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艺文--王圣美右文说


【原文】 王圣美治字学 (1) ,演其义以为“右文”。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歹之小者曰“残” (2) ,贝之小者曰“贱” (3) 。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也。

【注释】

(1)王圣美:即王子韶。字圣美,太原(今属山西)人。官至秘书监。 (2)歹:残骨。 (3)贝:古人用作货币。

【译文】

王圣美研究文字学,推演文字的义类而提出了“右文”说。古代的字书,都是从文字的左偏旁归类的,大凡一个字的构成,表示类别的部分在左边,表示意义的部分在右边。如表示树木这一类别的字,其左边都从“木”。所谓“右文”,如“戋”字,意义为小,所以水之小者写作“浅”,金之小者写作“钱”,歹之小者写作“残”,贝之小者写作“贱”。诸如此类,都以右边的“戋”为字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