至我慢我痴。

【述曰】释颂初半。无明为后同瑜伽等。以是主故。如摄论中无性第一。世亲亦然 解云。由我故起慢。此二有故有爱。此三皆用无明为因。然今少别。

【论】对治道生至便得解脱。

【述曰】释颂后半中初句。成无学竟居解脱道中。此意从彼无间道断已。解脱道中便得解脱更不为拘。

【论】尔时此意至无自性故。

【述曰】释第四句。住无学位。此意相应诸烦恼等。非唯现无。亦无过.未。现在理无。不俱起故。种已断故。然萨婆多等计。惑虽断于过.未世仍有体在。去来世有故。今举共许则云非唯现无。偏破彼宗故。云亦无过.未。过未.无体故。颂中唯言去.来无。不言现在无。为极成故 此经大小共信。十八部共许诸部解别 上座部等计。即染第六识惑许并生。别有细心是第六意恒现行故。如受生心等。

大众.经部等解。如常施食受乐。非谓一切时有名恒 萨婆多等非四惑同时俱。此即前后有俱。常施食等 今大乘云即是我第七识。此中至教诸论所无。

【论】如是等教至故不繁述。

【述曰】指略说也。

理中有三。初结前生后。次依标正释。后总结。

【论】已引圣教当显正理。

【述曰】此结前显教生后隐教诤理取之。

【论】谓契经说至彼应非有。

【述曰】此第七识六证颂云。不共六二缘。意名二定别。无想许有染。有情我不成 自下第二正辨难中有六义证。此初证中文有其二。初引经证。后理征释 如缘起经有四无明。一现。二种。三相应。四不相应。或有为二。共.不共等。此中难不共者。谓此微细常行行相难知。覆无我理蔽无漏智名覆蔽真实。真实有二。一无我理。二无漏见。义有二义。一谓境义。见分境故。二谓义理。真如即理故。然不共无明大小乘经皆共依信。此上经文。若无此识彼应非有。是论师说。

何名不共。

【论】谓诸异生至障圣惠眼。

【述曰】下释有二。初破小乘立有第七。后释不共之义 初中有二。初释经义。后正难之。此除圣者。圣者无漏道现行时彼不有故。如下当知 一切分。通三性心 恒起。释经恒行之字 迷理不共无明。迷无我理故 覆真实义者。能覆真如释覆义。义如前说 障圣惠眼者。遮无漏智。释蔽义。

【论】如伽他说至谓不共无明。

【述曰】真义之心。无漏真智。摄论无著本第一说。此无明通三性心恒与俱起。如次前说。

【论】是故契经至曾无醒觉。

【述曰】说异生类恒处长夜。夜是闇故。无明恒有说为长夜。若生死中无无明者便中明故 无明所盲者。谓此不共恒现行故盲其惠眼。不尔中途有无无明时即非无明盲 惛昧醉乱恒自缠心曾无醒觉。惛即无觉。醉即无醒。若中途有无无明时便有醒觉。以此经证无明恒行遍三性位。

不尔恒行。

【论】若异生位至便违经义。

【述曰】下正申难。小乘等说经言恒者谓多分说。实理亦有不起时故。今以违教为彼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