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和马林一样,都是创建中国共产党的元勋。他后来的道路,竟然也和马林颇为相似……
在中国共产党党史上,倘若以“届”计算的话,陈独秀主持中国共产党中央的“届”数多于毛泽东:从中共“一大”直至中国共产党“五大”,陈独秀都是中国共产党第一号人物(有时称“中央局书记”,有时称“中国共产党中央总书记”或“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共五届;毛泽东则从中国共产党“七大”至中国共产党“十大”,任中国共产党中央主席,共四届。当然,按时间计算,毛泽东作为中国共产党领袖的时间比陈独秀长得多。陈独秀作为中国共产党领袖是一九二一年至一九二七年,共六年;毛泽东则从一九三五年至一九七六年,共四十一年。
笔者曾多次访问过年已九旬的陈独秀老朋友郑超麟,他曾这么勾画过陈独秀的形象:
讲一口安庆话。虽然在外多年,但安庆口音几乎没变。
怎么想就怎么说。有时会骂人,骂得没有道理。
习惯动作是用手拍脑门。特别高兴或者格外苦恼的时候,便拍脑门——前额。
中等个子。样子不算漂亮,但也说不上难看。不大讲究衣着,但很干净。长袍、马褂都穿,帽子不常戴,难得穿西装——除非在重要的场合。倘若他穿戴非常整齐,这往往表明有女人在照料他的生活。
烟瘾很重。不过,他不抽纸烟,而是抽雪茄——往往抽不起高档的雪茄,只是抽普通的雪茄。
文章写得很快。有学问。口才并不很好……
陈独秀最初对于“马林战略”是坚决反对的,以至向共产国际“告状”。后来他被马林说服之后,与国民党携手。然而,他只讲合作,不讲斗争,犯了严重的右倾错误。一九二七年,成为他的一生的浮沉分界线。
就在一九二七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的一周前——四月五日,陈独秀与汪精卫所发表的《汪陈联合宣言》,还在那里口口声声说“事事协商,开诚合作”。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之后,中国共产党陡然陷入逆境之中。一大批中国共产党党员遭杀害,内中有中国共产党主将李大钊、赵世炎、张太雷以及中国共产党“一大”代表李汉俊。
在一九二七年四月下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五大”上,陈独秀受到党内尖锐的批判,他的领袖地位动摇了——虽然大会仍选他担任中国共产党中央总书记。
到了七月下旬,形势变得益发危急,就连武汉汪精卫的国民政府也实行“分共”,逮捕和屠杀大批中国共产党党员。
在这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八月七日中国共产党在汉口召开秘密紧急会议,史称“八七会议”。这次会议,推选瞿秋白、李维汉、苏兆征等组成中国共产党临时政治局。这样,瞿秋白取代了陈独秀,主持中国共产党中央工作。
从此,陈独秀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岗位。这时,他四十八岁。
此后,他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共产国际的分歧越来越大。一九二八年七月,中国共产党“六大”在莫斯科召开时,共产国际直接邀请陈独秀出席,他拒不出席。
此后,他越走越远。以他为首,组成了中国共产党反对派,人称“陈独秀派”。他的观点与托洛茨基(自一九八八年以来,苏共正在重新处理和评价托洛茨基问题)不谋而合,他接受了托洛茨基观点。他组织了反对派小集团。
此后,在一九二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和彭述之联名致信中国共产党中央,表明自己的政治态度:“托洛茨基同志在一年以前,已经预见到你们不正确的政治路线之发展和你们真正的政治面目。……你们说我们是反对派,不错,我们是反对派;我们的党此时正需要反对派……”于是,同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开除陈独秀党籍并批准江苏省委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四人决议案》,从此这位“中国共产党开山书记”被开除了中国共产党党籍。
此后,陈独秀组织了托派小组织“无产者社”。不久,在一九三一年五月中国各托派小组织的“统一大会”上,他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的中央总书记。
一九三二年十月十五日,蒋介石以“危害民国罪”逮捕了陈独秀——尽管他是“反对派”的总书记,但在蒋介石看来,仍属“危害民国分子”。
一九三三年四月陈独秀受到了国民党政府江苏省高等法院公审。当审判长问他:“何以要打倒国民政府?”陈独秀慷慨陈词,提出三条理由:
“(一)现在国民党政治是刺刀政治,人民既无发言权,即党员恐亦无发言权,不合民主政治原则。
“(二)中国人民已穷至极点,军阀官僚只知道集中金钱,存放于帝国主义银行,人民则困苦到无饭吃,此为高丽(引者注:即朝鲜)亡国时之现象。
“(三)全国人民主张抗日,政府则步步退让。十九路军在上海抵抗,政府不接济。至所谓长期抗战,只是长期抵抗四个字,始终还是不抵抗。
“根据以上三点,人民即有反抗此违背民主主义原则与无民权实质政府之义务。”《陈独秀案开审记》,《国闻周报》第十卷第十七期。
他的老朋友章士钊,担任他的义务辩护律师。
一九三三年六月三十日,国民党政府最高法院终审判决,判处陈独秀有期徒刑八年。
在狱中,陈独秀有两个大书架,放着经、史、子、集,他埋头于钻研《说文》。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后,经胡适和天津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保释,陈独秀得以出狱。
濮清泉在《我所知道的陈独秀》一文中,回忆了一段重要史实:
“陈出狱后,暂住在他友人家中。他说,董老(引者注:即董必武)衔中国共产党中央之命,曾去访问他一次,多年未晤,谈得很长。董老劝他,应以国家民族为重,抛弃固执和偏见,写一个书面检讨,回党工作。他说回党工作,固我所愿,惟书面检讨,碍难遵命。……”
出狱后,陈独秀离开南京,在武昌双柏巷租了三间平房暂居。他的老朋友、当年北京大学教授王星拱,此时是武汉大学校长,有意聘他在武汉大学任教。他以“我所学亦无以教人”为理由谢绝了,在一九三八年七月由武汉入川,来到重庆。重庆是个繁华热闹的所在,已是贫病交加的他,在那里只住了一个月便深感不适。于是,带着老母(继母谢氏)和第四次结合的妻子潘兰珍(在高晓岚、高君曼之后,陈独秀还曾与施芝英同居多年),避居于离重庆一百八十里水路的小小的江津县城。
在江津,陈独秀的母亲去世,他“心绪不佳,血压高涨,两耳日夜轰鸣,几于半聋”。生活困苦的他,身体日衰。一九四二年五月十三日,老友包惠僧前去看他,使他十分喜悦。但陈独秀当夜发病,医治无效,于五月二十七日病逝,终年六十四岁。
一九四五年,毛泽东在《“七大”工作方针》一文中,对陈独秀曲折多变的一生,作出了公允的评价:
“关于陈独秀这个人,我们今天可以讲一讲,他是有过功劳的。他是五四运动时期的总司令,整个运动实际上是他领导的。他与周围的一群人,如李大钊同志等,是起了大作用的。……我们是他们那一代人的学生。五四运动,替中国共产党准备了干部。那个时候有《新青年》杂志,是陈独秀主编的。被这个杂志和五四运动警醒起来的人,后头有一部分进了共产党。这些人受陈独秀和他周围一群人的影响很大,可以说是由他集合起来,这才成立了党。我说陈独秀在某几点上,好像俄国的普列汉诺夫,做了启蒙运动的工作,创造了党,但他在思想上不如普列汉诺夫。普列汉诺夫在俄国做过很好的马克思主义的宣传。陈独秀则不然,甚至有些很不正确的言论,但是他创造了党,有功劳。普列汉诺夫以后变成了孟什维克,陈独秀是中国的孟什维克。……关于陈独秀,将来修党史的时候,还是要讲到他。”《人民日报》一九八一年七月十六日。
另外,毛泽东在一九四二年三月三十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学习组关于《如何研究中国共产党党史》的讲话中,也谈及陈独秀:
“在五四运动里面,起领导作用的是一些进步的知识分子。大学教授虽然不上街,但是他们在其中奔走呼号,做了许多事情。陈独秀是五四运动的总司令。”《文汇报》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日。
陈独秀去世之后,安葬在江津县大西门外鼎山。
一九四七年,陈独秀三子陈松年遵其遗嘱,把陈独秀的棺木从四川江津迁回故乡安徽安庆市,安葬在北郊十里乡林业村,与元配高晓岚合葬。通往墓地的,原是一条狭窄的泥路。一九八九年五四运动七十周年前夕,那里修建了一条七米宽的柏油马路,便于汽车直达墓地。