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第六十七卷


摄决择分中修所成慧地

如是已说思所成慧地决择。修所成慧地决择我今当说。当知略有十六种修。

谓声闻乘相应作意修。大乘相应作意修。影像修。事边际修。所作成办修。得修。习修。除去修。对治修。少分修。遍行修。动转修。有加行修。已成办修。非修所成法修。修所成法修。

云何声闻乘相应作意修。谓如有一是声闻住声闻法性。或未证入正性离生。或已证入正性离生。不观他利益事。唯观自利益事。由安立谛作意门。内观真如。缘有量有分别法为境。为尽贪爱。由厌离欲解脱行相修习作意。是名声闻乘相应作意修。

云何大乘相应作意修。谓如有一是菩萨住菩萨法性。或未证入正性离生。或已证入正性离生。观自观他诸利益事。由安立非安立谛作意门。内观真如。缘无量无分别法为境。大悲增上力故。为尽自他所有贪爱。由摄受有情诸利益事方便行相。及由趣向无上足迹因缘。行相修习作意。是名大乘相应作意修。

云何影像修。谓或于有分别毗钵舍那品三摩地所行影像。所知事同分作意思惟故。或于无分别奢摩他品三摩地所行影像。所知事同分作意思惟故。诸所有修名影像修。

云何事边际修。谓于过去未来现在内外粗细下劣胜妙近远等法作意思惟。或于真如作意思惟。如是或尽所有性故。或如所有性故。诸所有修名事边际修。

云何所作成办修。谓已证入根本静虑或诸等至。或世间定或出世定。诸所有修名所作成办修。

云何得修。谓如有一依初静虑。或修无常想。乃至或修死想。彼所有余不现前想。或自地摄。或下地摄。及彼所引诸余功德。或是世间或出世间。皆能修彼令其增盛清净当生于彼获得自在成就。是名得修。

云何习修。谓如有一即于彼彼无常等诸善想作意思惟。或于善法由习修故皆现修习。是名修习。

云何除去修。谓如有一由三摩地所行影像诸相作意故。如楔出楔方便除遣。弃于自性诸相。又如有一用彼细楔遣于粗楔。如是行者。以轻安身除粗重身。余如前说。是名除去修。

云何对治修。谓于厌患对治。或断对治或持对治。或远分对治。作意思惟诸所有修。名对治修。此中厌患对治者。谓一切世间善道。除诸无量及余行者游戏神通所引作意。断对治者。谓缘真如为境作意。持对治者。谓此后得世出世道若解脱道。远分对治者。谓烦恼断已于对治道更多修习。或多修习上地之道。复有差别。谓闻思修道名厌患对治。出世间道名断对治。此果转依名持对治。世间修道名远分对治。

云何少分修。谓于无常想等。随一善法。作意思惟诸所有修。名少分修。

云何遍行修。谓于诸法一味真如。作意思惟诸所有修。名遍行修。

云何动转修。谓于无相修方便修时。时时有相间隔而修。名动转修。

云何有伽行修。谓即于彼方便修时。由有加行相间隔而修。名有加行修。

云何成办修。谓或声闻乘。或独觉乘。或复大乘。已得一切所有转依。及得一切诸法自在。此所有修名成办修。

云何非修所成法修。谓不定地诸施戒等所有善法修。名非修所成法修。

云何修所成法修。谓定地诸善法修。名修所成法修。

于此地中余决择文更不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