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述记》三能变(02)


【论】俱非者至故名俱非。

【述曰】别释有三。初正解颂文。次诤申同异。后显果位是何性摄 初中又二。初解三性。名字隐故先解。是何谓无记性。谓三性中无记性也。何名俱非。显彼自性非善.不善二种自性故名俱非。释无记名下自别出。

且何名为善。

【论】能为此世至故不名善。

【述曰】谓一一法要令此.他二世顺益方名为善。谓有漏善前世益。今世益后世益。俱得乐果人.天所仰。无漏有为.无为亦尔。此世.他世违越生死。有得有证。及由涅槃。获二世益。非生恶趣等。故并名为善 人.天乐果唯顺益一世。非二世故不名为善。是无记果法故。体非是善。于后世中作衰损故 不作此解便有问言若顺益名善。人.天乐果亦现益故应名为善。为答此问故说彼非。

【论】能为此世至故非不善。

【述曰】此中不善。翻善可知。恶趣苦果。今解彼文准前亦尔。但是无记苦果。令身苦故。

【论】于善不善至故名无记。

【述曰】此违顺益.损。其义易知。体非殊胜不可记别。

即是第一解三性名已。次显识俱。今依大乘。亦得三性各有四种。诸论总收亦有此义。于理不违。故别建立。如前已说。

【论】此六转识至是善性摄。

【述曰】此中未必要十一法俱。如不定地唯十法俱故。此举一聚总有为言。

【论】与无惭等至不善性摄。

【述曰】义准不善返善亦尔。非必十法俱故。望聚为论。不善中十唯不善故。谓嗔.及忿等七。除谄.诳.憍取无惭愧。故成十也。

【论】俱不相应无记性摄。

【述曰】通前二故。如杂集论。善有十三门。不善有十二门。无记十四门。别应对相摄。又此二.三.四门三性。前本识中已略辨讫。若有为有种子者。种子随现行彼性中摄。然此二.三.四门。与对法有为.无为.有漏.无漏等不同。一一对别各据一义。四无记如大论第一。五识不能转心发业。但作随转发业。缘威仪等故名威仪。是威仪等心摄。四无记具三。除变化。

颂中第四句善.不善.俱非。虽六识皆通三性。问诸识性总同时者。唯是一性。为许同时各别性摄。

【论】有义六识至互相违故。

【述曰】自下第二诤申同异。初文有三。一标宗。二立理。三释难。此初二也 所以者何 此六转识同缘外境。诸三性等互相违故。瑜伽第三说又非五识有二刹那相随俱生。亦无展转无间更互而生。五识生已从此无间必意识生等。五识既无俱生之义。是故五识三性不俱。此立宗义同外门转。第一因也。定中闻声非我所许。三性俱起。设纵许者定心可然。散位无故。非五识中三性俱转。

【论】五识必由至成善染故。

【述曰】第二因云。五识生时必由意识导引五识方五俱生。亦复同境方成善.染。先显五识三性所由。后申俱难。即彼大论第三卷。说五识善染必意导生。

【论】若许五识至故定不俱。

【述曰】若虽导生五三性并。即许意识一念之中通三性义。所引五识既一念中许通三性。能引之意性必须同。如次所引。如显扬第十九说。设定中闻声。由二因取。谓由了别定所缘境。及种种所缘境意识故。二由此俱生耳识故。故虽在定亦是同缘。故定不俱。如不善眼识与意俱行。设声缘至亦不能了。要眼识灭耳识方生。故定不俱。无意引故。此师意说。五识不相续故。五识不并生。亦非五识次第生。故三性不并。上说五识唯一念解 又解设率尔唯一念。等流通多念。亦不许三性并生。能引之意非三性故。此同性.同缘之理如下当解。

若三性不俱何故瑜伽第五十一.显扬第一.及十七皆云本识一时三性俱转。会此文云。

【论】瑜伽等说至无相违过。

【述曰】下释难也。等取显扬等。依多念说名俱。喻云如瑜伽第三.及五十六说有一心。非是一生灭刹那。故言俱也。彼第三云。如经言起一心多心。云何一心。谓世俗言说。一心刹那非生起刹那。谓一处为依止。于一境界事。有尔所了别生。总尔所时名一心刹那。又相似相续亦说名一。与第二念极相似故等。明第八识与五识等三性不俱。善眼染七自无记故。虽有三性。俱遮余转识三俱生故。

【论】有义六识至容俱起故。

【述曰】此师正义。于中有五。一标宗。二立理。三释难。四引证。五解违。此初二也 三性容俱。非一切时皆必定俱。有俱时故论言容也。此立义。已下为理。言率尔.等流眼等五识或多或少容俱起故。此引五识相续文者。如前等无间依中说。既等流心许多念故五识容俱。此如何等。如眼识缘善色至等流心多念善已后有不善声境现前。意与耳同缘。虽亦缘色境。而声境胜。乃至起不善耳识。令彼不善耳识生。前眼识善耳不善未灭。如是等流多念生已。乃至余无记香等至。乃至意虽同缘。随境强引起无记鼻识生。即等流多率尔少 或前一眼识久已不断。虽已起寻求。寻求未了。眼更重观。意复寻求。寻求未已不起决定。如是或多率尔。后时耳等识生一率尔已。乃至即有等流耳识次而起故。是率尔多念等流少也。容许五识有俱行故。得三性并 又解率尔.等流二心之时。眼等五中。或三.四等多。一.二等少。容俱起故。虽五一念三性得俱 若一向同境时。即不善意随眼识并行已。设耳缘至亦不缘声 不尔即须眼识断灭意方缘声此前师意。今说一意识与五同缘而性不定。

【论】五识与意至于此唐捐。

【述曰】此释难也。虽必俱起与前师同。与五同性即不决定。由此理故。前所设难能引意识通三性者。于此唐捐。

问如解深密等。说意与五同缘故定同性。集量论说五俱意识必现量故。何故得知不同性也。为答此问也。

【论】故瑜伽说至余耳识生。

【述曰】下引证也。明此缘者。如大目连猕猴池侧。坐无所有处定。有象哮吼.猿猴戏声。即便出定。萨婆多师出已方闻。今此大乘闻已方出。若先不闻如何出定 问岂有无所有处心得缘欲界声等境也 六十五等说广惠声闻有学.无学无色界心缘三界法。故得无违。六十三卷三摩呬多地末说。谓有行人若遇声缘从定起者。遇声耳识与定相应意识俱转起闻于声。名遇声缘从定而起 或复起者。即是耳识。此举定中得起耳识 或者。谓假者。即得定人由定中闻故出。

【论】非唯彼定至能取此声。

【述曰】此显闻声非唯意取。显扬论说种种意故。然彼耳识亦能取声。非唯定中意识能取此声。共耳一时闻故。意不唯缘定中事故。

【论】若不尔者至不应出定。

【述曰】返成耳识。若在定中唯意缘声。耳不闻声者。于此音声。定中耳识不领受故。后时不应为此声故而出于定。后时既为声故出定。明在定内耳与意俱同念闻声 破小乘等立一量云。如汝所为欲闻声末后出定之意识。应不即闻声时出定。不闻声故。如未闻声之定意识 故知返成闻声方出。

【论】非取声时至后时方出。

【述曰】显闻声位由在定中。非当取声即便出定。领受声已定中意识。希望是何方始出故。闻声后时方始出定。

【论】在定耳识至定无记故。

【述曰】上引教已。下以理难。在定耳识率尔闻声。虽意与彼同缘引起。理应非善。瑜伽论说率尔等五心中。前三定无记故。此约未转依位五识。无漏时即唯善性故。

【论】由此诚证至善等性同。

【述曰】此结。五.六不定同性。定中意是善。与耳性不同。亦俱生故。以定中不同。证在散位俱有五者。不定同性。

若尔何故解深密经.及七十六说五识同时意识同缘。

【论】诸处但言至不说同性。

【述曰】下解违也。此会彼文。彼说同缘不言同性。故不相违。彼论无定同性言故。谓虽言同缘。不言五.意定须同性。故知亦有不同者故。如前论说。显扬十九如前定中意.耳亦明同缘不言同性。定中起耳识故。彼文大好 然前师岂不解此文耶 答解如前已解。

前师问言若定中实得起耳识为例不同性。何故杂集论第七说三摩呬多位余识无耶。此非集论本文。是师子觉义。有师引证。

【论】杂集论说至依多分说。

【述曰】彼虽非证然为会之。对法论中言余无者。约多分说。多分有二义 一多识。二多人。多人.多识不起言无。谓二乘等定中唯得起耳非余四识。非菩萨故 问如何定中意识俱受。与耳同缘 散意入舍定即引生耳。耳识率尔必是舍故。初起之时必昧劣故。意既同缘。必非异受。入喜乐定耳必不生 二解虽复同缘。何妨异受。其性亦许有不同故。

瑜伽论说率尔等三是无记性。定心寻求如何是善。又在定得起几心 唯初二心。若有希望即出定故。希求即是寻求心也 若散五心。初三无记。论说多分。若在定位。亦通善等。又五识必由寻.伺所引。此入定心何地之法 应唯初定复无寻.伺故。此如第七卷寻.伺中解 又此定为唯有漏。亦通无漏 答文不遮二种俱得 又欲界耳识许异地心引生。二定以上起三识时。异地心引无寻.伺意识为能引耶 答初起五识必寻伺引。后位已去非寻.伺心引此亦得。唯率尔心。等流心等。即不许尔。如在欲界。岂一切五识生。要由寻.伺引。初起由寻.伺。后起不必故。

问五为所引。意是能引。所引三性既俱。能引意识应通三性。

【论】若五识中至三性容俱。

【述曰】且散心位随五识唯一念.或相续。皆得三性并生。取长徒义。如叙二说别抄.五十一抄说。然后时引五识俱生已。意随所偏注境强者。同五识之性。如在定意唯是善性。不同耳识率尔心是无记。若兼缘诸处于五无偏便无记性。此性能与五识善.恶不相违故。若与五识别缘唯缘法处。既无此心。由此故知。集量论等五俱意识定现量者。必同缘故。其量既然。耳俱意识听教之时。但作证解故必现量。五俱之意亦无法执等以此为证。诸师于此觉惠异说。如别抄故。八地.二乘.凡夫等位。六识三性容俱时转。如第八识与余三性俱。以此为证。

【论】得自在位至戏论种故。

【述曰】自下显在果位唯善性摄。若五识转依。随前二师所解位次。唯善性摄唯在佛也。唯善性故。不尔初地已去。五识之中尚有不善。八地已去或时亦有无记五识故。唯佛色.心是道谛故。唯善性摄。何以然者。诸戏论种已永无故。应细拾文推其义理 三乘无学.菩萨后得智中。何性六识俱起。然今不能烦文具解。虽知六识体通三性。五识之中通有覆者。如受中说。善中通生得.加行。加行有闻.思.修。论其五识。闻思于义自性即无。为彼所引亦通所成。如听经观字而思法义。意成闻.思。所引眼.耳岂非亦是闻.思所成。非生得故。香积佛土鼻.舌等识。类此应知。后得智中净土听法所生五识。岂非三惠之所成也。成所作智即是修故。所成之言义宽遍也。此等皆由随意引生故 不善之中有任运.分别。此五皆通。亦许五识通见断故。此中各有烦恼.所知障并许通。由意引起故。下文自说 无记皆通有覆无记。亦意引故。缘起经说。欲界意识。除润生爱等亦有有覆性故。四无记中。唯异熟生.威仪.工巧。无变化心。通果可尔。天眼.耳通彼俱惠故。然非变化相从四中变化所摄。五识缘威仪.工巧。不能发威仪.工巧故。如大论第一说五识虽不作转心发业。亦作随转心发业故。即通威仪.工巧.异熟生摄。无变化者八十九虽言欲界有变化。不是五识。实是上界系。据意识中相似者说。或所变化。似欲界故名为欲界。或是生得变化。但是异熟心摄。瑜伽自说是生得变化故。论文自说欲界无变化。色界无工巧。无色又无威仪。即今大乘。亦通五识有威仪.工巧。四识缘威仪。五识缘工巧。若不尔者异熟生摄。不同小乘是威仪类名威仪心。异熟生心宽。威仪心狭。处处皆有文势皆显。

次第二颂。解第五相应。第六受俱门。

【论】六识与几心所相应。

【述曰】此问起也。

【论】颂曰至皆三受相应。

【述曰】上三句列六位心所总名。下一句正解受俱。

【论】曰此六转识至谓遍行等。

【述曰】下文有二。初解心所等颂上三句。后解受俱。初中复二。初总解此心所等上三句意。后别解。此即总也。正解此字。指颂可知。

何名心所。心所何义。

【论】恒依心起至故名心所。

【述曰】自下别解有二。初解心所二字。后解遍行等义 解心所中复三。初解心所之义。次解行相。后总结之。此即初也 略以三义解心所总名 一恒依心起。心若无心所不生。要心为依方得生故。若尔心望遍行应名心所 二与心相应。彼五说与心相应故。心不与心相应故。又时.依.缘.事四义具故。说名相应。由此色等亦非心所。既尔心具五义。与五相应应名心所 三系属于心。以心为主。所系属之心有自在非所以是义故系属于心。有此三义故名心所 又初义显遍行。恒依心故。第二显余一切心所。非恒依心。心相应故。第三正解心所之义 又解心王不名为所。不属心故。由此三义简别心.色等。不得名心所 又解第一句显一切心所得名心所。第二句简一切色等不名心所。第三句显心所得名为所。以系属他。以非主故。心不名所 又初句简无为。不依心起故。第二句简色.不相应。第三句正解心所得名所以。

【论】如属我物立我所名。

【述曰】举喻已显此亦如是。

何故相应。唯说遍行等属心。不说心属于受等耶。为答此问因解第二行相之门与心同异。

【论】心于所缘至亦取别相。

【述曰】上解心所义。下释心所等行相。于中有三。一总举。二引证。三结。心取境之总相。但总取而已。不别分别。如言缘青但总取青不更分别。心所于彼取总.别相故说亦言。

何以心王唯取总相。心所兼取总.别二相。且释名者。

【论】助成心事至作模填彩。

【述曰】助成心事名心所故。师谓博士。资谓弟子。如师作模画形况已弟子填彩彩于模填不离模故。如取总相。著彩色时令媚好出。如亦取别相。心.心所法取境亦尔。

何以知者。

【论】故瑜伽说至所取别相。

【述曰】上总举。下引证。彼第三说。识能了别事之总相。不言取别。以是主故。若取别相即心所故。作意了此所未了相。此者即识所取总相。作意取此总相。及亦取识所未了相。未了相者即是别相。即余心所所取之别相。皆识所未了。作意一法。独能取彼众多别相。如彼论第三云。即此所未了别能了别者。说名作意。所未了境相即是别相故。能了别者名为作意。能缘别相者即作意也。故知心所取总.别相。王唯取总。如一悬令唯知悬之总事。悬承禀命明府。虽为副贰取总相已。后取一切别相。自余悬尉亦取各别之相。此举作意例余可知。由作意能令心.心所取境功力胜故。有此总取多法别相也。故瑜伽以作意为初。此论以触为初。和合胜故。各据一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