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政要》公平第十六


本篇以“公平”命名,主要是阐述君王处理政事,贵在公正平允。“私嬖之径渐开,至公之道日塞,往来行路,咸知之矣。邦之兴衰,实由斯道。为人上者,可不勉乎?”处事不公正,奸邪之徒就有机可乘,正直的人难免受冤枉;处事公平,钻营的人就没有得逞的机会。所以“圣君任法不任智,任公不任私”。房玄龄说:“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故《尚书》云:‘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又孔子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而要达到公正平允,就必须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德者,所以循己也;威者,所以理人也。民之生也,犹铄金在炉,方圆薄厚,随镕制耳。是故世之善恶,俗之薄厚,皆在于君。”所以魏徵又引用《潜夫论》进谏太宗说:“人君之理,莫大于道德教化也。民有性、有情、有化、有俗。情性者,心也,本也;俗化者,行也,末也。是以上君抚世,先其本而后其末,顺其心而履其行。心情苟正,则奸慝无所生,邪意无所载矣。”唐太宗在多数情况下尚能做到赏罚不以亲疏为据,而以礼法为度,赏不避仇,罚不避亲。可以说政治教化是推行至公之道的关键,如此久而久之,吏治与社会风气就会焕然一新。但从贞观十年(636)以后,他的骄傲情绪日益滋长,处事常有不当,这在本篇末尾收录的魏徵的长篇谏书中有明确的反映。

贞观二年,太宗谓房玄龄等曰:“朕比见隋代遗老,咸称高颎善为相者 〔1〕 ,遂观其本传,可谓公平正直,尤识治体。隋室安危,系其存没。炀帝无道,枉见诛夷。何尝不想见此人,废书钦叹!又汉、魏已来,诸葛亮为丞相,亦甚平直。尝表废廖立、李严于南中 〔2〕 。立闻亮卒,泣曰:‘吾其左衽矣 〔3〕 !’严闻亮卒,发病而死。故陈寿称 〔4〕 :‘亮之为政,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卿等岂可不企慕及之?朕今每慕前代帝王之善者,卿等亦可慕宰相之贤者。若如是,则荣名高位,可以长守。”玄龄对曰:“臣闻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故《尚书》云:‘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又孔子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 〔5〕 。今圣虑所尚,诚足以极政教之源,尽至公之要,囊括区宇,化成天下。”太宗曰:“此直朕之所怀,岂有与卿等言之而不行也?”

【注释】

(1〕高颎(jiǒnɡ):字昭玄,渤海蓚(今河北景县东)人,隋朝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谋臣。少明敏,有器局,略涉书史,尤善词令。凭借自己敏锐的判断力,在北周末年,投靠杨坚,辅佐杨坚建立隋朝,成为隋朝开国功臣。杨坚称帝后,知高颎知兵事,多计谋,任命为尚书左仆射兼纳言。开皇八年(588)隋朝以晋王广为元帅伐陈,任元帅长史,指挥全军一举灭陈,完成南北统一,功封齐国公。高颎反对立次子杨广为太子,因高颎之女是杨勇的妻子,杨坚认为是高颎在为私利,被文帝疏忌失权,十九年(599)免官。仁寿四年(604),隋炀帝即位,高颎复起为太常卿。大业三年(607),因对隋炀帝的奢侈和当时政事有所非议,为人告发,与贺若弼同日被杀。

(2〕廖立:字公渊,武陵临沅(今湖南常德)人。刘备在赤壁之战后,占据了荆州,开始细心地寻访人才。经诸葛亮推荐,廖立历任长沙太守、巴郡太守、侍中、长水校尉。诸葛亮曾言:“庞统、廖立,楚之良才。”后因流露出对职位不满而被流放,在流放地得知诸葛亮的死讯,流下了眼泪。李严:字正方,荆州南阳(今河南南阳)人。以办事干练著称,官至中都护、骠骑将军、都乡侯,历任诸县郡不辱命。李严的胆识和军事才能都十分杰出,对蜀汉政权的忠诚亦不容怀疑。诸葛亮北伐,李严督运粮草,但办事不力致使蜀军北伐被迫停止。后被罢官流放梓潼郡。蜀后主建兴十二年(234),李严闻知诸葛亮逝世,认为后人不会给他起用的机会,于是气愤病死。南中:泛指我国川南、云、贵一带。

(3〕左衽:衣襟向左掩。披头散发,衣襟左开,借指亡国而异族入侵为主。语出《论语·宪问》:“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

(4〕陈寿:字承祚,西晋巴西安汉(今四川南充)人。少好学,师事同郡学者谯周,在蜀汉时曾任卫将军主簿、东观秘书郎、观阁令史、散骑黄门侍郎等职。当时,宦官黄皓专权,大臣都曲意附从。陈寿因为不肯屈从黄皓,所以屡遭遣黜。入晋以后,历任著作郎、长平太守、治书侍御史等职。西晋武帝咸宁六年(280),晋灭东吴,结束了分裂局面。陈寿当时48岁,开始撰写《三国志》。

(5〕“举直”二句:意谓任用正直的人士而废弃邪恶的小人,百姓就会心悦诚服。语出《论语·为政》。

【译文】

贞观二年(628),太宗对房玄龄等人说:“我近来看到隋朝的一些遗老,都称赞高颎善于做宰相,于是我就看了他的传记,确实可以称得上公平正直,尤其懂得治国之道。隋朝的安与危,与他的生死有着很大的关系。隋炀帝无道,他被枉杀。我何尝不想能见到这个人,不由得放下书本为他感叹!汉魏以来,诸葛亮做丞相,也很公平正直。他曾上表建议废黜廖立、李严,并将他们流放到南中。诸葛亮死后,廖立听到这个消息后,哭着说:‘我们要亡国而异族入侵为主了!’李严听说诸葛亮逝世,竟生病死去。所以陈寿说:‘诸葛亮处理政务,推诚布公,凡是忠心为国的,即使是仇人也一定奖赏;凡是违反法纪、玩忽职守的,即使是亲人也一定惩罚。’你们岂能不仰慕学习他们呢?我如今很羡慕前代的圣明帝王,你们也应该仰慕前代的贤良宰相。假若能够这样做,那么荣耀的名誉和崇高的爵位就能长久保持了。”房玄龄回答说:“臣听说,治理国家的关键,确实在于公平正直,所以《尚书》上说:‘不结党营私,王道浩浩荡荡。不结党营私,王道平平坦坦。’还有孔子说:‘任用正直的人士而废弃邪恶的小人,百姓就会心悦诚服。’现在圣上所考虑和倡导的,确实可以当作政治教化的根本,推行至公之道的关键,可以囊括宇宙,成就天下的教化。”太宗说:“这正是我心中所想的,怎能只跟你们说说却不去实行呢?”

贞观十一年,时屡有阉宦充外使 〔1〕 ,妄有奏。事发,太宗怒。魏徵进曰:“阉竖虽微,狎近左右,时有言语,轻而易信,浸润之谮 〔2〕 ,为患特深。今日之明,必无此虑,为子孙教,不可不杜绝其源。”太宗曰:“非卿,朕安得闻此语?自今已后,充使宜停。”魏徵因上疏曰:“臣闻为人君者,在乎善善而恶恶 〔3〕 ,近君子而远小人。善善明,则君子进矣;恶恶著,则小人退矣。近君子,则朝无粃政 〔4〕 ;远小人,则听不私邪。小人非无小善,君子非无小过。君子小过,盖白玉之微瑕;小人小善,乃铅刀之一割 〔5〕 。铅刀一割,良工之所不重,小善不足以掩众恶也;白玉微瑕,善贾之所不弃,小疵不足以妨大美也。善小人之小善,谓之善善,恶君子之小过,谓之恶恶,此则蒿兰同臭,玉石不分,屈原所以沉江,卞和所以泣血者也(6〕 。既识玉石之分,又辨蒿兰之臭,善善而不能进,恶恶而不能去,此郭氏所以为墟 〔7〕 ,史鱼所以遗恨也 〔8〕 。

【注释】

(1〕阉宦:宦官。

(2〕浸润之谮:比喻暗中诽谤别人的坏话。

(3〕善善、恶(wù)恶:喜欢好的,厌恶坏的。善善,第一个“善”是动词,喜欢、称赞的意思。第二个“善”是名词,指好的人或事。恶恶,第一个“恶”是动词,是厌恶、憎恶的意思。第二个“恶”是名词,指坏的人或事。

(4〕粃(bǐ)政:弊政。指不良的有害的政治措施。

(5〕铅刀之一割:语出《后汉书·班超传》:“况臣奉大汉之威,而无铅刀一割之用乎?”意谓铅刀虽不锋利,偶尔用得得当,也能割断东西。比喻才能平常的人有时也能有点用处。多作请求任用的谦词。

(6〕卞和:春秋楚人。相传他得玉璞,先后献给楚厉王和楚武王,都被认为欺诈,受刑砍去双脚。楚文王即位,他抱璞哭于荆山下,文王使人琢璞,得宝玉,名为“和氏璧”。

(7〕郭氏所以为墟:郭氏是春秋时小国郭国,后为齐所灭。本书《纳谏》第一章云:“臣闻于《管子》曰:‘齐桓公之郭国,问其父老曰:“郭何故亡?”父老曰:“以其善善而恶恶也。”桓公曰:“若子之言,乃贤君也,何至于亡?”父老曰:“不然,郭君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所以亡也。”’”

(8〕史鱼所以遗恨:史鱼是春秋时卫国大夫,以直谏著名。史鱼曾劝告卫灵公要重用蘧伯玉,不可用弥子瑕,但卫灵公没有听他的话。这件事成了史鱼的一块心病。等到史鱼得病快死的时候,他对他的儿子说:“我在卫国,不能推荐蘧伯玉、贬退弥子瑕,这是我作为臣子的失职。我活着的时候不能帮助君主行正道,那么死了之后,也不能根据礼的规定来埋我。所以,我死以后,你把我的尸体放在窗户边,对我来说就够了。”史鱼的儿子按照他说的做了。卫灵公来吊丧,看到这种情况后,觉得很奇怪,便问其中的原因。史鱼的儿子把他父亲说的话告诉了卫灵公。卫灵公惊愕得容颜失色,深为感动。于是,叫人把史鱼埋了,并且提拔了蘧伯玉,贬退了弥子瑕。

【译文】

贞观十一年(637),当时常有宦官充当使者外出办事的,他们往往有一些虚妄的奏议。事情败露后,太宗大怒。魏徵进谏说:“宦官的地位虽然低微,但经常侍奉在天子左右,常常在君主面前说些话,很容易让君主相信,那些暗中诽谤别人的坏话,会造成很大的危害。如今陛下圣明,当然不必有此顾虑,但为了教育子孙后代,不能不杜绝这个祸源。”太宗说:“不是你魏徵,我怎能听到这样的话?从今以后,停止宦官充使的事。”魏徵因而上书说:“臣听说做国君的关键在于喜欢好的而厌恶坏的,接近君子而疏远小人。鲜明地喜欢好人好事,君子就会进用;明确地反对恶人恶事,小人就会退避。亲近君子,朝政就不会出什么弊政;疏远小人,听取意见就不会偏信谮言。但小人也并非没有一点小的长处,君子也不是没有一点小的过错。君子小的过错,就好像是白玉上小的瑕疵;小人的一点长处,就好像用铅刀割一下的效果。铅刀割一次的效果,是不会被好的工匠所重视的,因为一点小的长处掩盖不了大的缺点;白玉虽然会有小瑕疵,但精明的商人是不会丢弃它的,因为小的瑕疵不足以妨碍美玉整体的美质。如果喜欢小人的一点长处,就算是喜欢好人好事,讨厌君子的一点过失,就算是讨厌坏人坏事,这就是将野蒿与香兰的气味同样看待,将美玉和石头不加区分,这就是屈原投江而死,卞和哭得眼里流血的原因。既然能够区别美玉和石头,又能分辨野蒿和兰草的气味,但喜欢好人而不能任用,讨厌恶人又不能驱逐,这正是郭国之所以灭亡,史鱼之所以遗恨尸谏的原因啊!

“陛下聪明神武,天姿英叡,志存泛爱,引纳多涂 〔1〕 ;好善而不甚择人,疾恶而未能远佞。又出言无隐,疾恶太深,闻人之善或未全信,闻人之恶以为必然。虽有独见之明,犹恐理或未尽。何则?君子扬人之善,小人讦人之恶。闻恶必信,则小人之道长矣;闻善或疑,则君子之道消矣 〔2〕 。为国家者,急于进君子而退小人,乃使君子道消,小人道长,则君臣失序,上下否隔 〔3〕 ,乱亡不恤,将何以理乎?且世俗常人,心无远虑,情在告讦,好言朋党 〔4〕 。夫以善相成谓之同德,以恶相济谓之朋党,今则清浊共流,善恶无别,以告讦为诚直,以同德为朋党。以之为朋党,则谓事无可信;以之为诚直,则谓言皆可取。此君恩所以不结于下,臣忠所以不达于上。大臣不能辩正,小臣莫之敢论,远近承风,混然成俗,非国家之福,非为理之道,适足以长奸邪,乱视听,使人君不知所信,臣下不得相安。若不远虑,深绝其源,则后患未之息也。今之幸而未败者,由乎君有远虑,虽失之于始,必得之于终故也。若时逢少隳 〔5〕 ,往而不返,虽欲悔之,必无所及。既不可以传诸后嗣,复何以垂法将来?且夫进善黜恶,施于人者也;以古作鉴,施于己者也。鉴貌在乎止水 〔6〕 ,鉴己在乎哲人。能以古之哲王鉴于己之行事,则貌之妍丑宛然在目,事之善恶自得于心,无劳司过之史 〔7〕 ,不假刍荛之议。巍巍之功日著,赫赫之名弥远。为人君者可不务乎?

【注释】

(1〕多涂:各种途径。涂,同“途”,途径。

(2〕消:减少,受损害。

(3〕否隔:亦作“否鬲”,隔绝不通。

(4〕朋党:为私利而勾结在一起的宗派。

(5〕时逢少隳(huī):碰上了混乱的世道。隳,毁坏。这里引申指乱世。

(6〕鉴貌在乎止水:查看容貌要对照静止之水。鉴,古代用铜制成的镜子。这里用作动词,指观察。

(7〕司过:掌纠察群臣过失的官吏。

【译文】

“陛下聪明威武,天资英明睿智,心存博爱,能从各种途径选拔人才;但是,陛下喜好贤才而不太善于选择人才,憎恨恶人而又未能疏远佞臣。而且说话毫不隐讳,疾恶太深,听说别人的优点,有时未必全信,听说别人的缺点,就以为一定是如此。虽然陛下有独到的见解,但仍恐怕不尽合理。为什么呢?因为君子是称赞别人的好处的,小人是攻击别人的缺点的。听说别人的缺点就深信不疑,这样小人攻讦的手段就会增长;听说别人的优点就将信将疑,这样君子扬善的途径就会减少。治理国家的人,应急于进用君子而斥退小人,却反而让君子扬善的途径减少,让小人攻讦的手段增长,这样就会使君臣之间失去正常的秩序,上下隔绝不通,国家乱亡,将用什么去治理国家呢?况且世俗常人心无远虑,喜欢攻击别人的短处,好说别人结党营私。其实用善互相成全叫做同德,用邪恶互助帮助叫做朋党,现在却清浊合流,善恶不分,把告讦攻击他人当做诚实正直,把同心同德看成是结党营私。把同心同德看成是结党营私,就认为他们所做的事没有什么可值得相信;把告讦攻击他人当做诚实正直,就认为他们所说的话都可以听取。这样就会使得国君的恩惠不能施于臣下,臣下的忠心也不能够表现给国君。对此大臣不能分辨纠正,小臣不敢随便议论,到处都承袭了这种不良风气,浑然成为习惯,这不是国家的福祉,也不是治国的方法,只能助长奸邪,混淆视听,使国君不知道什么可信,臣下不能相安无事。如果不深谋远虑,彻底杜绝它的根源,后患将难以止息。当今之所以没有败亡的原因,是因为陛下有远见卓识,虽然刚开始时有些失误,但是最终将会有所得。如果碰上了混乱的世道,又不加以改正,即使后悔,也一定来不及了。这些既然不能传给后代,又拿什么示范将来?况且进用贤良、黜退奸邪,是针对别人的;以历史为借鉴,是针对自己的。观察容貌要对着静止的水来照,省察自己要对着圣哲之人来照。能够用古代的圣君贤王来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那么自己面貌的美丑宛如就在眼前,事情的好坏自己心里就会明白,无须劳神史官来记载,也无须百姓来议论。巍巍大功日益显著,赫赫名声更加远扬。为人君主者能不致力于此吗?

“臣闻道德之厚,莫尚于轩、唐 〔1〕 ;仁义之隆,莫彰于舜、禹。欲继轩、唐之风,将追舜、禹之迹,必镇之以道德,弘之以仁义,举善而任之,择善而从之。不择善任能,而委之俗吏,既无远度,必失大体。惟奉三尺之律 〔2〕 ,以绳四海之人,欲求垂拱无为 〔3〕 ,不可得也。故圣哲君临,移风易俗,不资严刑峻法,在仁义而已。故非仁无以广施,非义无以正身。惠下以仁,正身以义,则其政不严而理,其教不肃而成矣。然则仁义,理之本也;刑罚,理之末也。为理之有刑罚,犹执御之有鞭策也。人皆从化,而刑罚无所施;马尽其力,则鞭策无所用。由此言之,刑罚不可致理,亦已明矣。故《潜夫论》曰 〔4〕 :‘人君之理,莫大于道德教化也。民有性、有情、有化、有俗。情性者,心也,本也;俗化者,行也,末也。是以上君抚世,先其本而后其末,顺其心而履其行。心情苟正,则奸慝无所生,邪意无所载矣。是故上圣无不务理民心,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道之以礼,务厚其性而明其情。民相爱,则无相伤害之意;动思义,则无畜奸邪之心。若此,非律令之所理也,此乃教化之所致也。圣人甚尊德礼而卑刑罚,故舜先敕契以敬敷五教 〔5〕 ,而后任咎繇以五刑也 〔6〕 。凡立法者,非以司民短而诛过误也,乃以防奸恶而救祸患,检淫邪而内正道。民蒙善化,则人有士君子之心,被恶政,则人有怀奸乱之虑。故善化之养民,犹工之为麹豉也 〔7〕 。六合之民 〔8〕 ,犹一荫也 〔9〕 ,黔首之属 〔10〕 ,犹豆麦也,变化云为 〔11〕 ,在将者耳!遭良吏,则怀忠信而履仁厚;遇恶吏,则怀奸邪而行浅薄。忠厚积,则致太平;浅薄积,则致危亡。是以圣帝明王,皆敦德化而薄威刑也。德者,所以循己也;威者,所以理人也。民之生也,犹铄金在炉 〔12〕 ,方圆薄厚,随镕制耳(13〕 。是故世之善恶,俗之薄厚,皆在于君。世主诚能使六合之内、举世之人,咸怀忠厚之情而无浅薄之恶,各奉公正之心而无奸险之虑,则醇酽之俗,复见于兹矣。’后王虽未能遵古,专尚仁义,当慎刑恤典,哀敬无私,故管子曰:‘圣君任法不任智,任公不任私。’故王天下,理国家。

【注释】

(1〕轩、唐:指轩辕氏黄帝和陶唐氏尧帝。

(2〕三尺之律:据文献记载,古时把法律条文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法律为“三尺之律”。但出土实物并非如此,有时法律条文也并不都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如1973年在湖北云梦出土的《秦律》就写在长23厘米的竹简上,约合一尺长。

(3〕垂拱:垂衣拱手,谓不动手,不做什么事,就可以无为而治。

(4〕《潜夫论》:是东汉王符撰写的一部政论书籍。东汉后期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和严重,朝政更加腐败黑暗,统治阶级的贪婪和残暴,再加上连年的自然灾害,使社会更加动荡不安、民不聊生。王符性情耿介,不苟同于世俗,于是终身不仕,隐居著书,以抨击时政之得失,取名为《潜夫论》。《潜夫论》共三十六篇,多数是讨论治国安民之术的政论文章,少数也涉及哲学问题。书中对东汉后期社会政治提出广泛尖锐的批判,涉及政治、经济、社会风俗各个方面,指出其本末倒置、名实相违的黑暗情形,认为这些皆出于“衰世之务”,并引经据典,用历史教训警告当时的统治者。

(5〕敕契以敬敷五教:命契推行五教之义。五教,五常之教,指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种伦理道德的教育。

(6〕五刑:中国古代的五种刑罚。最初为墨(将墨涂于犯人刺刻后的面额部)、劓(割去犯人的鼻子)、剕(弄断犯人之足)、宫(割去男犯生殖器,闭塞女犯生殖器)、大辟(对死刑的通称)五种。

(7〕麹豉(chǐ):用大豆发酵制成的调味品,也叫豆豉。

(8〕六合:指上(天)、下(地)和东西南北四方,泛指天下或宇宙。

(9〕荫(yìn):庇护。

(10〕黔(qián)首:指平民百姓。

(11〕云为:指言论行为。

(12〕铄(shuò)金:熔化金属。

(13〕镕(rónɡ):铸器使用的模型。

【译文】

“臣听说道德的深厚,没有谁能赶得上黄帝和唐尧;仁义的崇高,没有谁能赶得上虞舜和夏禹。要想继承黄帝、唐尧的淳风,追上虞舜、夏禹的功绩,就必须用道德镇伏风俗,弘扬仁义,举用贤才,听从善言。如果不选择善人、任用能人,而把政事委托给俗吏,他们既无远见卓识,必定会丢失国家大体。只会拿法律条文去规范和苛求四海之内的百姓,想要做到无为而治的境界是不可能的。所以圣哲的国君治理天下,是靠移风易俗,不依靠严刑峻法,只是推行仁义而已。离了仁就无法广泛地施行恩德,离了义就无法端正自身。给臣下带来恩惠,用义来端正自身,这样,国家的政务不用严厉就能达到太平,国家的教化不用严峻就能有所成就。如此则仁义,是治国的根本;刑罚,为治国的末事。为了治国用刑罚,就像赶马车用鞭子。百姓们全都服从教化了,刑罚就无所施行了;马匹能自觉尽力了,鞭子也就没有什么用处了。由此而论,刑罚不能使国家太平的道理,也就很明显了。所以《潜夫论》中谈到:‘国君的统治没有比道德教化更重要的。百姓有本性、有情感、有教化、有风俗。本性与情感是内心,是根本;教化与风俗是行动,是末节。所以圣明的国君治理天下,先是巩固根本,而后才做末节的事,是顺应民心来引导行动的。民众的心与情端正了,奸佞之心就无从产生,邪恶之事就无法存在。因此贤明的圣人没有不致力于治理民心的,所以孔子说:“审理案子,我也和别人一样,一定要做到使案件不再发生。”用礼来引导百姓,一定使民性民情淳厚清明。百姓互相敬爱,就不会有彼此伤害的意思;行动时想到义,就不会蓄积奸邪之心。像这些,都不是律令能做到的,这是通过道德教化所达到的。圣人都尊重仁义礼德而鄙视刑罚,所以舜帝先命契推行五教之义,然后再让咎繇实行五刑之法。大凡制定法律的原因,并不是为了纠察百姓的短处和惩治他们的过失,而是为了防范奸邪、避免祸患,肃清淫邪,使社会纳入正轨。百姓蒙受善政的教化,那么人人都会有君子一样的情怀,如果受到恶政的统治,那么人人都会产生邪恶不轨的念头。所以,用好的道德来教育百姓,就好像酿酒工匠做豆豉一样。天下就如处于同一庇荫之下,百姓就好像酿酒的原料麦豆一样,他们的言论行为就全在于统治者的作为了!如果遇到好的官吏,他们就会胸怀忠信而努力践行仁义;如果遇到坏的官吏,他们就会心胸狭隘而行为浅薄。仁义忠信积累得深厚了,国家就会太平;奸邪浅薄的风气积累得深厚了,就会导致国家的危亡。所以圣明的国君都强调加强道德教化而鄙视严刑峻法。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的;权威,是用来统治他人的。人们的生长过程就像金属在炉中冶炼,方圆薄厚都随铸器使用的模型来确定。所以,世道的善恶,风俗的薄厚,都取决于国君的作为。世上的国君果真能使天下的百姓都性情忠厚而无浅薄的恶习,各自都有奉公循正的心态,而没有奸邪阴险的想法,那么良好的社会风气就又可以重新出现。’后代的国君虽不能遵遁这种古法,只是崇尚仁义,但也应当慎用刑罚,施行抚恤百姓的制度,力求公正无私,所以管子说:‘圣明的国君是依赖法度而不依赖奸智,是听从公论而不曲从私见。’所以能够称王于天下,治理好国家。

“凡听讼理狱,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权轻重之序,测浅深之量。悉其聪明,致其忠爱,然后察之,疑则与众共之。疑则从轻者,所以重之也,故舜命咎繇曰:‘汝作士,惟刑之恤。’又复加之以三讯 〔1〕 ,众所善,然后断之。是以为法,参之人情。故《传》曰 〔2〕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而世俗拘愚苛刻之吏,以为情也者,取货者也,立爱憎者也,右亲戚者也,陷怨仇者也。何世俗小吏之情,与夫古人之悬远乎?有司以此情疑之群吏,人主以此情疑之有司,是君臣上下通相疑也,欲其尽忠立节,难矣。

【注释】

(1〕三讯:《周礼》以“三讯”判决庶民狱讼,一讯群臣,二讯群吏,三讯万民。形容对决狱的慎重。

(2〕《传》:指《左传》,语见《左传·庄公十年》。

【译文】

“凡是听讼判案,必须推究父子之情,树立君臣之义,权衡罪行的大小,决定刑罚的重轻。要充分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扬所有的忠厚仁爱,然后考察实行,若有疑难的地方就要与众人一起商量。有疑惑的就尽量从轻处理,这样做是表示慎重,所以舜对咎繇说:‘你担任法官,就要怜恤刑狱。’还要加上向大臣、群吏和庶民多次查询,大家都认为正确,然后才能断案。这就是说,执法要参以人情。所以《左传》上说:‘大小案件,即使不可能都审察得十分清楚,但断案的时候,一定要体恤人情。’而世俗中那些古板愚昧而又苛刻的官吏,认为所谓人情就是要索取贿赂,根据个人爱憎去断案,袒护亲戚,陷害仇人。为什么这种世俗小吏的想法,与古代圣人的人情相差得那么远呢?主管部门因为这种人情而怀疑官吏营私,国君又因为这种人情而怀疑主管官员舞弊,这样君臣上下相互猜疑,要想让臣子竭尽忠心,确立节操,那就难了。

“凡理狱之情,必本所犯之事以为主,不严讯,不旁求,不贵多端以见聪明,故律正其举劾之法,参伍其辞 〔1〕 ,所以求实也,非所以饰实也。但当参伍明听之耳,不使狱吏锻炼饰理成辞于手 〔2〕 。孔子曰:‘古之听狱,求所以生之也;今之听狱,求所以杀之也。’故析言以破律 〔3〕 ,诋案以成法 〔4〕 ,执左道乱政(5〕 ,皆王诛之所以必加也。又《淮南子》曰 〔6〕 :‘丰水之深十仞 〔7〕 ,金铁在焉,则形见于外。非不深且清,而鱼鳖莫之归也。’故为政者以苛为察,以功为明,以刻下为忠,以讦多为功,譬犹广革,大则大矣,裂之道也。夫赏宜从重,罚宜从轻,君居其厚,百王通制。刑之轻重,恩之厚薄,见思与见疾,其可同日言哉!且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今作法贵其宽平,罪人欲其严酷,喜怒肆志,高下在心,是则舍准绳以正曲直,弃权衡而定轻重者也,不亦惑哉?诸葛孔明,小国之相,犹曰‘吾心如秤,不能为人作轻重’,况万乘之主 〔8〕 ,当可封之日,而任心弃法,取怨于人乎?

【注释】

(1〕参伍:交互错杂。这里是错综比验的意思。语本《易·系辞上》:“参伍以变,错综其数。”

(2〕锻炼:本指锻造或冶炼。这里比喻枉法陷人于罪。

(3〕析言:谓巧说诡辩,曲解律令。

(4〕诋案:因案件判例来代替法律。

(5〕左道:指邪门歪道。

(6〕《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是西汉宗室淮南王刘安召致宾客,在他主持下编著的一部书。据《汉书·艺文志》云:“《淮南》内二十一篇,外三十三篇。”颜师古注曰:“内篇论道,外篇杂说。”现今所存的有二十一篇,大概都是原说的内篇所遗。据高诱序言,“鸿”是广大的意思,“烈”是光明的意思。作者认为此书包括了广大而光明的通理。全书内容庞杂,它将道、阴阳、墨、法和一部分儒家思想糅合起来,但主要的宗旨倾向于道家。《汉书·艺文志》则将它列入杂家。

(7〕丰水:即沣水,河名。源出陕西长安西南秦岭中,北流至西安西北入渭河。仞:古代的长度单位。周制八尺,汉制七尺。

(8〕万乘:周制,天子地方千里,能出兵车万乘,因以“万乘”指天子。

【译文】

“凡是审理案件之事,一定要根据所犯罪行的事实作为主要审查内容,不能严刑逼供,不能节外生枝,不是牵连的头绪越多就越能显示判案者的聪明,所以法律规定了举证、审讯的制度,反复比验供词,是为了求得事实的真相,而不是要掩饰事实的真相。反复比验供词,多方调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是不让狱吏徇私枉法、掩饰事实真相、伪造判案文书而得逞。孔子说:‘古代圣贤判案,是想尽办法寻求给人以生的理由;今人判案,是千方百计寻求给人以死的理由。’所以就会离析语言对法律断章取义,因案件判例来代替法律,施展邪门歪道来惑乱政治,这是王法一定要加以诛惩的。《淮南子》说:‘沣水虽然有十仞之深,金铁一类的东西沉到水底,在外面也能看得一清二楚。不是因为水不够深和不够清澈,但鱼鳖都不往那里去。’所以,为政者把细苛当做明察,把求功当做明智,把刻薄百姓当做忠心,把攻讦他人当做功劳,这就像是一张大的皮革,虽然倒是挺大,但也是容易破裂的原因。奖赏应该从重,惩罚应该从轻,国君要以仁厚为本,这是历代帝王通行的规矩。刑罚的轻重,恩情的厚薄,让百姓称颂或是让百姓痛恨,这两种做法的效果怎可同日而语!况且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权衡,时事的准绳。权衡是用来确定轻重的,准绳是用来显示曲直的。现在制定法律以其宽容公平为贵,但判人的罪却极其严酷,甚至只凭个人的喜怒任意处治,随心所欲地判定罪行轻重,这就等于舍掉准绳来端正曲直,舍弃权衡来确定轻重,这不是太糊涂了吗?诸葛孔明是小国的丞相,还说过‘我的心就像一杆秤,不能因为人的好恶而改变轻重’的话,更何况是大国的万乘之君,处在唐虞盛世,怎能随心所欲放弃法律,而取怨于百姓呢?

“又时有小事,不欲人闻,则暴作威怒,以弭谤议 〔1〕 。若所为是也,闻于外,其何伤?若所为非也,虽掩之,何益?故谚曰:‘欲人不知,莫若不为;欲人不闻,莫若勿言。’为之而欲人不知,言之而欲人不闻,此犹捕雀而掩目,盗钟而掩耳者,只以取诮 〔2〕 ,将何益乎?臣又闻之,无常乱之国,无不可理之民者。夫民之善恶由乎化之薄厚,故禹、汤以之理,桀、纣以之乱;文、武以之安,幽、厉以之危 〔3〕 。是以古之哲王,罪己而不以尤人,求身而不以责下。故曰:‘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今罪己之事未闻,罪人之心无已,深乖恻隐之情,实启奸邪之路。温舒恨于曩日 〔4〕 ,臣亦欲恨于当今,恩不结于人心,而望刑措不用,非所闻也。臣闻尧有敢谏之鼓 〔5〕 ,舜有诽谤之木(6〕 ,汤有司过之史 〔7〕 ,武有戒慎之铭 〔8〕 。此则听之于无形,求之于未有,虚心以待下,庶下情之达上,上下无私,君臣合德者也。魏文帝云:‘有德之君乐闻逆耳之言,犯颜之诤,亲忠臣,厚谏士,斥谗慝,远佞人者,诚欲全身保国,远避灭亡者也。’凡百君子,膺期统运,纵未能上下无私,君臣合德,可不欲全身保国,远避灭亡乎?然自古圣哲之君,功成事立,未有不资同心,予违汝弼者也。”

【注释】

(1〕弭(mǐ):止息,中断。这里是阻止的意思。

(2〕诮(qiào):讥笑讽刺。

(3〕幽、厉:指周幽王和周厉王,他们都是西周时的暴君。周幽王在位时,沉湎酒色,不理国事,各种社会矛盾急剧尖锐化,政局不稳。幽王变本加厉地加重剥削,任用贪财好利善于逢迎的虢石父主持朝政,引起国人怨愤。周厉王在位期间,重用奸佞荣夷公,不听贤臣周公、召公等人劝阻,实行残暴的“专利”政策,奴役百姓,不让他们有丝毫的言论自由,以至于行人来往,只能以眼神来示意。于是周朝国势更加衰落,朝政更加腐败。百姓怨声载道、民不聊生。

(4〕温舒恨于曩日:王温舒在做河内太守时,因春天到了按例不能再斩杀犯人,因而不能杀尽豪猾,乃顿足叹曰:“令冬月益展一月,卒吾事矣!”温舒,西汉酷吏王温舒,阳陵(今陕西咸阳东)人。年轻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杀人越货。他经过几番投机钻营,竟官至中尉,统管京师治安。他当上高官后,专门选用那些专好猜疑、心狠手毒、敢于祸及别人的歹毒之徒作为自己的鹰犬,嗜杀成性,至于国家法律常被置于不顾。对一些大案、疑案更是昏昏不辨。而且他还受员骑钱(接受部下贿赂),贪得无厌,终被朝廷诛灭五族。

(5〕尧有敢谏之鼓:相传尧曾在庭中设鼓,让百姓击鼓进谏,指出他施政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史称“敢谏之鼓”。

(6〕舜有诽谤之木:相传尧命舜在交通要道竖立木柱,让人在上面写谏言,指出自己的过失,以修明政治,史称“诽谤之木”,也称“谤木”。见《史记·孝文本纪》。

(7〕汤有司过之史:据《淮南子》记载,商汤曾给自己设置了进谏的史官(司过)来指出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8〕武有戒慎之铭:据《大戴礼记·武王践祚》载,姜太公述《丹书》云:“敬胜怠者吉,怠胜敬者灭;义胜欲者从,欲胜义者凶。”周武王闻之,退而为戒,并写在几、案等器物上,作为座右铭。《礼记·中庸》:“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

【译文】

“陛下有时做的一些小事,不想让别人知道,就突然发威作怒,以此来阻止别人的议论。如果所做的事是正确的,就是传到外边,又有什么妨碍呢?如果所做的事是错误的,就是极力掩盖,又有什么好处呢?所以谚语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若要人不闻,除非己莫言。’自己做了却想让别人不知道,自己说了却想让别人听不见,这就像是掩目捕雀,掩耳盗铃,只会被人讥笑讽刺,又有什么益处呢?臣又听说,没有长时间混乱的国家,也没有不可治理的百姓。国民的善恶好坏取决于道德教化的厚薄,所以夏朝和商朝在禹和汤的治理下就天下大治,在桀和纣的统治下就天下大乱;周朝在文王、武王的治理下就秩序安定,在幽王、厉王的统治下就出现危机。因此,古代圣明的国君,严以责己而不怨恨别人,寻求自身的不足而不责备下属。因此说:‘禹、汤时常责备自己,所以国家迅速兴旺;桀、纣处处怪罪别人,所以国家很快灭亡。’现在很少听说君王责备自己,而他们怪罪臣下之心不已,就会深深违背恻隐之情,并且开启奸邪之路。汉朝的王温舒有杀人不尽之恨,臣对此人深感惋惜,恩泽未能结纳人心,而希望达到不用刑罚的治理效果,我没听过这种事。臣听说过,尧时有敢谏之鼓,舜时有诽谤之木,汤时有专记过失的史官,武王时有戒慎的座右铭。这些都是先王倾听意见于事情没有发生的时候,寻求谏言于没形成过失的时候,虚心对待臣下,希望下情能够上达,上下无私,君臣同心同德。魏文帝也说:‘有德之君喜欢听逆耳的话,喜欢听犯颜直谏之言,亲近忠贞的大臣,厚待直谏的人士,斥逐谗慝,远离奸佞的小人,实在是想保全自身和国家,远远避开亡国杀身之祸。’凡是承受天命控驭国运的国君,即使不能做到上下无私,君臣同德,难道可以不保全自身和国家,避开亡国杀身之祸吗?自古以来的圣明国君,能够功成名就、建立一番伟业的,没有不依靠君臣上下同心同德,也没有违背辅弼大臣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